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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3)(1 / 3)

“他发现我了吗?”我整个人缩在身上那件宽大的连帽衫里, 尽量压低自己的身体,脚尖不安的缩起来。

“还没有——先别起来!”提姆猛地把我的头往下一按, 这个平时他根本不会做的粗鲁动作让我深刻怀疑他在报我昨天建议他不要喝第七杯咖啡、而是应该乖乖上床睡觉, 结果被阿尔弗雷德听到的仇。他把我盖在头上的帽子往下拉了一点儿, 我翻了个白眼,一不小心瞥到了头顶上距离我有一个宇宙那么远的弧形天花板。一个个球形吊灯从上面垂下来,泛着淡黄色的明光差点闪瞎了我的眼睛。

“——骗你的,他发现你了。”

“什么!?提摩西·德雷克!”我攥着拳头轻轻往桌上一砸,压低了嗓子用气音凶他。

提姆“噗嗤”的笑了一下,但看到我生气的样子, 立马板直了脸, 装出一副真心实意为我着急、只要我一声令下,就即使是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的模样。

“要我帮忙吗?”他问。

你还挺能装,我在心里鄙视他:“快点快点, 不然我就完蛋了!这事儿都赖你!”

他吃瘪的耸了耸肩膀,站起身来冲我身后走去。我借着这档关头从座位上猛地站起来,捞过桌子上加起来有我小臂长度那么厚的五本书,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开。

那个声音在背后叫道:“等等, 雪——德雷克?你找我有事吗?”

我松了一口气, 一边加快了脚底下的速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我大概会有那么十几天穿平底鞋, 此刻我异常庆幸今天就是那一天。图书馆的大门越来越近, 我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冲到了门口。一踏出图书馆我就被外面的风糊了一脸,我把那些冷冽的空气送进肺里,竟有种逃出生天的窃喜。

谢了提姆, 我欠你一次。我回过头看了一眼,确认那个□□烦没有追上来后,才放心的往艺术学院的方向走去。既然在图书馆被他发现了一次,那我近期就只能泡艺术学院的小图书馆了。小图书馆也没什么不好,关于艺术方面的研究著作更全,就是可惜我最近一直想借一本书只有在综合大图书馆才有。

我叹了一口气——那就这样吧,好在艺术学院的图书馆只能刷学生证才能进去。托这项规定的福,我起码不用担心这里也变得不安全了。

你一定想知道我拼了命也想要逃离的人是谁。听着——奥斯卡·墨菲,就是我近期以来的头号噩梦。

这事还要从暑假开始说起。

众所周知,开学前的那个暑期培训班是专门为外国人开设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我们这些母语非英文国家来的学生迅速提高英文水平,以及种种。而墨菲,一个在伦敦长大的都柏林人,居然也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培训班里。原本我们两个人是根本不会有交集的——他是个拿着橄榄球奖学金、喜欢狂欢和聚会的法学生;而我是艺术学院的准新生,平时上完课后只会乖乖的等着司机来接,从来不参与他们的课后活动。

就连我们在班里的座位都隔得老远。

但事情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就出了偏差。一开始我发现他总喜欢在课间找我搭话,尬聊,我一点也不想搭理的那种。但出于礼貌我还是偶尔回答了他几句,现在回想起来,这大概是我做的关于他的第一件错事。

再之后的事情我就不想提了,他简直就像一块儿口香糖一样黏上了我。我现在无比庆幸自己当初没被表象蒙蔽把电话号给他,不然我肯定要二十四小时都得不到安宁了。其实本来吧,他要是只祸害我一个人,我也许就咬牙认了。但这家伙不光是折腾我,连我的朋友也不放过。朱诺,林赛,劳拉,他总是问她们关于我的信息,我喜欢什么颜色、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激凌,就算对方不停的冲他翻白眼儿,他也丝毫不知道消停。

哦对,还有提姆——啊,可怜的提姆。谁叫我们开学之后总是一起泡图书馆、一起举着咖啡对论文焦头烂额呢。大概是因为在学校里除了同系同学之外,我只和他一个男孩儿走得比较近,居然让墨菲有了一种我们之间有点什么的错觉(提姆因为这个嘲笑了我一个下午)。后来那个白痴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我喜欢一部叫《欢乐合唱团》的美剧’的消息,居然做出了那样的蠢事。

您猜猜怎么着吧,他在周五晚上举着那个不知道从哪儿搞来的老式收音机,跑到法律系教学楼底下的那片广场上,举着那玩意儿放了一整首四季乐队的《Sherry》。还好碰巧那天迪亚兹先生动身来接我回家过周末,这才让我逃过一劫。

我估计我自个儿是上辈子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这辈子才会倒这种大霉。最开始我还以为他看我不顺眼,想用这种奇特方式让我的朋友们讨厌我、让我在学校里待不下去。但自从那天晚上丫惊世骇俗的告白之后,我就彻底蔫儿了。

得,我是彻底吓怕了。自那之后我看见他就绕道儿走,恨不得没课的时候二十四个小时窝在宿舍里保命求平安。我是从那天晚上开始写日记的,第一天的日记里几乎全是骂他的内容。这么跟您讲吧,我打小儿就想当个不在公共场合说脏话、温文尔雅的淑女,至少表面上是。但这人让我几乎长到这么大第一次破了戒,我怕我以后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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