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女士姓肖名君,是一名极具中国古典韵味的美人。
她有一头黑亮的长发,细细弯弯的柳眉,五官小巧而精致,身段更是婀娜多姿,仅从外表上就有迷住鬼王的资本。
不过以张晓明的眼光看,她身上最吸引人的,并非她的皮相,而是那股刚毅果决又带点狠辣的气质。
红衣厉鬼特有的煞气,让她更加出彩。
在送回鬼王这件事上,她迸溅出了惊人的热情,同时心狠手辣得让张晓明他们都忍不住瑟瑟发抖。
“你们有没有什么法器,像是匕首、青铜剑之类的。”她柳眉挑起,“若是有,就找个方法把法器藏我身上,我把那鬼王约出来,出其不意给他一刀,让他魂飞魄散。”
张晓明吞咽一口口水,有点怕怕,他看向廖光让他给个准话。
廖光说:“能够一击令鬼王魂飞魄散的法器是没有的。”起码也要几连击才行。
肖女士用鄙夷的眼神看他们一眼:和尚道士实在是太废了!
廖光接着说:“而且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让鬼王魂飞魄散,如果他被遣送回鬼界,他座下的阴兵们也会跟着一同离开,但如果他死了,同阴兵之间的契约断裂,那些阴兵不受管束,很有可能会滞留人间,伤及无辜人。”
考虑到这点,他们的目标才会是把人送走。
肖女士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向他们,嘴上说;看行吧行吧,不伤及无辜。”
简直要呕死了。
廖光面色不变,从张晓明手上拿过金刚降魔杵,说来也神奇,比起其他相对贫穷的和尚,他手上的金刚降魔杵竟然是质量最高的,再加上他天神具有佛相,整个人身上时时刻刻都对外散布佛气,时间久了,本来就高品质的降魔杵变得更加厉害,已经成了法器。
如果用这降魔杵给鬼王结结实实来一锤子,就算是他都要晕上半天。
趁着他晕的时候,就能再打他第二下、第三下,然后直接把他送回老家!
“撕拉——”
廖光可狂野地从自己的道袍上撕扯下一条长长的布,用布一圈一圈缠绕金刚降魔杵。
肖女士在旁边看了十分稀奇:“这东西用布包裹了还有用?”
廖光说:“没用,只有露出来才有用,但你是红衣厉鬼,这降魔杵不仅仅对鬼王有效,对你也有效果。”为了防止误伤友军,只能采取此下下之策。
肖女士说;“那行,你绑住把手部分就行了,顶端露出来,刺到我就刺到我,忍耐一时还是没问题的。”
这话说出来,那些小和尚道士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她,肖女士给他们看的眼皮子直跳弹,她用很不可思议的口吻说:“你们这眼神,难不成要我把这玩意儿拿到鬼王面前,慢慢打开?”
图穷匕见也不是这么玩的啊!
肖女士说:“别了吧,把头露出来,我直接给他狠狠一击,送他回老家。”她反而是最有觉悟的一个。
不过之前就说了,用法器给鬼王一击是肯定不够的,有了第一击,就要有第二击、第三击,后面几招还要找人补上。
这人选不用说,那些被阴兵撵着到处跑,最后还被种在土坑里的小年轻是万万不行的,能够担任这一重要任务的,只有张晓明和廖光!
……
宦官鬼万万没想到,他才被埋在后花园一会儿,敬爱的鬼王大人竟然就想起他了,并且还让阴兵放他出去!
他几乎是感动得热泪盈眶,在遥远的过去,他也是被种过很多次的,但因为鬼没有什么时间概念,每次每次他都是被埋个十年八年才放出来,这次才埋了几个小时啊,时间真是太短了。
宦官鬼进入大垫,膝盖一软就轻飘飘地跪在地上,他刚想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抒发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好好吹鬼王的彩虹屁,就听见尊敬的大王用恋爱期毛头小子特有的激动声说:“肖儿同意和我一起去庭院里走走了!”
四舍五入那就是一场约会啊!
宦官鬼非常会揣度上意,拍马屁的技术也很高,当时就是一阵吹捧:“娘娘一定是被大王的风姿所折服了!”
“大王如此英俊潇洒,哪有女鬼不爱的!”
鬼王说:“这也是你的景观准备得好,我刚才好好想想,自己也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若说有什么就是带肖儿看了那些坑洞,依我之见,肖儿怕是很喜欢那景观,你快去带我再挖一百个坑来!”
听见这话就算是马屁精都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他心说:肖女士大概是不会喜欢这种景观的,应该说真的有鬼会喜欢这种东西吗?
这已经不是审美有问题了。
但是鬼王开口,他这做臣子的还不只能照办,当即带着一连串的阴兵出门干活。
……
出门走一走的地点是肖女士挑选的,附近有一丛茂盛的植被,可以让张晓明他们躲藏,良人几乎是匍匐在了树丛后面,只露出一双眼睛。
鬼王来得特别早,他换上了一身可风骚的衣服,兴致冲冲赶来,阴兵小部队跟在他的后面,贴身保护。
张晓明乍舌,觉得这些阴兵不是很好对付,刚想着什么咒文对他们比较有效果,就听见鬼王呵斥道:“你们都离得远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