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
叶崇平把野兔伤口附近的毛刮掉,方便董雪涂抹。
董雪把一滴空间凝露滴在自己掌心,指尖轻轻点了一点,涂抹兔子伤口。
效果依然是立竿见影。
叶崇平把杯子里的水,滴了几点在董雪掌心,把空间凝露稀释,然后再让董雪涂抹,这次伤口依然是飞速愈合的。
“看来浓度还是有点高,不能最大程度利用空间凝露。”叶崇平观察了一下后,对董雪说:“我得在我自己身上试试。”
董雪第一反应就是反对,但是很快反应过来,叶崇平的做法是正确的。
其实他们根本不需要弄到立即愈合的程度,只要能在一个小时之内愈合,那能算得上神迹。
而且叶崇平只是在手臂上划出浅浅的伤口,董雪平常在厨房切菜,或者是削水果皮之类的,有时候伤口都比这个深,她也就不反对了。
现在这个浓度涂上去,叶崇平的伤口,也是很快愈合,叶崇平再次把空间凝露稀释,这次,伤口过了差
不多两分钟,才慢慢愈合;再次稀释后,伤口七八分钟愈合。
叶崇平觉得这样差不多可以了。
毕竟他这个伤口很浅,如果将来在人前显示神迹的时候,伤口肯定不会像是现在这样的浅,到时候,可能需要半个小时以上,才能愈合。
叶崇平记住了大致的稀释比例。
两个人实验完毕,而且这边的景色也很单调,没什么特别好看的,董雪还惦记着明天要请叶崇平的新战友吃饭的事情,两个人干脆回去,中午的时候,叶崇平收集了菜单,下午两人去买菜。
既然请客,董雪干脆就打算,把叶崇平这儿关系好一点的战友,全都请了,反正叶崇平刚来,也没几个特别熟悉的,两个人算了算,也就二十来个人。
这些,基本都是叶崇平团里的中低级军官,是平常和叶崇平打交道比较多的和关系还可以的。
买好菜回去,董雪和叶崇平一起,把该杀的杀,该腌的腌,然后放到了冰箱里避免坏掉,第二天又去了一趟菜场,买了些新鲜蔬果。
叶崇平早上训练的时候,已经告诉了众人,晚上在他家请客,故而下午的时候,有些有随军的军嫂,便
前来帮忙了。
董雪就请她们帮忙打下手。
四五个军嫂一来,叶崇平这间不大的宿舍,就热闹了起来,董雪发现,其中有一两个军嫂,似乎不太和睦,不过毕竟在别人家里,她们也就是互相说话少,没什么其他的。
不过董雪留了个心眼,打算晚上吃饭的时候,把这两人隔开。
洗菜切菜剁馅料和面之类的,没什么难度,董雪就交给她们处理了,但是调馅料之类,都是董雪自己动手的。
包括制作半成品——像是过油肉之类的,是先要用油把裹了鸡蛋淀粉糊的肉炸至七八成熟,然后捞出沥干油备用,几个人忙了三个多小时,东西就准备的差不多了,只等着男人们回来洗漱后,过来吃饭。
有比较讲究的军嫂,便起身要走,不想落下蹭饭的嫌疑,董雪极力挽留,现在的人,虽然就算是女人也吃的不少,但是也不过就是炒菜的时候,每个菜多放点,匀出来的,足够她们几个女人再开一桌吃饭了。
要走的两个军嫂,见董雪是真心实意挽留,而且还说,还等着男人吃完帮她一起收拾之类的话,想想也
就留下了。
毕竟,董雪的饭,味道是真的很香啊。
“那行,那我回去一下,这男人啊,家里什么东西都找不到,我要不看着,呆会儿洗漱的时候,保管给我翻得像是土匪过境一样,什么都乱七八糟的。”有个军嫂这么说,其他军嫂也附和:“可不是么,他翻乱了,最后还得我们收拾。”
董雪这次没有阻拦,反而询问谁家有比较大的桌子和多于的凳子,想要借桌凳,还有碗盘。
平常叶崇平一个人生活,就算是董雪带着叶一涵过来,也就两个人,所以家里只有六七个盘子,碗也不超过十个。
呆会儿那么多人,叶崇平这边只有一个大圆桌,根本不够用,起码还得借三个,四个桌子,女人们一个,男人们最少两个,还得留个备用的,免得呆会不够用。
“我家有大圆桌,还有七八个凳子,呆会我们一起带过来。”
“我记得方连长家里有大桌子,不过郑教授在市里上班,不到周末不会回来,要等方连长回来,才能拿出来,他就在我家对门,待会儿我和他说一声。”
“咱们家里都有碗筷,呆会儿我们自带。”
这么一凑,也就差不多了。
这些军嫂刚走,叶崇平没多久就回来了。
董雪和他一起,把客厅里沙发拖到角落,空出来地方,待会儿就能放下两张大桌子了。
至于这些军嫂们,董雪打算和她们一起在卧室开一桌。
如果再来人,就得委屈他们在茶几上吃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弄完这些,叶崇平去洗漱,换了一身董雪这次给他买的运动服,整个人看着十分的精神。
董雪很喜欢他这个样子,瞧着瞧着,就有些脸红。
有人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