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
济南城的客栈。
作为名城之一的济南,南来北往的人也是五花八门。同样,这里的消息往往灵通。
坦白一些来说姜晨并不想走过这里,可世上的事情又岂能尽如人愿。
这里毕竟是姑苏到京师的道路上的避不开的大城。
他当然可以选择绕路,但姜晨一向不喜欢做无用之功。
又一味药已经摆在他房中的雕花木桌上了。
是黑玉断续膏的药方。
当初要这药方的成分,也只是有备无患,难为他如今还能想起来。药并非是珍稀的药材,在这样的世界刚好够用,这也正是姜晨看重的缘故。
不过还算幸运,他制药也没搞砸。
生长相连的骨头又被捏断了一遍。不正的骨头总是要想些许办法矫正的。就像路上的石头总要被清理一样。
他的忍耐力往往让人惊叹,这从他无波无澜的捏断自己骨头就能看出。别的人要下手将长好的骨头捏断,可不会像他这样干脆果决。
也许是因为熟能生巧?
虽然如今才距他来这个世界不过一月,但是无疑已经发生了太多太多事情,那些断掉的骨头都长的整齐了些。
这些日子赶路,他也不过是用着一般的止痛和跌打创伤药,听不到那些令人厌烦的消息了,才想起来这具身体需要修理一下了。
他不太想刚活过来就因为身体原因再去死一次。一个死过很多次的人,往往比常人还更加惜命。死亡的感觉并不像传言中的那样回光返照,能看到美好天堂。
白杨绿柳是不知道他的骨头被萧十一郎打断了,也不知道他的武功被废了,因为他离开的时候,行动实在太过正常了,正常到让除了出手以外的人都想不到这一点上去。
姜晨总是习惯于表现的正常。哪怕他不正常,他也会表现的相当正常。
事有反常即为妖。人总是对异类排斥,排斥,再消灭。
对这一点,生而为人的姜晨相当清楚。
无论哪一个城池,都会有一个最大的酒楼或是客栈,加上茶馆和红楼,这四类,往往是一座城里消息最灵通,耳目最多的地方。
姜晨已身在这家客栈。
悦宾楼。
这座店位置也十分不错,南来北往,所有要穿过这济南城的人,都一定会经过这里。
客栈外叫卖声声,小贩书生豪侠乞丐,他们都从这青石大街上走过,偶尔随着马嘶会有车轮咕噜噜驶过的声音。
这里不同于姑苏城,姑苏城那里,更多是小桥流水,画舫竹舟。
姜晨坐在窗边,目光渐渐从客栈外宽阔的街道移到那血色夕阳之上。
虽然颜色如此令人压抑,但是,至少不是一片黑暗。
谁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谁也不会懂他看到了什么。
楼下。
说书人已摆好了架势。
他须发皆白,显然年纪不小了,也显然在这酒楼里说了很多年了。
每每到了这个时候,他就会出现在这里,说上一段野史怪谈或是江湖奇闻。
大堂的白胡子老人拿着醒木敲了一敲,他的孙女在一旁将家当都准备整齐。
这一声清响,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目。
姜晨也随声望了一眼,见此情景,又兴致寥寥地转过了头。
有酒有菜有故事,江湖标配。
可论起故事,姜晨毕竟随口就可以讲上百八十个还绝不重复。
这时候,说书老人就开始讲他带来的故事了,“……上一回我们说到,风流侠盗萧十一郎与逍遥侯的决战,近来大家想必都听说了无垢山庄的变故了,老头子便不多言。今日我们所言,便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新的一战!侠盗萧十一郎与曾经江湖第一公子连城璧的较量。”
姜晨瞥了底下一眼,面无表情的喝掉了面前的茶水。他还以为能消停几日……这个江湖,果然是天之骄子的江湖。走到哪里,都是他的丰功伟绩。
“啪!”
一声清响,说书人放了手中醒木,激情澎湃地继续讲,明明年事已高,但一说起这些江湖之事,就红光满面,好像他也曾是个大侠,亲眼见证着所有风云变幻。
“那一战,飞沙走石!那一战,天昏地暗!只见连城璧使出他家传的袖中剑法,一道如毒蛇一般的短剑从袖中的飞出,直直刺向萧十一郎的胸膛!情势万分危急,此刻,他终于亮出了他手中的割鹿刀!那把举世闻名削铁如泥的割鹿刀!”
“……”
“一刀,只用了一刀。袖中剑已断成两节,连城璧也已失败。萧十一郎打败了逍遥侯,又揭穿了野心勃勃的连城璧的阴谋,是以如今武林还能平静无波!真不愧是神兵利器割鹿刀的主人!”
说书人神秘一笑,“大家一定好奇为何风马牛不相干的两人会有此一战?”
这种套路客栈听书的人早就清楚了!于是有人扔了铜板进他们的布兜里,笑道,“你这老头子在这里几十年了,还是这般喜欢吊人胃口!且说,那又是为了什么?”
说书人白眉一挑,苍老的脸上露出一抹自得的笑意,“据说呀,那是为了我们济南的宝贝,金针沈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