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勺。
这要是别人,那猜就是瞎扯淡的,但是对于赵小年……
一个标准的保险公司主任出身的人来说,认人,那是基础技能啊!
看着李大官人大致就是四十来岁,虽然浑身散发着土豪的光芒,可是明显看的出来,他是尖嘴猴腮,八字胡,有个词叫獐头鼠目,便是形容他再贴切不过了。虽然特别有钱,但是穿着却很低调,并没有穿有钱人喜欢场面的丝绸长衣。一方面,这里是北方,天气较冷,不适合穿丝绸,另一方面也说明,他走在路上不会张扬显摆。
另外,他也不是那种整日里享受富贵荣华,吃的脑满肠肥的土豪地主,尖瘦的身材,皮肤蜡黄,一看就是常年出门在外的人。
从他如此会享受,不在乎钱来看,他定然很有钱,而且,经常在外面跑,逛青楼,住酒店,那应该是常态。
再加上他出手给了玉娘一颗不算很大的红宝石……
“是做珠宝生意的?”
李大官人眼睛一亮,一拍掌,伸出一个大拇指,高赞一声:“厉害!堡主就是堡主,不是一般人!一眼就看出来了!”
只有客商才来往于丝绸之路上,要说现在没落的丝绸之路还有什么生意能够做到如此豪,怕也只有这种风险极大,却又利润极高的行业了!
宝石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