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翔不免有些头疼,之前她是自己名正言顺的女儿时尚且不方便跟她一同出游,如今她是顾庭萧的女儿,岂不是更麻烦?
但高天翔又怕不答应她就变卦了,两厢这一比较,还是自己的小命比较重要,只得咬咬牙答应:好。
顾茗心以为最终的结果一定会是自己得到自己想要的,她答应高天翔不过是想绝了他的这条心,不然还真以为随便找个人都能配型成功,那世界上哪还有这么多人都被白血病所困扰呀?
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她跟高天翔竟然真的配型成功了。
不,这不可能顾茗心不可置信地摇着头喃喃道。
这不是很好嘛,媛媛,用顾茗心的骨髓就可以帮助爸爸恢复健康,你不是本来就不怎么喜欢她吗?高天翔的脸上却浮起了诡异的笑容。
当然不一样了!要是她还是高美媛,她才不会去管顾茗心的死活,碰上这样的事自然是拍手叫好。可现在她就是顾茗心,所有的痛都要她自己受着,顾茗心自己倒好,死了一了百了,却要让她活着受罪,这怎么能让她接受?
爸爸,是不是检查哪里出了问题啊,顾茗心又不是你的女儿,怎么会跟你配型成功呢?顾茗心的脸上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谁说顾茗心不是我的女儿了?
什么?你跟那个老女人顾茗心一怔,随即一阵愤怒冲上头顶。
在她的心中,高天翔早就不仅仅是她的爸爸,更被她视为自己的男人,跟自己的生母何若韵就算了,没想到竟然还跟有别的女人有过一腿?
怎么可能,那种一点女人味都没有的女人,我怎么可能会看得上她!况且老实说,那女人也不会给我爬上她床的机会。高天翔洋洋自得地说道。
这么说,顾茗心不是顾庭萧的孩子了?
不,顾茗心确实是我和顾庭萧的孩子。这还要多亏我当年
在顾茗心的追问之下,高天翔终于道出了事情缘由。
不同于顾庭萧的继承家业并发展壮大,高天翔当初是白手起家创办的高氏,只是他时运不济,创业那几年正好碰上顾庭萧大放异彩的时候,自身能力又比不上顾庭萧,因此发达的时间较晚,大学毕业之后过了好几年的苦日子才慢慢将高氏给发展起来。
他也并不是一开始就走上创业之路的,他原生家庭条件不太好,刚毕业那会儿他也尝试过找其它工作,过了一段住地下室出租屋天天吃泡面的日子,那段时间只要给钱他什么都愿意做,最艰苦的时候同时兼职了几份工,看什么来钱快,他也去做什么。
就在那个时候,捐精开始在他们那一圈打工仔中流行起来,捐一次能得到五千块花国币,对于当时穷苦的高天翔来说够他生活两个月了。
这些年轻人头一次听说精子还能换钱,觉得十分新奇,不免都跃跃欲试起来。男人少点精又没什么,很快就能自己长回来了,反正他们平时隔一段日子也要放个几次,与其浪费了不如去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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