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以前,对张淼的毛遂自荐,张裕必然会不假思索的拒绝,不省心的玩意,整日只会惹是生非,让他去只会帮倒忙。
而现在,张淼犹豫了,因为他发现儿子有了极大改变。
千百年来,花曲柳树上虫蜡从来没有人主意过,偏偏张淼注意到了,并把它做成能换大钱的蜜烛!
好吧,也许那只是偶然发现,只是运气。但张淼刚刚的一番话,让张裕着实刮目相看。
能着眼于村子的未来,能看到眼下对村子来说最重要的事情,说明儿子的眼光和以往大不相同,已经不是往日那个好勇斗狠惹是生非的儿子了。
难道前些时日被人在脑袋上砸了一棍,竟然砸开窍了?
“大兄,让淼儿跟去也好,至少能够长长见识。”张瑾拉了一下张裕的衣袖,低声劝道。
张瑾自然也看到了张淼现在的变化,心中惊奇之余生出了隐隐期盼。若无意外,张淼必然是下一任族长,一个见识广博有勇有谋的族长自然比知道好勇斗狠要强。让张淼跟着增加一些见识,对张氏一族的未来非常重要。
见张瑾也同意张淼去襄阳,张裕虽然有些犹豫,却还是答应了。
最后决定,以张瑾为主,带着村中二十个武艺最好的壮丁,前往襄阳用蜜烛换取粮食和其他生活物资,张淼还有张闯张平自然也在这二十人之内。
而张裕,则带着全村百姓,开始耕田,等到麦种买回来后立刻播种。煮麦子做出的饭的口味虽然不怎么好,但至少能吃饱肚子。
嗯,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知道把麦子磨成面粉,而是像大米小米那样熬煮着吃。
简单做了些准备,带上一些干粮之后,一行人便出发了,离开三水村赶往襄阳。
为数不多的干粮,已经占了村中所剩粮食的一半儿以上,剩下的那点粮食,数百口人根本吃不了几日,想到这里,大家伙儿的心情都十分沉重,深感此行责任重大。
五百余支蜜烛,被分开,每个人身上都藏了一包,贴身揣在怀中不让外人发现。
为了保护蜜烛,所有人都拿着武器。张淼自己,除了一杆长矛以外,背上还背着弓箭。
大汉朝尚武之风很浓,民间是不禁止拥有武器的,除非弩和铠甲。
从三水村往西南十里,便是邓邑,到了邓邑便上了官道,沿着官道再走十五里,便会到达比水的一个渡口,在渡口乘船沿着比水南下八九十里便会进入汉水,汉水南岸便是襄阳,这便是前往襄阳的路径。
三水村贫穷,自然是没有骡马代步的,只能靠着双腿步行,想到族人还在忍饥挨饿,一行人不敢耽搁,行走的很快,一个时辰便到了邓邑。
邓邑是一个大镇,有寨墙围绕,其中百姓有三四千口之多,十余天前,前一个张淼便是在邓邑被邓屠女儿邓丽华一棒子打晕,才有了现在的张淼。
“阿淼,要不咱们进邓邑一趟,找那邓丽华报一棒之仇?”
一行人没有进邓邑,而是从寨墙外绕过,看着邓邑的寨墙,张平眨了眨眼,对张淼调笑道。
“是啊,阿淼,男子汉大丈夫,竟然被女的打晕,如此深仇大恨岂能不报,阿淼,我相信你,上次只是个意外,你干翻邓丽华没有问题。”张闯也跟着嚷嚷道。
听了二人的话,一行人皆笑了起来,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张淼顿时苦笑了起来,现在的他,如何肯和一个女子一般见识,打赢了也没有好名声,打输了更是颜面尽失。
“算了,现在去襄阳重要,不可节外生枝。”
“哈哈,阿淼,你是不是怂了?”张闯笑道,其他人也笑了起来。
在方圆数十里,都知道邓邑邓屠的名声,家资丰厚,武艺精湛,豪侠仗义。而更让大家津津乐道的是邓屠的女儿邓丽华,容貌秀美英姿飒爽不说,更得到邓屠武艺真传,据说现在论武艺,连膀大腰圆的邓屠都不是其女儿对手。
曾有相者途径邓邑,看了邓丽华后大为惊奇,直言邓丽华之命贵不可言,有凤舞九天之相!故,邓屠对其女期望很高,一直要为其寻觅一个上等夫婿。然而邓屠虽然在邓邑有些声望,却不过是一个屠狗杀猪的寒门家庭,故邓丽华今年已经十七岁,却仍然没有嫁出去。
邓丽华名声如此响亮,在很多人看来,张淼调戏邓丽华被打晕非但不值得同情,反而活该。
围绕着张淼和邓丽华的事,少年们兴高采烈的谈论着,便是连一些成年村人也感兴趣的加入了进来,张淼只能苦笑连连。
“不要乱说了,当心祸从口出!”眼看着众人越说越不像话,声音越来越大,领头的张瑾不得不出声制止了,这才让张淼松了一口气。
就在一行人从邓邑南门绕过踏上官道时,寨门突然打开了,有数十人从寨门涌出,把大家吓了一跳。
当看到其中有车有骡马,很多人还背着包裹时,众人才松了口气,知道这群人是要离开邓邑。
“你们说,那邓丽华会不会在其中。”张闯低声咕哝道。
众人皆微笑着看向张淼。
张淼苦笑了一下,扭头往那群从邓邑出来的人看了一眼,然后便是一愣,就见人群中间的骡车上窗帘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