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笼子,温学明自顾自拖着大蚊子的尸体走向后厨,而冯文霞则带着满脸横肉的笑容,引着常笑和姚倩上楼开了间包厢。
“盘丝洞……”常笑看了一眼包厢名字,又瞧了瞧包厢天花板四个角落,那里还真的有不少蜘蛛网,也不知道是装饰还是真的。
菜还没上,常笑先接到了电话, 一看来电人是刘星,他很高兴:“刘叔,你到了是吗?我给你发个定位,你先过来吃饭。”
刘星今天会来这里,是他邀请的。
“你说要带个人?没事啊, 多大点事,反正我这边就两个人,坐得下。”
电话另一头, 矮胖男人没有再次拒绝刘星的好意,他很多天没好好吃顿饭了。
刘星不知道矮胖男子曾经阔过,他只是看对方实在很惨的样子,恐怕连吃饭都成问题,于心不忍,希望对方能为了养伤吃顿好的。
靠着常笑的关照,刘星成为了海蓝云霞的一个小区域代理商,赚了不少钱,买了辆代步车。
没一会儿,他就开车载着矮胖男子抵达食人居。
紧接着,两人就尿了……
冯文霞似乎早有准备提着拖把和桶就出来了,抖着满脸横肉问道:“两位想吃点什么?”
刘星十分尴尬的提了提裤子,离那些妖兽笼子远远的,问道:“有位朋友说定了包厢……”
话还没说完,冯文霞就一拍屁股,取出了两条裤子说道:“他们在盘丝洞包厢, 上楼左转第一间就是, 需要的话, 你们可以去卫生间换一下。”
矮胖男子说身上的伤已经不碍事,看来是真的,因为两人一起在卫生间换了裤子,刘星本想帮忙,却意外发现对方手脚颇为利索,甚至都不像个受伤的人。
更让刘星意外的是,当他们推开盘丝洞的门,常笑并不是先跟他打招呼,而是略有些吃惊的叫了一声:“南盛?”
刘星早就看过矮胖男子头顶上的名字,知道对方叫费南盛,但没想到竟然是常笑认识的人。
常笑何止是认识,费南盛是他四年大学舍友。
不过由于费南盛是个富二代,而他以前只是个普通人,双方不是一个阶层的,关系一直只是凑合而已。
另外,慕楠曾经当过费南盛的女朋友,只是毕业后费南盛直接在家里安排下闪婚,把慕楠气得不轻。
之后两人就没什么联系了,常笑对他没什么感觉,只是费南盛一直是个富二代,怎么今天这么一副凄惨无比的模样?
要不是头顶上绿得发光的名字,常笑还真差点没认出来。
费南盛倒是一眼就认出了常笑,同样有些吃惊的问道:“原来就是你在企鹅公司当保安?”
“保安?哦,对,是保安。”常笑打个哈哈,又转而问刘星:“刘叔,你们怎么认识的?”
大家正说着,冯文霞抖着满脸横肉也走进了包厢,原来是第一道菜终于上桌了。
见状,常笑连忙招呼刘星和费南盛就座,暂时压下一肚子问题,先看看菜色。
毕竟他也十分好奇温学明会如何料理妖兽,还有好不好吃。
冯文霞端上来的时候,托盘上还盖着大锅盖,大家还没太大反应,当她一把掀起锅盖,姚倩立刻皱起了秀气的眉毛,而费南盛当场吐了出来!
这第一道菜,或许也不能叫菜,看样子,温学明是将其作为主食,因为就是在一大盆白米饭上面淋上大量鲜红的……
吸血鬼之恋,常笑早已猜到,吸血鬼指的是大蚊子妖兽,但他没想到,竟然是用蚊子肚子里的血来做盖浇饭……
冯文霞还很得意的介绍起来:“吸血鬼之恋,采用东北最优质大米蒸熟,再浇上蚊子妖兽的血。吃起来,既有米饭的清香,又有妖兽血液的腥咸,口感粘糯、唇齿留香。你们试一下,绝对不会后悔白来一趟。”
可惜,任她说得天花乱坠,也没一人动筷,只有常笑一脸黑线的问道:“大姐,虽然我不是生物学家,好歹也知道,蚊子肚子里的血,跟蚊子的血根本就是两码事吧?你能告诉我,这大蚊子之前到底是吸了什么的血吗?别是人血吧?”
“当然不是啦。”冯文霞不假思索的摇头:“如果是人血,那得加钱!”
常笑:“……”
目送冯文霞离开,包厢里一时间变得很安静。
谁第一个开口试吃,这是个问题。
其实如果是正常的煮熟,常笑也不会太抗拒,平时也没少吃猪血鸭血不是?
关键这道菜,那血液鲜红鲜红的,一看就知道,绝对是等饭熟之后,直接将蚊子肚子里的血往上淋而已,完全就是生的。
干不干净,卫不卫生啊?有没有病菌寄生虫?
而且这一口下去,怕不是满嘴巴血红血红的,那画面太美,不宜想象。
“看什么看!”姚倩见常笑一脸期待的盯着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选的饭店,你不吃谁吃?”
道理好像是这样没错啊,常笑无奈,只能用勺子挖了一点点蚊子血盖浇饭放进嘴里:“咦……诶……嗯……嗯~”
“你便秘啊。”姚倩白了常笑一眼,拿起勺子,毫不犹豫的吃了一大口。因为从常笑一脸享受的表情看,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