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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大有诗才(1 / 2)

名诗名句之所以能够流传千古,往往不是因为它的文辞有多么优美,有多么华丽,而是能够在只言片语之间,引起大家的共鸣。

比如说乐天居士,就是典型的例子。

白居易的诗,以简洁明了著称,就拿简简吟来说,通篇都是在说一个小女孩的故事,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是当写到苏简简夭折的时候,最后一句“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却让世人传颂了上千年,深入人心。

悯农二首也是如此。

这首诗文辞简单,但是却能够让大周不知道多少人引起功名,如林元达所说,这是一首多半可以流传千古的诗。

攫欝攫欝。因此在看了这首诗之后,身为国子监大宗师的林元达,毫不犹豫的给了这份试卷写了甲上二字。

按照国子监的规矩,只要秋试有乙中以上的水平,就可以被国子监报上去,参与明年的礼部科考了。

很快一天结束,国子监的考生统统交了试卷,试卷被衙差收罗了起来,锁在了卷房里,第二天一早,几位国子监的老丈人再开锁批阅。

而到了第二天早上,刚刚睡醒没有多久的林三郎,就被他的七叔,叫进了国子祭酒的书房里。

进了书房之后,林昭规规矩矩的坐在林简对面,笑着说道:“七叔寻我有事?”

林元达没有说话,而是提笔在白纸上,把林昭昨天写的悯农默写了出来,然后抬头看着林昭,沉声道:“这是你所写?”

国子监考试,算是比较正规了,既然林昭已经在考试中抄了这首诗,自然就不能矫情的不认,于是乎他点了点头,开口道:“是侄儿所写。”

林简这才看了林昭一眼,摇头叹了口气:“既然有如此佳作,便不应该在国子监秋试写出来,等明年礼部科考的时候,你写下这首诗,即便做不得进士前几名,一个进士及第的功名,多半是跑不脱的。”

林昭先是愣了愣,然后笑道:“七叔,这诗并不怎么难,不用藏着掖着。”

“我想写,随时都可以写出来。”

“不怎么难?”

林元达有些气闷的看了自己的侄儿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为叔五岁就开始读书,至今三十多年了,不曾写过这种足以传世的佳作,你是在东湖镇长大,或许可以妙手偶得,但是这种东西,哪里能随手为之?”

巘戅妙书苑巘戅。林三郎笑而不语,伸手从林昭的桌子上拿过来一支毛笔,蘸了蘸墨水之后,又拿过一张纸,下笔不停,在纸上又写了二十个字。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

写完这二十个字之后,林昭吹干墨迹,把纸递到林简面前,道:“七叔请看,这也是一首悯农。”

二十个字,林元达只扫了一眼便已经看了一遍,他盯着自己面前这张纸,久久无语。

过了不知道多久之后,这位探花郎才缓缓的吐出了一口气,开口道:“这一首……还是不要轻易示人了,容易得罪人。”

如果悯农其一,只是在说农夫的苦处,那么这首其二,就不止是在说农民苦处这么简单了,往小了说,它讥讽了地方上的地主以及官员,往大了说,整个朝廷都多多少少被它骂了进去。

毕竟有农夫饿死,便是民不聊生。

林昭点了点头,开口道:“这两首诗是侄儿幼年在东湖镇所写,写成之后也觉得第二首诗不太合适,昨天便只在试卷上写了第一首。”

如果一个人能够在短时间内写出两首同水平的传世诗,那么这个人多多少少有些让人怀疑,但是幼年所写一直记在心里,便不那么奇怪了,林简有些古怪的看了林昭一眼,轻声道:“看来,三郎对越州林氏,似乎也没有什么好感。”

林简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

如果林昭是幼年在东湖镇,看到东湖镇农夫,才写下了这悯农其二,那么按道理说,当时还年幼的林三郎,自然看不见官府以及朝廷,因此他这首悯农其二,就是在讥讽东湖镇的地主。

众所周知,东湖镇最大的地主,便是越州林氏。

这就是典型的误会了。

林三郎连忙摇头,苦笑道:“只是随手所写,没有讽刺林家的意思。”

“骂一骂也没有关系。”

林元达低声道:“地方上的士绅,确实有可恶之处。”

说到这里,他抬头看着林昭,脸上露出一抹笑容:“三郎诗才惊人,今后一定是咱们林家最为出名之人。”

这个世界上,最容易出名的路径,便是诗文,有时候一首诗,一篇文章,就可以让一个人被千古传颂,被一代代人记住。

就拿那位谪仙人来说,后世从三五岁的稚子,到七八十的老人,哪怕目不识丁,也会背一背床前明月光,知道有一个李太白。

而与李仙人同时代的皇帝是谁,除了一些历史爱好者之外,就很少有人知道了。

因此,政治家哪怕做到十分优秀的地步,在民间的传颂度,也很难赶得上文人墨客。

说着,林简低头看了看桌子上的两首诗,最终开口道:“这两首诗,其一是可以发在长安风上的,但是第二首暂且就不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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