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买了大米, 晚上蒋墨就奢侈地煮了一锅白米饭,柴火烧的白米饭可比电饭煲煮出来的要香得多,更不用说蒋墨还往里加了一碗灵泉水,让这锅白米饭的味道变得更加香甜可口。
买回来的野鸡杀了之后炖汤, 只要稍微放一些菌菇就足够鲜美。
这年头人们肚子里没有油水, 所以买猪肉都喜欢要肥的, 他们去的晚,却恰好买到了五花肉, 这么好的肉当然是要做成红烧肉了。有了红烧肉这道大菜, 猪下水和猪大骨蒋墨就暂时收了起来, 否则菜太多吃不了就浪费了。
最后,他又去地里揪了一把芹菜, 直接过水煮一遍, 去除芹菜的苦味和涩味, 同时也会让芹菜的口感更加酥嫩,再从空间里拿出点豆腐干来, 切成干丝, 稍微放点鲜酱油拌一拌, 就足够鲜美了。
鸡汤的香味和红烧肉的香味混杂在一起, 浓郁的肉香味让人止不住地想要流口水,就连躺在床上不太能够动弹的郁爸爸,都忍不住把小儿子喊进来, 询问今天大儿子又在做什么好吃的。
得亏郁家的房子当初建得偏, 和村里其他人家离得远一些, 要不然,这样的香味根本就瞒不住村里人。
等吕峰和牧鸿来的时候,迎接他们的就是这样勾人的香气。
“我的妈呀,这也太香了!”吕峰闻到这味就已经把持不住了,三两步跑到厨房门口扒着墙,十分夸张地咽了咽口水,“小南,啥时候能吃啊?”
“吕大哥,牧鸿大哥,你们来啦?”蒋墨听见动静后笑着说道,“我差不多都弄好了,把饭菜端出去就行。”
“我来我来!”吕峰馋得要命,分外积极地帮忙端碗端菜。
“小南,这个给你,就当是我的饭钱了。”牧鸿却是提着两条活蹦乱跳的大鱼进了厨房,交给了蒋墨。
在郁家吃饭,吕峰出肉出粮还出钱,牧鸿哪里好意思天天跟着蹭饭?可惜当初抄家的时候,家里东西都被收走了,除了公社发的那点粮食,他那就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幸亏他会抓鱼,好歹不至于空手过来,所以他今天写完了标语之后,趁着天色还早,特意去河边捞了鱼带过来,怎么说也算是个荤腥,拿出去卖也能换点钱。
蒋墨也明白牧鸿的想法,趁着这鱼还是活的,就放进水缸里养起来,准备明后天再吃。
鸡腿肉是肉最多最嫩的部位,所以蒋墨把两只腿给郁爸爸和郁奶奶特意留了出来。白花花的白米饭上垒着三大块红润油亮的红烧肉,肥肉的油脂都已经被完全煮了出去,呈现半透明的胶状,盖在米饭上晃悠悠地,异常诱人。再加上一小盘芹菜豆腐干,一荤一菜一汤,可以说是相当丰盛了。
最近家里终于能够吃饱饭了,甚至还常常有荤腥,家里瘦骨嶙峋的几个人,全都长了一点肉了,气色更是肉眼可见地红润了许多。
“小南啊,这些日子实在是让你受累了……”郁奶奶吃着绵软适口的大白米饭,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如今的好日子都是孙子的辛苦换来的,以前他就不仅要忙着上工,回来还要操持家里,现在除了这些,还要冒着危险去做那些投机倒把的事,种种之下,实在是让郁奶奶觉得自己太没用了,无颜面对儿孙。
“奶,说这些干嘛,都是我应该做的。”蒋墨握着老太太的手安慰道,他的身体经过系统改造后变得非常好,加上每天灵泉的滋养,就算天天干活,也不觉得有多累,“等我赚够了钱,就继续给爸爸治疗,等爸爸身体好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郁奶奶叹气,爱怜地摸向他的头,“好孩子……”
蒋墨陪着郁奶奶说了会话,这才回到自己房间,却发现牧鸿他们几个都没有动筷子,竟然是一直等着他。
见他过来,牧鸿招呼道:“小南,快过来吃饭!”
蒋墨心中一暖,小跑着来到了桌边,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刚出锅的鸡汤呈现金黄的色泽,虽然滚烫,却还飘散着勾人的香气,几人都等不及,直接舀了一大勺送入口中,入口软嫩香滑,浓而不腻,真是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红烧肉就更不用说了,蒋墨用小火慢炖了许久,肉被炖得又酥又烂,筷子稍微用点劲就会烂,吃起来油而不腻,满口留香。舀一勺红烧肉的汤汁浇在米饭上,鲜甜的红褐色酱汁拌着软糯香滑的白米饭,那滋味真是再好不过。
芹菜豆腐干清淡又爽口,刚好解了鸡汤和红烧肉的腻,同样十分受欢迎。
“小南,你这手艺真是绝了!”吕峰忍不住称赞道。
可能是许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大白米饭了,牧鸿和吕峰两人今天一连加了两次饭。实在是因为今天的红烧肉太下饭了,就光是那个吃肉汁,他们也能干下去两大碗。
蒋墨这才意识到,两人的饭量其实比他预计的要更大,之前在他家吃饭,估计都没有敞开肚子吃呢。
“不够的话,我再去给你们下碗面去。”一想到牧鸿和吕峰可能回去之后还得自己煮东西垫肚子,蒋墨便开口说道。
“够了够了,今天都已经吃撑了,你可千万别忙活了!”两人连忙阻止,他们今天是真的吃饱了。
“行吧,不过你们拿来的白面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