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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是聪明人。
所以沟通交流起来,都有各自的利弊考量。
而莱曼也是光明正大的摆明车马要用双赢的模式来换取环球的首肯——谁让版权在人家手上呢。
再者,资本的天性是想要多掠夺一些资源收获利润的,这是个很好思考的答案。
漫威出钱,环球出版权使用权,外加划定形象周边的收益,就是最后讨论要不要合作的重点。
这种从别人手上获取一些东西,最好的办法不是态度软化、求着对方,而是递给它一些有可能看见的利益,又不用冒什么风险,但偏偏是为它考虑却要让出来一部分。
一部分既不肉疼,又感觉买卖划算,有迫切冲动的筹码
至于值不值得,能不能做,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
反正方案已经给出,让环球自行考虑吃不吃下这个诱饵,然后吐出点什么。
莱曼不知道他们商量的结果如何。
只是纳西姆-埃里森再出现,明显更从容些
他坐下说道:“冒昧问问贵公司打算什么时候拍摄?”
“你们只要点头,最迟也是明年就可以推入院线。”
纳西姆-埃里森沉吟一会,最终回道:“关于项目制作方面的条件不变,贵方出资,环球发行,但形象周边我们运作让利3成。”
“周边总收益?”
“哈哈,先生说笑了,当然是净利润。”
“也行,那关于使用权的事”
纳西姆-埃里森与环球高层商议后,一致认为这是莱曼怕《绿巨人》重拍翻身,环球不再给予漫威插手续作的机会。
这其实就像萤火虫与华纳拍摄《蝙蝠侠》,也要求了要保证萤火虫的续作投资权益,是业内比较普遍的补充协议,所以也没多想。
“这点我们同意”
莱曼听后,终于放下心来,他其实最在乎的是后面是关于漫威使用绿巨人这一角色形象的问题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希望一切顺利。”
纳西姆-埃里森衷心说道。
这之后,莱曼又提了一嘴女绿巨人的独立版权,环球却是不愿多谈了,毕竟绿巨人失败了,其相关角色可还没有遇冷,还是一份不错的版权资产。
下午,双方正式签署形象租借协议。
大致跟原时空漫威的做法差不多,无非是线下利益多让出去一部分,不过无伤大雅,能拿到使用权就行。
当然,虽然漫威影业已重新拿回绿巨人的一部分形象使用权,但环球仍拥有其分销权以及相关角色的独立版权,而且只要绿巨人出单人电影,那么环球就可以不断的占漫威便宜。
后世,漫威也很狡诈,cu系列不断的放出绿巨人,可单人电影除了双方合作的一部《无敌浩克》,还是为了复联做铺垫,后面怎么也不启动绿巨人的独立系列,其目的就是不想让环球一直吸血。
因为这份合作,环球拿的是大头,漫威却是承担了制作风险,名气带动形象附加值后,漫威能从这部分市场收益里拿到的也是环球吃剩下的净利润3成
谁知道这3成能有多少,新线运作《魔戒》三部曲可是因为版权收益同时得罪了托尔金基金会和杰克逊导演,要说这里面没有猫腻、新线没做手脚,谁特么信。
回去公司。
与狮门的交涉也得到了答复。
2000年5月16日,艺匠娱乐公司与漫威达成协议,至少将15个漫画角色拍成电影或是电视剧,其中便包括美国队长、黑豹、黑寡妇、死侍、铁拳、蚁人、惩罚者、类人体、吸血鬼莫比乌斯、远射等。
2003年10月23日,狮门影业收购了艺匠娱乐,并继承它所拥有的漫威角色版权。
其中,狮门影业在2004年拍了《惩罚者》,但反响并不好,亏了。
后来,狮门还有意把黑寡妇也拍成电影,但看到同种类型市场的作品《魔力女战士》反响平淡,连南非美钻查理兹-塞隆这样片酬较高名气不小的女星担任主角都没成功,便搁置了计划。
这之后,死侍、吸血鬼被福克斯拿走,剩下的会等到漫威崛起才慢慢回购。
但现在吗,因为莱曼的萤火虫影业与狮门交好,且前不久才达成海外片源供应发行的一系列合作计划,狮门自己也没那个想法开发什么超级英雄题材,远比环球好说话的多。
这不,莱曼在答应把《我是英雄》项目也委托狮门发行并签订协议后,人家很懂行的象征性收了点版权费,把剩下的角色形象改编权还给了漫威。
毕竟,当初签订的协议里,如果一方四年之内没有拍摄项目,版权自动回归漫威,现在只不过提前了一下,狮门又不亏。
唯一让莱曼可惜的是福克斯因为《x战警》的布局把死侍早早的收走了,这个角色还是很有市场性的,性格很受观众欢迎
至于其他的像什么刀锋战士、银影侠、行星吞噬者、夜魔侠、恶灵骑士等等流落在外的英雄版权,几家制片厂都没理会漫威所谓的回购。
福克斯、哥伦比亚就不用说了,已经吃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