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你要是落个水被人救了,其实倒也不是失了清白就得以身相许。
城市里又不是没游泳馆,穿着泳衣跟衣服湿了贴在身上有多大区别?
何况乡下地方到了夏天大姑娘小媳妇和男人都一条河里洗澡,顶多就是有人在上游有人在下游罢了。
遇到偷看的指不定光着屁股提着鞋就追了去。
但目前林颜遇到的不是落水被救的事。
某种意义上俩人被“捉奸在床”。
就算林颜无所谓,林家那些人能善罢甘休?
还有那林爱芬,自己刚从他们家敲了五百元巨款,怕是恨不得把自己挫骨扬灰。
林颜要不认这门婚事,林爱芬能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
这要是在二十一世纪大不了换个城市生活,可眼下是出个远门都需要开介绍信的时代,该计划行不通。
坦白来说,如果这个小隋知青长得歪瓜裂枣,林颜说啥都要抗争下。
不过一个长在自己审美点上的男人……
鉴于美貌是稀缺资源,林颜觉得跟他结婚也不是不成,光看着也能养眼啊。
至于日后会不会离婚什么的,到时候再说呗。
眼下的问题——
“隋知青,你要老婆不要?”
脸盆里的泡沫荡漾,林颜看不见的角落里,隋琛的手紧紧抓住搓衣板。
而她目光所及,是小隋知青抬头看向自己。
浓颜系的男人这么直勾勾的看着,林颜眼睛一眨不眨,又问了一遍,“隋知青,你要老婆不要?”
“你觉得咱俩合适吗?”
小田庄的林颜是十里八村的一枝花,整个公社都排得上号的漂亮。
明明是乡下姑娘,可皮肤比城里来的女孩子还要白嫩几分,跟剥了壳的鸡蛋白似的,嫩得都能掐出水来。
说话的时候温声细语,提问时那双眼睛总是充满困惑,可当你看过去时,却又会慌忙的垂下眼皮,任由着那浓密的睫毛遮掩着神色。
这是隋琛所认识的林颜。
与眼前这个直白的“你觉得咱俩合适吗”的林颜仿佛不是一个人。
一瞬间,隋琛想到了上午的时,小村花的手指触碰着他的喉结,呼吸都洒在他脸上,他……
“行不行的给句话嘛,要是今天不成,我明天再来问问。”
林颜这话说的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这简直是在耍流氓。
“我胡说的,你别往心里去。你要不乐意就算了。”
隋琛看着伴随着林颜转身而飞起来的麻花辫,那黑色的发丝一下子就缠绕在他心头。
“我家庭成分不好。”
这事林颜还真没什么印象,大概原主也不关心这个。
林颜迟疑地转过身,“资本家?”
“不是。”
“那就无所谓了。”林颜要求不高,不是资本家就行。
林颜的态度让隋琛有点懵,实际上从今天上午发现林颜在自己床上开始,他就觉得事情仿佛脱缰的野马不受自己控制。
此时越发明显。
“咱们能进屋说吗?”外面日头正盛,说话也不方便。
几乎被掰掉一块的搓衣板终于解脱,白色的衬衫被半泡在盆里。
小小的肥皂泡在太阳底下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彩。
林颜进门的时候发现这门上有个大洞,“你这门怎么这么破?”
隋琛脚下一顿,屋门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上午被人踹了个洞。
而始作俑者,姓林。
林颜也反应过来,“没事,回头等咱结婚了就不住这了。”
知青大院是住着好些人,也有插队在此的知青结了婚,都搬出去住。
更别提林颜还怀揣五百元巨款,回头弄个独门独户的院子不成问题。
隋琛倒了杯水递过去,搪瓷缸上面写着庆祝五十周年的字样。
前面的字和图样都被磨掉了,林颜是在分辨不出到底是什么。
屋子不大,除了一张床便是一张小方桌,上面放着一摞书和几张纸,最上面那张摘抄了一句话——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字写得遒劲有力。
“你字写得真好看,跟你人一样好看。”
林颜脱口而出的话让隋琛脸微微一红,耳垂都被红磨坊染上了几分颜色。
她这要是当了皇帝,肯定是昏君,整天抱着美人为所欲为酒池肉林的那种。
林颜轻咳了声,“我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事,但都这样了咱俩就凑合过吧。虽说要结婚,但我还是想要跟你约法三章。”
林颜克制自己不当昏君,得理智。
约法三章。
隋琛抬头看向倚在桌边的小村花,“哪三章?”
“往后你帮我洗衣做饭干活。”林颜掰着手指头算,既然要英年早婚那就肯定要从头培养老公。
一定要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暖得了床的那种三好老公才行。
隋琛默不吭声。
这反应……林颜觉得可能是自己要求高了。
她想了想,走到隋琛面前伸出一双手,“你看我的手好看吗?”
女孩子的手纤细白嫩,柔若无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