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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小妾胜之的召唤(2 / 3)

它特殊到整个朝代延续期间,官府不提倡贱口奴婢,而实行雇佣奴婢制。而古代中国上下三千年,也唯独宋代不可能出现奴隶。即使唐末五代以来许多因战败被俘而成为奴婢的人,也受到《天圣令》的干预而被释放。

难怪宋代妾婢制度如此特殊,原来宋代没有奴仆,只有一群雇佣打工者。

赵兴研究发现:《天圣令》简直是变态,它不鼓励人使用贱口奴隶,但它又充分尊重私有财产,对贱口奴隶也不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完全剥夺,只温柔地要求主人允许贱口奴隶随时赎身,从而成为雇佣奴婢。若主人一直没给贱口奴隶赎身机会,天圣令规定:在奴隶服役满十年后,自动获得自由身。

赵兴研究完《天圣令》,深度怀疑这部法令是穿越人士写的!它这种超越时代的尊重私产,令他这个现代人都有点不适应。

可转念一想,赵兴又觉得纳闷——难道真是的宋代历史是这样的?记得以前看宋代、看宋代历史,都未曾提及到宋代曾划时代的不容许蓄奴,那些与历史研究者为什么不敢向百姓说明这点呢?

当然,宋代历史上还有一个唯一个例:庆州官奴。庆州兵变后,朝廷对这些拿着朝廷供养,却不愿上前线对付“农民起义军”,转而对付没有起义的农民的乱兵恨之入骨,他们在男女手上刺字,将他们发配到两浙淮南为奴,以便让他们时刻记起自己暴行下遇难的数十万冤魂。

两宋数百年历史,这是唯一被记录在案的官奴。

按照时间推测,如果《天圣令》对庆州官奴们也起作用的话,这些人以及他们的后代也该自动成为自由身了,但眼前这名庆州官奴的出现,表明朝廷对他们的仇恨仍未消除,《天圣令》的阳光并没有涵盖到他们

将事情来龙去脉想清楚,赵兴一摇头,不悦的说:“老师,怎么能让这种人进到我家里,少游兄要人伺候,我为他拨一二十个年轻靓丽的倭女,看不把他伺候的舒服死。这群罪人……”

朝云到了赵兴家里,胆子大了很多,她现在也敢大声说话了,不等赵兴说完,她轻啐一声:“赵叔叔,怎么能这样说呢,秦叔叔的家眷可都来了。你送倭女服侍,那不是捣乱吗?”

说到秦少游家眷,赵兴不禁想起一则逸闻,据说秦少游的女婿也是个名士,可惜生性木讷,有一次在宴席上,他女婿写的诗词非常出色,别人赶紧问他是何人,那女婿回答:“我就是‘山抹微云,天连衰草,画角声断谯门’他女婿。”

秦少游现在四十多岁了,女儿都生孩子了,可他依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大概他生性浪漫,这种人永远生活在青春里。

不过,他夫人家眷都来了,倒不好塞给他倭女伺候,秦少游这厮是个看到美貌女子迈不动腿的风流男,再加上他原本与倭女有一腿……嗯,确实,他需要这样老蠢的罪妇伺候,苏轼这个安排倒是恰到好处。

赵兴拍着腿大笑起来,秦少游刚开始不明白赵兴为何笑的那么开心,等他一转念,回味过来,立刻不满的瞪了赵兴一眼:“离人好不厚道,怎能随意取笑这群可怜人呢,人委身为奴已经含羞忍辱了……对了,你那群歌伎怎么不见?”

赵兴大笑:“他们可怜,那么被他们屠杀的十万庆州百姓可不可怜?谁来可怜?秦兄,你的怜悯太多了!”

秦观这番问话又引来一通大笑,因为这证明他果然贼心不死。嗯,自“碧桃”事件后,秦观在这上面恶名昭著,无论到谁家去请客吃饭,主人都不肯将自己的歌伎拿出来见他,从那时开始,秦观已经憋了很久了,也只有在赵兴这里可以随意放浪形骸。

赵兴家的歌伎为啥不见了?自从知道《天圣令》后,赵兴已经赶紧将他的那几名胡姬嫁人的嫁人,送走的送走,独留下了喀丝丽一人。这女孩是个天生的语言专家,送别人舍不得,留下自用吧。至于那群倭女,赵兴也改变了待遇,开始按雇用奴婢的待遇,正式签订雇用合同,并在官府备案……当然,他也就是登记上一个倭女的名字,然后十多倭女共用一个宋名,以糊弄官府。

倭女的待遇改变了,很多事情便不能强迫,任由她们自愿。比如现在夜深了,除了一些轮值的人员外,她们当中大多数人都被允许自主休息……

说起那群歌伎,秦观倒是想起倭女翠依,她脸上露出回忆的神情,问了赵兴:“离人,有没有翠依的消息?”

秦观这一说,苏轼倒是想起另一件事,他赶紧插嘴打断秦观的问题,急着说:“离人,你记得徐知州的歌伎胜之吗?我上次见到他,他说跟你有个约定,让我问问你,还记不记得那个约定?”

赵兴最不愿意提的就是这件事,而且不愿当着伊伊的面提,因为陈伊伊有时候的表现,简直跟陈季常家中那位河东狮一样凶悍。赵兴这里频频冲苏轼使眼色,可气的是,苏轼就是个肚里憋不住话的人,任凭赵兴怎么使眼色,他只顾把刚才的话题往下进行:“对了,她上次还让我送给你一件绣帕,绣帕上用双色线绣着篆字心,回头我翻一翻,给你……”

“烧了”,苏轼的话果然引起了陈伊伊的注意,她厉声插话:“老师,别理她,直接烧了就行,这女娘迎来送往两年了,说什么‘旧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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