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都市言情>猛爹> 第三百四十二章 要不我认丁先生当干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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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要不我认丁先生当干爹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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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歌手最恐怖之处是什么?

就是什么歌都能唱的微妙动听!

而比歌手更恐怖的则是作词作曲人,同一个词曲作者,能够写出完全两个风格甚至两种语言的歌曲,而且每一首还都是精品,这绝对是让人匪夷所思的。

现在,丁叮的第二张专辑问世,这两个恐怖点全都给爆出来了。

丁叮作为华夏乐坛的新人,具体来说刚开始只是一个网红歌手而已。

网红歌手给人们的印象就是唱点甜歌,有的运气好了能唱出来两首比较流行的。

可是谁也没想到丁叮这个网络歌手短短的时间内竟然会蜕变的如此之快,第一张专辑就狂扫各种记录,更是将丁叮从一个网红歌手直接带成了一线歌手,甚至差一点点就进入巨星行列了。

就在人们以为丁叮的能量爆发完了的时候,这第二张专辑又狂暴出击。

关键是这张专辑和第一张完全不一样,相对有第一张专辑的国语歌,这第二张的粤语歌要更难一点。

因为你要想唱粤语歌,你首先就要会粤语,而丁叮并不是粤东省人,也不是香江人,她是内地人啊,一个内地女歌手竟然出了一张粤语专辑,而且是如此的完美,这在很多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可丁叮就是做到了!

人们知道,丁叮之所以如此厉害,是因为她的背后有一个更加厉害的老爸!

直到这个时候,人们才再次认识到了丁鹏,很多人甚至都好像是第一次认识顶棚一样,好奇,惊讶,震撼。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大叔啊?

国语歌你写的完美之至,粤语歌曲也能写的让人叫绝。

这是个神大叔啊!

滚十唱片。

程冠杰现在是彻底不知道说什么了,他的电脑上一直循环播放着丁叮的这张粤语专辑,听的入神。

陆源则是坐在一旁一边听一边搓头。

他的经纪人郑佩玲也是低头不语。

好半天,陆源叹了口气。

郑佩玲看了看他,无奈的笑道:“陆源,想不到吧?”

陆源笑着摇了摇头,道:“我现在可真想跑到丁先生的面前,然后给他长跪不起,这真的太神奇了,他怎么还会写粤语歌呢?”

听陆源这么说,郑佩玲直接无语了。

“他会写粤语歌你不知道?”

“不知道。”

“你唱的那首《饿狼传说》不就是粤语歌吗?丁先生写的。”

“”

陆源直接就哑了,是啊,自己都唱着丁鹏写的粤语歌呢,竟然还好奇他会写粤语歌。

“我可真是被丁先生给震撼晕了。”陆源忍不住笑道。

“是应该晕,别说你晕了,我都被丁先生给震撼晕了。”正在听歌的程冠杰将歌曲暂停,然后指了指电脑。

“这张专辑里面的每一首歌,虽然是丁小姐唱的,没有你的那首饿狼传说劲爆,但是其影响程度绝对不比你的那首歌差,这专辑里面的每一首歌都绝对是能够流传几年甚至十几年二十几年或者是更久远的精品。”

“我刚开始认为丁先生在国语歌方面已经无人可超越了,可是现在看来我还是错了,丁小姐的这张专辑一推出来,也就向所有人宣告了在粤语歌方面丁先生也是行业首人,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人超越他,至少目前绝对无人能出其右。”

作为一个行业里的“专家”,作为滚十唱片的大佬,程冠杰这个评价可真的是太高太高了。

听到程冠杰对丁鹏的评价,陆源和郑佩玲相互看了一下,全都从彼此的眼睛里面看到了不可思议。

要知道他们在滚十唱片的时间也不短了,还是第一次听到程冠杰如此夸赞一个人。

只是如此一个宝藏大叔,却不属于公司。

“还好他只是写国语和粤语,如果他要是再给丁叮搞出来一张英语专辑,我想我都真的会被他给吓死了。”郑佩玲哭笑不得道。

陆源随口道:“不可能的,英文歌曲比国语和粤语歌曲要难,至少存在语言障碍,丁先生要想写英语歌,就必须要了解英文歌的所有技巧才行,丁叮小姐也一样,要想唱英文歌,也是必须得学会英语才行。”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就算他不会英文歌,光这国语歌和粤语歌就已经能够将华夏乐坛给吓的够呛了。”

程冠杰看了看郑佩玲和陆源,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他心里很清楚,作为一个优秀的词曲人,英文歌根本就不是事,他就是好奇丁鹏的英文歌会什么时候出来,有没有国语歌和粤语歌写的好。

毕竟他们以前就往国际乐坛上推过人,只是很多都没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英文词曲不行。

种子文化。

朱贝贝和刘琪洪几个人也是全都有点傻眼。

“靠!又横扫,又特么横扫了!”刘琪洪跳着脚道。

说实话他很佩服丁鹏,他也尊敬丁鹏,可是现在看着丁鹏给人家打造了一张专辑,而且成绩还是如此的炸天,他心里还是有嫉妒的成分的。

他的经纪人袁月笑道:“这就叫老头的拐棍,你不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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