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这两年,她更觉得绣花打扮不如挥舞杀猪刀有用,每次看她爹干活,她就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觉得学会老阮家的看家本领,比啥都强。
相夫教子?以夫为天?阮梅梅的脑子里天生没这根弦儿,凭啥呀?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没她聪明能干有力气,还想让她伺候,想得美哩!
这天,阮梅梅到里正家,替她爹跑腿送东西。
离开的时候,正碰到里正家的孙子,比她大三岁的病秧子李大宝儿,两人相看两厌地互瞪了一眼,就擦身而过。
不过,当阮梅梅的余光瞥见这人手里的东西的时候,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喂,李大宝儿,你手里的东西,是小胖子送给妞妞的吧,怎么在你这里?”
“别人硬要塞给我的,我有什么办法。”
本名季严凌,现在隐姓埋名的李大宝儿神色恹恹地哼了一句,顺手把包裹着糖果的手帕扔到阮梅梅的怀里:
“你拿去还给小胖子或是妞妞吧,我不爱吃糖,也不想占这个便宜。”
糖果在赤霞村可是个精贵东西,小胖子这包糖是他爹出远门带回来的,一直没舍得吃。
踌躇了好几天,他才决定把糖送给村子里最白嫩的小伙伴妞妞的,不曾想,小胖子前脚刚送出去,后脚,妞妞就把礼物转送给了李大宝儿。
阮梅梅虽然和李大宝儿不对付,但也知道这人骄傲,不是贪小便宜的人,她掂了掂手里的糖果,眼珠子一转。
“喂,李大宝儿,事情不能这么算啊,我要是替你还回去了,以我在兄弟们心中的地位,小胖子肯定不会多说什么。
但是其实呢,他要是知道妞妞把糖送给了你,心里肯定不得劲儿,按照他的性子,少不了要找你麻烦的,你现在这样,是在让我帮你摆平麻烦吧?”
季严凌沉默了一瞬,他身负血仇,真的没什么心思和一群村娃子胡闹计较,之前和阮梅梅争高下,也是因为逃亡以来心情抑郁,不想再被一个村野丫头欺负到头上。
但是闹过一阵子之后,他就有点后悔了,觉得自己真幼稚。母亲的心腹冒死把他送到这个偏远的赤霞村避祸,不是让他来当村霸的,这种非常时期,还是安静低调一点比较好。
“我确实讨厌麻烦,你有什么条件?”
这个屠户的女儿阮梅梅,虽然没有一点女儿家的样子,模样又黑又糙,却是个难得的伶俐人。
而且有时候,阮梅梅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气质,就是京城里面的那些贵女也多有不及,一点不像山村里土生土长的小丫头。
一开始,他甚至都在怀疑,阮梅梅是不是和他一样,藏着复杂的身世。
但是,经他的旁敲侧击,特别是在领略过这丫头挥舞着杀猪刀和烧火棍的风采后,季严凌就抽搐着嘴角打消了所有的怀疑。
“呵,贵女?不可能的,世家大族培养出的千金,再落魄都不可能对杀猪耍刀子感兴趣的,更何况……她还真是黑呀。”
听到季严凌的问话,阮梅梅灿然一笑:“李大宝儿,我就爱和你这样的明白人说话。这样吧,我帮你摆平小胖子和妞妞,让他俩以后都不来烦你,你呢,教我认几个字儿,咋样?”
“识字?”
这个条件一提出来,季严凌看向阮梅梅的目光中,就带着几分欣赏。
他出身高贵,自小生存环境险恶,因此十分的早熟早慧,一直和同龄人有格格不入之感。
但是在阮梅梅这里,他从来感受不到两人在思想上的隔阂,如今,她的这个选择,更让季严凌高看了阮梅梅几分。
不知抱着什么想法,一心想远离村民视线、弱化自身存在的季严凌缓缓地点了点头。
“行,如果你能帮我摆平一些小麻烦,给我一个清净的读书环境,我每天去后山读书的时候,你可以跟过来,我耐心教你一个月。”
得到了对方的许诺,阮梅梅心里高兴,但她又不想表现出来让季严凌得意,所以她紧紧地抿着嘴唇,板着脸,不让脸颊上的酒窝泄露真实的心情。
“那我走了,咱们明天下午后山见。”
季严凌目送阮梅梅离开,挑剔地望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心想这人真是一点儿女孩儿样都没有,别说京城中的闺秀们了,就是村里的女孩子们,都比阮梅梅讲究仪表。
这天之后,两个互相嫌弃的半大孩子开始了教学之旅。
两人经常背着村里人在后山见面,季严凌每次都会先教给阮梅梅二十个字,然后就让她自己一个人在一旁练习巩固。
而他本人,则抱着一些比较珍贵的书籍认真,阮梅梅见识少,并没有发现他读的书很特殊,上面的注释和讲解都来自当代大家,这些宝贵的知识,根本不是一个普通农家子可以接触到的。
两人一个漫不经心地教,一个认认真真地学,等到满一个月的课程结束的时候,季严凌愕然发现,出身屠户的阮梅梅竟然聪慧异常,不仅完全掌握了他教的内容,还可以举一反三,想方设法地从他这里套取更多的知识。
“这本《千字经》上面的字,你都记住了?”
“嗯,能写能读,就是有些句子的意思不太清楚。”
季严凌怔忪片刻,他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