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样,吃的是找到了,赶紧生火烤一烤,填充一下饥渴许久的肠胃,好有力气走回去。
他动作麻利,就地找了些干柴,烤了只兔子。
剩下的一只等回破屋里再弄。
等兔子烤熟,快速的吃了大半只之后,他终于感觉身上不是那么冷了。
“真香。”随景打了个饱嗝:“再画三张引雷符吧。”
肚子一吃饱,他感觉脑袋也不是那么迷糊了,开始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最先想到的是随心的去处。
自己一个大天师,不管怎么样总归是能好好活着,但是随心就不一样了。
他跟在自己身边也不能说不好,只是他一个还没有谈过恋爱的单身人士,真的,从来没有带过孩子,他怕带不好。
他自己小的时候就是妥妥的熊孩子一枚,把他爸妈折腾的够呛,长大后回过味来,深知带孩子的不易。
而在这本中,随心其实是书里最大的反派。
因为他被他爹养的歪的不能再歪,习惯偷鸡摸狗,最擅长的事情是被人发现后以各种姿势逃走。
他爹整天向他灌输的主题思想是:被人发现的时候跑快一点,实在没钱没吃的要问他妈要,不给就打滚撒泼。
而他长大后也确实如他爹‘期望’的那样,很好的继承了他爹的衣钵,成了人人喊打的二流子,而且天天去折腾他亲妈。
这个‘折腾’当然不是打滚撒泼这么简单,他可是什么手段都用上了,恶作剧整人都是轻的,他亲妈的名誉都被他毁的一干二净了。
唐桂芝跟她的丈夫周林,搬了不下五次家,次次都能被这混小子找着,不堪其扰。
至于为啥总是被找到,其实还是唐桂芝有些心软,随心毕竟是她的亲儿子,她有时候会瞒着周林接济随心。
而在的最后,唐桂芝终于狠下心来,大义灭亲,把随心给弄进去吃牢饭了。
纵观整部,唐桂芝无比波折的心理变化也是一大看点。
不过现在不是回忆的时候,随景知道,虽然随心现在才五岁,但是那双小手已经锻炼的很灵活了。
尤其是在偷人家东西的时候。
想到这里,随景叹了口气,这孩子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教。
不如让他去他妈那里,作为母亲,唐桂芝肯定比自己这只单身狗强。
他一边想着,一边把引雷符画好祭出去,没想到的是,这回居然打到三只肥野鸡。
“哇,不错不错,有口福了。”
他把野鸡兔子还有剩的烤肉一股脑塞进衣服里裹着,熄灭火堆,然后开始往回走。
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在东方开始露头了。
天一晴就好,估计这雪一时半会是不会再下了。
不过路上积雪太厚,不适合赶路,随景决定,等雪化的差不多了,他就带着随心去县城,找唐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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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破屋里,随心已经醒了,他蜷缩着坐在墙角那里,那么小小的一团。
看到随景回来,随心站起身,喊了一声爸,然后身子一歪,又坐了下去。
“爸,我饿”
看他这样子,随景感觉有点心酸,算算时间,随心上次吃东西还是昨天上午,这都差不多一整天了。
随心经常这样子饥一顿饱一顿,一天能吃上一顿饱饭已经是奢侈,瘦的皮包骨头,脸上一点婴儿肥都没有。
既然自己接替了他爹的身子,那最起码在把他送到唐桂芝那里之前,一定要让他吃饱穿暖。
“随心别急。”随景把怀里的东西放下:“爸马上给你吃的。”
剩下的小半只烤兔子还热乎着,随景把肉撕下来一点,然后从包裹里翻出一个破碗,盛在里面给随心端过去。
饿的狠了不能一下子吃太多肉,他一个大人无所谓,就怕小孩子吃猛了会出啥问题。
随心跟着自己亲爹的时候,别说肉了,肉渣渣都没有,只有去他妈那里的时候能吃上一点。
现在他看着碗里香喷喷的碎肉,有点惊讶的看了看他爹:“爸,你好厉害,怎么偷到的?”
这小子根本就不饿对不对?不是马上抓起来吃才对吗?居然还有空说这个。
随景刚要说这不是偷的,随心已经把整张脸都埋进碗里了。
算了算了,等他吃饱了再说吧。
剩下的一只兔子三只鸡,应该能撑到大雪融化,他顺带着在这里好好的恢复恢复体力,把脑袋上的大包给养掉。
他生了堆火,从包袱里拿出一只小铁锅,从外面装满雪,然后放到火上,烧点水喝。
原主这包袱里,除了这两个锅碗,剩下的主要是随心的衣服鞋子。他自己的东西只有一本快要翻零散的《周易》。
这本书是原主偷来的,也正是因为这本书,原主在被赶出黄土沟村后,决定以算命驱邪为主业。
但原主其实不识字,这书他压根就看不懂,就能记住‘周易’这两个字,他知道算命的都会看这个。
除了不识字,在算命驱邪方面,原主一点真本事也没有,全靠蒙骗,他观察别的算命的样子,花大价钱整了这身道袍。
道袍在他身上一直穿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