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其他类型>炮灰才是真大佬[慢穿]> 第14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1(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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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1(修)(1 / 2)

林则休息了一天,和杜南星几人约好坐乡里的粮车去县城。

“看不出来,你家里条件这么好?”林则打趣他。

杜南星那天收到的包裹也不小,除了一件棉袄,还有不少粮票,这小子现在孤家寡人一个,时不时的搭乡里的车去县城打牙祭。

“那看跟谁比了。”杜南星横了林则一眼,然后凑近他耳边小声说道:“你知道吗?咱们四人都收到回信,就李文雅什么都没收到,你说她是不是真和外边传得那样,是资本家的小姐?”

“你管她什么出生呢,跟你又没关系。”林则觉得杜南星哪都好,就是太八卦。

“你不知道吧?她现在和林向阳处对象了,那热乎劲,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杜南星转了转眼珠子,“你说,这林向阳和李文雅好了,我追路遥怎么样?”

林则侧头看了看他,一开始就说了,这杜南星除了皮肤黑点,一点不比林向阳差,经过双抢之后,两人连肤色都一样了,这么仔细一看,其实杜南星比林向阳还要硬朗些,而且就人品来说,十个林向阳也比不上杜南星,可惜他千好万好,架不住路遥不喜欢他。

“人家青梅竹马,你觉得呢?”林则当头一棒。

杜南星沮丧的垂着头,“我也知道,这不是就随口问问。”

马上,他又满血复活,“你知道吗?村里的那个胡福生喜欢李文雅,这次双抢你的任务田没分在我们边上,那是没瞧见,胡福生干完自己的活就来帮李文雅。你说李文雅不是和林向阳好了吗?也不跟胡福生说清楚,扭扭捏捏的,闹得人家还以为她喜欢他。”

备胎呗!林则打了个哈欠,林向阳娶了胡敏聪之后,李文雅转头就嫁给了胡福生,还生了一个女儿,考上大学后也是一去了之。

“还有那个胡支书的女儿,见天的送吃的给林向阳,我倒是见他拒绝过几次,可之后就一声不吭的接受了,你说他俩闹哪样呢?”杜南星难得能畅所欲言,什么都往外倒。

“所以他们不是挺般配的。”林则看了他一眼,测过身子闭目养神。

“般配?”杜南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马上乐了,抬手想要拍林则的肩膀,见他闭眼休息,只能憋回去。

他今天到县城,是想要再买些布和棉花,如果有毛线就最好了,除此之外,他想把那缝纫机买回家。

怕直接扛回去太招眼,林则把空间里的东西归置了一下,塞了进去。

“这……你怎么也和我说一声就买了。”胡巧围着缝纫机转了一圈,小心的摸了摸。

“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可这得花多少钱。”胡巧皱着眉,觉得林则花钱太大手大脚。

林则笑笑,“这票留着不花就废了,而且有了这个,你做衣服做被子也省力气。”从背篓里掏出布和毛线,见她瞪大双眼,忙说道:“这是给我爸买的,咱们的冬衣先缓缓,你给我爸弄一套秋衣,一套棉袄,还有鞋子帽子都给准备上,还有这个毛线,也先给我爸。”

“就给爸做,那妈呢?”胡巧打开布看了看,就够做三身衣服,余下的可以做三双鞋左右,还有这些毛线,就够做一身,余下能织一件背心。

“就给我爸做,我妈那不缺衣服。”林则沉默少许,将家里的情况简单和她说了一些,“具体的等我回来再跟你说。”

胡巧的手人如其名的巧,摸索了一天缝纫机,第二天就踩得有模有样,一天功夫就做好两套秋衣,一套棉袄,棉花都是今年刚下的新棉花,是林则找邻村的老乡换的。

毛衣和棉鞋废了点功夫,林则也不知道老爷子穿多大,就照着自己的鞋码加大了一码,给做了几双兔毛鞋垫,太长可以垫进去。

其实做这些只是备着,他能不能去还是未知数,现在可不比以后,出门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当盲流给抓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林则揣上这次在县城买的酒和香烟,再一次找到胡支书。

意外的,胡支书很好说话,收了烟酒,痛快的给开了介绍信,林则回家看到胡巧的时候才明白人家为什么这么爽快,因为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下梧村人。

“这回沾你光了。”

正织毛衣的茫然的抬头头,“什么?”

“没什么,我过两天就出去,少说得半个多月,你要不去知青所挤挤?”

他这里太偏,就胡巧一个大姑娘住在这,林则有些不放心。

“不用,我叫胡杏来陪我睡就行。”胡巧早知道林则要出远门,所以早早就和胡杏说好了。

“你二叔家的堂妹?”说来也怪,胡巧的爹妈够极品,她二叔二婶反倒很和善,所以她爷奶都跟着二叔生活,林则跟着胡巧去过她二叔家,现在关系比胡新民可亲近多了。

有她堂妹作陪就安全多了,林则又找了杜南星和刘勇帮忙照看下家里,然后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发。

这几天乡里每天都有粮车去县城,他也能蹭到车,拿着介绍信买到XA的火车票,等了近两小时,然后挤着人上了车。

他只有村里开的介绍信,有再多钱也买不到卧铺,只能买到硬座,好在现在不年不节,站了一站就抢到了座位,好容易到达XA,林则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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