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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枝用自家的鸡蛋换了董阿婆家的鸡蛋, 再去供销社换了本子和笔回来, 又千方百计从高爱国那边弄来了半本脏旧的小学课本, 让程冬至每天抽出时间来学字练字,还规定她每天屁股必须要坐在凳子上两个小时以上。

如果是以前的废宅程冬至, 别说两个小时,一天瘫着都没问题,可她现在到处跑野惯了, 屁股上像是有钉子,写了两页字糊弄大姐后便不肯再坐了。

怎么说她都是经历过高考洗礼并且成绩还不错的人, 这种程度的知识实在是有些为难她。

小学的招生考试的话, 撑死了就是认字和简单的算术, 用得着这么潜心准备吗?有这功夫还不如到处跑跑锻炼身体,顺便再把系统那边照看一下呢。

王春枝的文化水平不算太高,所以她检查程冬至作业的方法也很简单粗暴,自有标准:“不错, 这字写得很大!以后就这么写, 别心疼纸,用没了再给你买。我就不爱那鸡屎坨一样的字!”

程冬至乖巧点头, 表示以后会把字写得更大一点。

看着妹儿这样聪慧听话,王春枝满怀信心,认为程冬至进那县里的小学不过是迟早的事情。压在心头的一块大石头一去, 平时积攒在胸口的戾气也散了不少, 顺带着看其他人也顺眼了些。

王家的日子依旧过得像豺狼窝, 不是这个压那个, 就是那个斗这个。原先王春枝被迫自保参与其中,如今她有了熬出去的念头和希望,心境有些竟然豁然开朗起来。

随这群人斗得和乌眼鸡似的,和她也没关系,反正以后姐妹俩都要出去,只要他们不主动招惹上来就行。

虽然嘴上不说,其实王春枝对自己的未来也有了些许模糊的期望。

这个年纪念书是没可能了,那为什么不和妈一样,去省城里做保姆呢?

她的条件可比刘金玲那时要好得多了,当时刘金玲年纪不够轻,生过俩孩子,身上也没什么钱,居然能硬生生闯到省城去,并找到了令人艳羡的工作。

王老太本来是暴跳如雷地要逼她回来,可在拿到她寄回家的钱和东西后,便转换了态度,保持了沉默,偶尔还会夸刘金玲几句。

所以说什么辈分孝顺都是虚的,谁有钱有本事就是大爷!奶那么恨妈,看在妈的那些本事上,不也要面子上让她三分吗?

如果她在省城里站稳了脚跟,那么以后在家肯定也是横着走,想怎么帮自己妹儿也没人敢放半个屁。

王春枝越想越美,似乎已经提前看到了自己穿着城里人的衣服,什么大列巴肉罐头一大堆地往妹儿学校提,并把厚厚一叠票子塞给妹儿的场景……

春天总是显得短暂,一眨眼便入了夏。

粗粗地一算,程冬至穿来这边儿已经差不多快一年了。

如今她已经彻底习惯了这边的生活方式,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行为举止。

她穿着大一码的“两件套”,双手习惯性叉着腰,说话嗓门儿高了,骂起人来不重样,能打滚能假哭,就着饼子咸菜一顿扒拉下两海碗糊糊,然后打一个极为满足的嗝儿。漫山遍野都有她飞奔的足迹,歪脖子树蹭蹭几下就能上杈,虽然不太淑女,可意外地畅快。

比起这些转变,程冬至觉得自己变化最明显的,当属对物质的珍惜。

以前看着田野风光,她只会肤浅地感慨一番这种自然美与田园乐,现在不一样了。

她眼里看着的,是这些幻想中的盘中餐,以及农人对于秋收满满的期望。

面对着粼粼的河水她想得也不再是诗歌和远方,而是河水里藏着的一切可以吃的东西——鱼,虾,螺贝等……

能活着,能吃饱,能吃到喜欢的东西,这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

早在之前下头一场春雨的时候,王春枝便弄来种子菜秧把太婆家前院儿给布置上了。如今一入夏,院子里的架子上就爬起了青青蔓藤,黄黑的土壤里也抽出了绿油油的菜芽。

董阿婆送腌辣椒来的时候看过院子,感慨他们家的菜长得比别人家的好,王春枝都推说是程冬至喜欢盘弄这些,浇水浇得勤快。

实际上是后院那些鸡的缘故。它们吃得很好,不仅下蛋勤快,产出的粪便也格外有养分一些,用来给菜施肥再好不过。当然,这个原因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还是程冬至的功劳。

程冬至一直对养花养草什么的没兴趣,她就喜欢种菜,种菜的目的就是为了吃。

如今院子里的第一批黄瓜挂条了,最乐的就是程冬至,这可是她亲手照顾结出来的第一份儿果实呀!

虽然她们家的黄瓜个头有点小,但是非常新鲜水灵,一个个顶花带刺的。

程冬至等了好几天,最终实在是忍不住了,拣着摘了一条下来,在水里随便洗了洗,咔嚓就是一口。

真新鲜!

那叫一个脆劲儿,汁水清香四溢的,口腔到鼻尖涌动着的都是黄瓜特有的清新味道。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明明程冬至特别清楚,系统产出的蔬果生鲜质量比这个要高很多,可她就觉得此时手中的黄瓜最好吃最灵,别处的都比不上,大概这就是自卖自夸的意思。

程冬至没舍得把这一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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