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拿出来说的,也唯有那一件事。
在她嘴里,我接受了这样的帮助后,理所当然,连一声道谢也没有,更没有弥补她的损失。
事实上,我确实没有道谢,而是在事后拿出她当时身价双倍的出台费用给她。对缺钱的她来说,真材实料的人民币,比虚无缥缈的谢谢两个字来得更实际。
可是她拒绝了。
犹记得她说,她之所以帮我,是因为把我当成了朋友,请我不要拿钱侮辱了朋友的情谊。
现在才知道,她不收那份钱,是因为嫌少。
当时她的身价,是包夜六千,两个客人一万二,我给了她两万五。
妈妈的脑瘤手术耗费了巨资,手术后还需要不少钱做康复。那两万五,是我当时所有的身家。
几天后,她支支吾吾的问我借十万,我能拿得出来的,依然是这两万五。
或许从那个时候起,怨恨的种子就埋下了吧。不管我之后再如何弥补,再如何大方的给她钱,她都不曾忘记我“忘恩负义”那一幕。
可笑我还懵懂不知,自以为全副身家,就能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