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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火坑(2 / 3)

来的妹妹,就是比别人胆子大,也能顶事。”

周黍听得津津有味。

她一个人住这破房子,虽然每天忙里忙外,靠身体劳累来避免胡思乱想,但精神是寂寞的。

基于人类热爱八卦的本性,有人能给她讲乡村大户的宅斗故事,那真的是太好了。

她殷勤地给李美的茶杯加热水,引导道:“你奶奶和大妈妈,是有事情要你们办吧?”

若无所求,怎么可能对往日看不上的人以礼相待?

人类,不,这是所有生物的生存本能。

李美看着周黍,点了点头。

小吴姐对李美满口夸赞后,故意问了她的年龄。

说实岁十六,但因为是下半年出生,虚岁要算十七了。

在青叶县,不,整个南兴区,女孩子满十四岁,就被认为可以当家做主了。

李家孩子多,长女十七岁还在家中,已经非常引人侧目了。

说完,小吴姐就把早放在旁边的一大包袱新布料和首饰交给二乔:“是大姑娘了,也该穿戴点好的了。你是亲妈,上心些,别让孩子在奶奶寿宴的时候丢脸。”

言下之意,必须在几天内做出能见人的新衣服来。

吴老太也从手腕上撸下来一个翠绿的镯子,说是给孙女的庆贺,毕竟陈家那个何老太势利眼——

话没说完,二乔和李美就变了脸,小吴姐立刻在桌下戳了吴老太一下。

吴老太马上闭嘴,继续做不言不语的老太君。

周黍好奇:“陈家怎么了?何老太又是怎么回事?”

那么令人忌讳?

李美本来已经止住眼泪了,提起陈家,又泪眼迷蒙。

周黍放下手里的银丝,再丢了一张软布巾给她:“哭也不是办法,你再仔细想想?”

李美仔细想了,不仅她,连一向温顺的二乔都想了。

两人回自己的家,对着包袱里鲜亮的绸缎衣料,以及全套的黄金首饰,愁眉不展。

李美咬牙道:“这个事我不干,我去找大哥说。”

陈家是虹桥镇出了名的老富户,更是出了名的刻薄,不仅对雇工剥削得厉害,连租他家地的租户也被盘剥得破产。

老头和老太,男女配合双打,弄死不少人。

陈小郎死的时候,多少人拍手称快,说是老头老太作恶的报应?

他们传话出来,说要找好人家的姑娘给陈家传宗接代,多少人等着看笑话?

被那样的老头老太看上,就算能生一儿半女,能得什么好?

和那样的人家结亲,李家能有什么好名声?

但二乔一辈子被压迫惯了,担忧道:“小吴姐都开口了,还能收回去?你父亲那边——”

又劝解道:“陈家有钱,老头和老太年龄都大,你嫁过去也不是不行。只要生下孩子,等他们死了,整个陈家还不是你做主?”

那要生不出来呢?那要两个老的会活得比吴老太都长久呢?

那要怀孕生育成功,被陈家来个去母留子呢?

这样的事,李美不干。

周黍听得吃惊,这都是什么奇葩八卦?

老头老太没了独子,居然一起看上个小姑娘,要弄回去给他们生孩子来传承家族?

李家居然没有立刻拒绝?

但再一想,这末世虽然有各种科技,但边区人少地多,其实还停留在农耕时代。

而农耕时代的特色,多子就多劳动力,多女就多姻亲。

更何况李伦本身就是个假道学,把一妻多妾和生儿育女的好处发挥到极致!

只怕还有另外的原因,李仁进安全区的耗费太大,李伦要在女儿们的婚事上做文章,补亏空。

她就问:“老头多大年龄?愿意出多少彩礼?”

李美说了,老头已经六十了,承诺将仓中的稻子和麦子等等主粮,合计三十万公斤,折价卖给李家。

周黍一声好家伙,真是大手笔,而且瞄准了李家的需求。

问题是,李美怎么和李惠吵上了呢?

李美含在眼里的泪终于滚落出来,委屈道:“因为没想出拒绝的好办法,我和妈只能先做衣服。不知道阿惠从哪里听说了陈家要趁奶奶寿宴的时候来相看我,一定要和我争。”

阿惠要求将衣服首饰分两套,寿宴当天,她必须和李美穿一样的。

用她的话说,公平竞争,会让陈家人知道李惠比李美更合适。

她愤愤不平地质问二乔:“妈,为什么所有好事都是李美?我和她只差一岁,她能嫁,我也能嫁!”

将整个附楼闹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宁。

李美本身就委屈,又被李惠扣了一口占便宜的黑锅,一言不合就吵起来。

谁也不愿意让谁,最终两败俱伤。

周黍将银绞丝编成一片万寿菊的花瓣,颇有意味道:“你不想去,李惠偏要争取,不是正好吗?”

李美却悲哀地看着她:“黍姐,小老婆的日子不好过,我妈——”

顿了一下:“我和阿惠再吵得厉害,但总是一个妈妈生下来的亲姐妹,怎么能看着她主动跳火坑?”

少女的眼泪是真的,悲伤是真的,连恐惧也十分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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