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的都是你给我买的衣服,鞋子,包包,都是的。我不喜欢怎么会穿呢?你给我买的每一样东西,我都喜欢。”
这个时候,晨夕自然要顺势
溜须拍马把人给哄高兴了,顺便夸夸他,他自然就高兴了。
“首饰你不戴?”
晨夕嘿嘿一笑:“我这是怕,上班不小心被我弄丢了,岂不是很可惜,那可是你给我买的。”
阿毅买的首饰,自然不便宜,虽然她不知道到底有多贵,可是,那些标志,她又不是没见过。每天在办公室耳濡目染的,奢侈品牌她都见过。
这些东西,如果自己戴着去上班,那些人肯定会说得更难听了。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晨夕不喜欢戴太多的首饰,总觉得,自己毛手毛脚弄坏了,又要肉疼半天了。
阿毅送给她的每一样东西,她都知道,也格外珍惜。
“丢了再买就是,哪有老婆不败家的。”
“我啊!”
“傻妞!”傅司毅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蛋,自己可不需要夕儿帮他省钱,如果她能帮自己多花一点钱,他反而会更开心。
“我这么傻,你还喜欢我,你岂不是比我更傻。”晨夕白了他一眼,她才不傻,她看中的男人,可是这世界上,最好的。
“就因为你比较傻,才好管着。太聪明了,我控不住,怎么办。”
“你……”见她生气的样子,傅司毅不由得笑了起来。
只要是她,不管什么样子,都是他用命去爱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