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意顺有个姐姐,叫王怡美,比他们大八岁。林阡陌记得,小时候她常常去自己家把贪玩的顺子拎回去,好好教训一顿。
可以说,在只有一个王婶作为家里的顶梁柱的时候,王意顺就是被他姐姐带大的。
后来,等王意顺长大了,王怡美自觉放下了担子,就谈了个男朋友,是个城里人,长得白白净净,据说还上过大学。两个人在一起没多久,就闹出了人命,王怡美怀孕了。
得知此事的王婶当然不同意,坚决反对。还没结婚就做出这种事的,能是什么好男人?王婶把又哭又闹的王怡美关在家里,盘算着把孩子打掉,等过段时间女儿想明白了,再给她找个好人家。
但王怡美不这么想,她在大城市里打过几年工,自觉是个开明的人,再加上那个吕岩给她灌得满脑子迷糊汤,一心一意要逃出去和吕岩私奔。
那时候林阡陌正处于高考的关键时刻,对后来的事情并不是十分清楚,只是偶尔从村民的流言碎语中得知,王怡美过得并不好。
但王怡美再也没有回来过,然后不久,王家就多了一个孩子,就是王乐乐。
抱头哭了半天,王意顺已经冷静了下来,可声音里还带着些许哽咽,“小陌,我这次找你来,是想找你借点钱。”
话说出口,王意顺心中羞愧难当,但还是坚持说了下去,“小陌,你放心,我会很快还给你。我妈已经联系人准备去抵押房子贷款了,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你能不能先借给我点钱啊?”
发小现在正是用钱的时候,自己帮不上忙也就罢了,反而还要小陌出手相助,王意顺就觉得十分难以启齿。
林阡陌拍拍他的肩膀,不容置疑地说道:“顺子,你要是当我是兄弟,就不该说这话!”
“当年我上大学,就是你和王婶给我凑的钱,现在需要我帮忙了,我当然应该义不容辞才对!”
王意顺张张口,“小陌,你……”
“我们现在就去县城,我和你一起处理这件事情。”林阡陌匆匆走进屋里,去拿银行卡。
“乐乐知道了吗?”林阡陌走出来,问着一边的王意顺。
王意顺摇摇头,脸上闪过一丝黯然:“我没有告诉她,我妈已经去城里照顾着姐了,乐乐被我交给了隔壁的赵婶。”
林阡陌点点头,心里叹息一声,“那我们赶紧走吧!”
“等等!”一直在旁边听着的鹤归连忙拉了拉林阡陌,“我也要去!”
…………
等到了县城,已经是三四个小时后了,林阡陌跟着王意顺,脚步匆匆地走进满是消毒水味的医院。
县城里的医疗水平并不高,更没有什么专家大手,所以王意顺才想着,要把姐姐送到城里的大医院试一试。
到了病房,发现王婶已经在了,正坐在床前抹眼泪,看上去老了好几岁。
王意顺心中一酸,连忙走了上去,“妈……”
王婶连忙回头,就看到了结伴而来的鹤归三人。
“你们来了……”王婶站起来,看着林阡陌,眼神酸楚:“小陌啊,真是对不起。”
林阡陌连忙过去,“王婶,你这是说哪里话,这有什么对不起的?”
王婶苦笑摇头,不说话了。今天发生的一切,都让这个老人身心俱疲。
“妈,医生怎么说?姐姐怎么样了?”王意顺问道。
提到自己的女儿,王婶总算提起了几分精神,“刚才医生来过了,说了一大趟子,我也听不懂。不过我问过医生了,医生说,不建议我们现在换医院。”
“医生说,小美这样,就是因为大脑受到了撞击,有血块,如果随意搬动,很可能让情况更不好!”
林阡陌蹙眉,医生说的没错,现在确实不适合长途奔波到市里去。但是只把人放在这里明显不行,毕竟县里的医疗水平太低了。
待想个办法……
鹤归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一切,而是神情专注地看着病床上的女子。
王怡美的脸色惨白,露出的皮肤上还可以见到片片青紫,脸肿得不成样子,足以看出她受到了什么惨无人道的虐待,对那个动手的畜生唾弃不已。
但是鹤归却完全升不出其他的感情,只是疑惑地看着王怡美。奇怪,他能够感觉到这个人类的生机旺盛,就算受了这么严重的伤,也能够如同顽强的野草一样努力挣扎,怎么也不该向大夫所说的那样醒不过来啊?
“鹤鹤,鹤鹤你在看什么?”正愁着的林阡陌一回头,就看到鹤归一眨不眨地直视着王怡美,神色里满是迷茫。
难道是饿着了?想到鹤归还没有吃饭就被他带到这里,林阡陌不由升起一股愧疚。
但是鹤归完全没有回答林阡陌的话,他的眼神突然一凝,快步走到了病床边上,弯腰伸下手去撩开王怡美的领子。
领子下面,是被红绳坠着的一个小玉佛。看上去玉质细腻,通透如水,显然价值非凡。
“找到了!”鹤归突然开口,兴致勃勃地握着那个玉佛,开心地回头对林阡陌说道。
而这样做着的鹤归,完全没有发现,或者说发现了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多么像个流氓。
“你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