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沉默一瞬放开盛意,再开口语气依然平静稳妥:“抱歉,我不太习惯旁人服侍。”
盛意见好就收,讪讪将药瓶交到他手上:“剩下的你自己来吧。”
“多谢。”
盛意低着头匆匆离开,手指随着步伐轻轻晃动,男人视线下移,起了大雾的黑瞳里清晰地倒映出她指上那抹鲜红,仿佛空旷无际的深海突然开出一朵红花。
盛意跑进院子里洗了洗手,才想起忘了把碗拿出来,但一想到男人刚才一闪而过的冷峻眼神……算了,中午送饭的时候再去拿吧。
……不愧是男主,都人生低谷了,还能一个眼神把她吓退。盛意默默捂住心口,等轻微的刺痛彻底消失,才搬把小马扎坐在院子里剥花生。
家里总共就三间瓦房,其中一间是堂屋,平时吃饭见客用的,整天就那么敞着口,连片门板都没有。如今男人在她房里睡,她就只能睡在继母屋里,但转眼已经五六天了,继母随时可能会回来,到时候她该去哪睡呢?
想起女主继母那尖酸刻薄的嘴脸,盛意不由得长叹一声气。把一颗颗剥好的花生装进缺口的碗里。
昨天刚从地里□□的花生还沾着泥,随着一颗颗花生剥好,很快弄脏了她葱白的手指,她却不怎么在意,一边剥一边心不在焉地想刚才给男人涂药的事。
原文中的男主,对女主是一见钟情,可她都跟男人相处好几天了,半点一见钟情的苗头都没看到,难道是因为自己把相遇的剧情提前了?
盛意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毕竟原文里男主跟女主初遇时,刚得了两次大机缘,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人在高兴的时候感情也比较容易泛滥,哪像现在的他,被最信任的师姐背叛不说,还要忍受伤痛的折磨,自然没心情谈恋爱。
反正先相处着吧,一见钟情不行,就试试日久生情。盛意正盘算着,一块土坷垃突然砸进面前的碗里,干净圆胖的花生顿时脏兮兮的。
她深吸一口气,抬头看向篱笆墙外,果然看到了老熟人——
盛倩儿,村里最喜欢欺负女主的人之一。
“给你野男人剥花生呢?”她拍了拍手里的土,毫不遮掩是自己干的。
盛意沉默起身,走到水盆前洗手。
盛倩儿早就习惯了她的逆来顺受,顺着篱笆朝她走了几步,继续嘲讽:“二婶走亲戚快回来了吧,等她知道你弄了个野男人回来,看你怎么交代。”
盛意把手上的泥都洗进水里,直到手指重新变得白白嫩嫩才停下。
“你说你也是,就算想男人想疯了,也不能随便捡一个吧,都不嫌脏的吗?”盛倩儿想到男人的容貌,便忍不住冒酸气。她昨天只是匆匆一瞥,就梦了一整晚,这才气不顺跑来找盛意算账。
盛意充耳不闻,掏出帕子认真擦拭,盛倩儿被她的态度惹恼,当即从兜里掏出一把瓜子砸在她身上。
“请你吃的,穷鬼。”
盛倩儿一脸倨傲,正要继续出言羞辱,就看到盛意笑盈盈地端起洗到污浊的水,她愣了愣顿感不妙,当即大声呵斥:“你想干什么?!我这身衣裳可是新扯的,泼脏了你……”
盛意一盆水泼过去,盛倩儿尖叫一声扭头就跑,污水只沾到她一点衣角便落地了。
“算你跑得快。”盛意轻哼一声,一回头就看到男人站在门前。
毫不夸张的说,这三间破瓦房因为他的出现,简直蓬荜生辉,是物理意义上的生辉。
“仙士,”盛意立刻站直了,“今日阳光很好,我扶您去后山打坐吧。”
虽然不能用灵力,但打坐调息汲取天地灵气还是可以的,前天男人能走动后,她便每天扶着他去。
果然,男人没有拒绝。
盛意当即跑去搀扶他,男人下意识看了眼她的手指,从自己伤口上染的血痕已经洗干净了。
女主家在村子中间,往后山去得穿过半个盛家村,正值半晌午,闲着无事的村民三三两两聚在一起闲谈,女主扶着男人从村子里走,半点没有跟他们打招呼的意思。
反正在他们眼中,盛意这个人就是安静孤僻的。
可惜她就算不打招呼,因着身边人的存在,众人的注意力也全在他们身上,有存不住气的,直接小声嘀咕:“整天招摇过市,都不害臊的吗?”
村子里一向没秘密,盛意带个受伤男人回来的事,当天就从村头传到了村尾。有无意间瞥见男人容貌的好事者,大肆宣扬他的容貌如何俊美、气度如何非凡,引得众人纷纷羡慕不已,都说盛意这次捡了个金龟婿,马上就该大富大贵了。
可连续五六天了,也没见有人来接男人,风向渐渐也就变了,野男人彻底变成了野男人,众人在最初的羡慕嫉妒之后,便只剩鄙薄了。
盛意只当没听到,那人还想再说什么,男人抬眸扫了他一眼,他顿时不敢吱声了。
盛家村靠山,盛意所说的后山,其实是一片种满小麦的坡地,正是初秋时节,麦苗翠绿一片,风一吹仿佛波浪,一层接一层的摇晃。
盛意扶着男人走到坡地最高处,正要陪他坐下,便听到他平静开口:“我不通凡俗,可是让你困扰了?”
盛意愣了愣,明白他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