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笙回到王家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
王维希在房间写作业,王彦祥则在书房办公,只有秦鸾在客厅里,周围的沙发上摆满了崭新的衣服、包包、鞋子还有饰品。
时笙进去时,秦鸾正在拆着一盒包装精美饰品,从里面拿出一只……金灿灿的镯子,美滋滋地戴在手上左看右看,看见时笙回来了,特意伸出来给时笙看,“怎么样?好不好看?”
这只金手镯表面没有花纹,通体圆润,色泽明黄,不似一般金饰那般灿烂晃眼,竟是别有一番雍容高雅含在其中。
老实说,这确实是一只不错的镯子。
只是……
再不错,它也是只金手镯啊。
如果秦鸾戴出去,会被那些豪门阔太们嘲笑吧?
“俗怎么了?有钱时它是首饰,没钱时它就是钱!我就喜欢金饰!”,秦鸾媚眼斜飞嗔了时笙一眼。
她还不只买了这只金手镯呢……
秦鸾一指胡乱堆在沙发上的几个盒子道:“这个……那个……还有那个……都是金的!”
她一口气买了十几件。
时笙目瞪口呆地看着秦鸾拆开那堆盒子,有双尾鸳鸯镯、金藕莲花簪、福寿空花金链……甚至还一顶一公斤纯黄金凤冠,时笙看标签……五十万。
那凤冠做工精美,奢华贵气,凤翅九尾层层叠叠,每层翎羽都为薄金片,栩栩如生,简直像一件艺术品一般。
秦鸾也喜欢那些昂贵的珠宝手饰,可是,出身微寒的她,在心里还是觉得黄金最让她有安全感。若是有一天王彦祥不要她了,光这些金首饰就够她们母子生活一段时间的了。
“你今天不是去上太太班了吗?”,时笙奇怪地问,“怎么还有时间去购物?”
秦鸾挥手叫来了女佣,让人将这些东西送回到她房里,没有先回答时笙的问题,而是,拉着时笙先去吃饭。
“还没吃饭吧?我特意让厨房给你做了你爱吃的……你这是上哪儿去了?”,秦鸾一边拉着时笙往餐厅走,一边不停地絮叨着。
时笙已经是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了,都高一了,秦鸾是很开明的,更何况,儿子也都托阿龙告诉她,他晚上有事儿会晚点回,她没什么不放心的,问时笙去哪里了,也是随口问一下而已。
想着是不是第一天入学,认识了新朋友,和新朋友玩去了。
时笙一边吃着饭,一边将自己今天去放生的事情说了,只是隐去了沈君回那段儿。
“怎么想到去放生?”,秦鸾一边给时笙夹菜,一边奇怪地问道。
母子两个就是往常一样,在饭桌上边吃边聊天。
王家的食不言,寝不语不适合这母子俩。
餐厅里的佣人们都束手垂立,不言不语,像没听到一样。
“没什么……就是发现今天是佛诞日,祈一下福……”,时笙随口含糊了过去,“对了,你今天的太太班上得怎么样?”
时笙随手夹了个龙井虾仁,清脆甘甜,手艺真是不错。
看样子,王家的厨子还是会做中餐的嘛。
一说到今天的太太班,秦鸾很明显兴奋起来,“我在里面认识了一个朋友—陈太太。她家是做矿产的,前段时间家里的煤矿里挖出了金子,资产增值了百亿……我今天就是和她一起逛的街……”
秦鸾没说的是那些金店的老板都认识这位原料供应商家的富太太,做为富太的朋友,她跟着借光,这些金饰她几乎都是用成本价买下来的。
当然,秦鸾也不是小气的人,转手也送了那位富太太好几个名牌包包。
两人都是刚刚进这个圈子的,都是没什么底蕴的人,两人一同被太太圈排挤,对于上流社会的社交礼仪更是一窍不通,这才都来报这个班的。
境况相同,难免同病相怜,两人也都是爽快的性子,倒是处的不错。
时笙吃惊于陈家的天降横财,同时也高兴于秦鸾交了个新朋友。
秦鸾是吃过饭了的,但是,也喝了一碗燕窝羹。
一是为了陪时笙;二则是为了美容养颜。
秦鸾深知自己今天能嫁入豪门,完全是因为她长得够美够艳。可是,不管她多美,她也都三十多了,正从一个女人最美的时期转入衰败期。
她自己的问题,自己清楚。
虽然,整体皮肤的底子还好,可是,随着年龄的增大,皮肤越发地暗淡、干燥、不够紧实,根本不敢素颜。晚上,她都是带着裸妆睡的,而白天她则需要化大浓妆,才能艳光四处,而化妆前她需要大量的补水,才能让整个妆容服贴。
这一直让她忧心忡忡。
美貌对于她这一个低学历却又已三十岁的女人,是比她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
为此,秦鸾每天除了衣服、饰品、包包之外,买的最多的就是化妆品和保养品。
立求外敷内养留住美貌。
为了身材不发胖,秦鸾没让佣人在里面放糖。
那味道自然就没有那么香甜,淡而无味却又滑滑腻腻,秦鸾几乎是皱着细眉喝下去的。
时笙坐在对面看得清楚。
有的时候,女人们真是为了美貌真的是什么苦都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