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斯探长一进来,就用狐疑地眼神在两人身上扫视了一圈。
总感觉这两个人刚才在说我的坏话。
“咳,下午好啊,公爵大人,格雷厄姆。”
“下午好,弗格斯探长。”格蕾丝和约瑟夫相视一笑,异口同声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弗格斯探长感觉气氛更怪了。
“伦敦最近发生了怪事,想必你们也知道了吧?”
“如果您是说那个四处袭击女士的‘跳高运动员’,我确实听说了。”格蕾丝调侃了一句。
“一个目的不怎么明确的罪犯,哦,甚至可能并不只是一个罪犯。”约瑟夫评价道。
“你说的没错,我也很怀疑这是团伙作案,或者是模仿犯罪。”弗格斯探长列举了三起案子的差别,“你们看,第一起案子发生在公墓墓园里,很难说这个罪犯想要干什么。而且和后两起案子不一样,这次的目击者是一个男人。”
“这确实是很重要的一点。”
格蕾丝话音刚落,弗格斯探长就板着脸问她,“啊,你不会是在讽刺我吧,格雷厄姆?”
说实话,弗格斯探长总以为自己板着脸的时候很吓人,但是对于熟人来说,他这幅表情还挺好笑的。
“你应该对自己有点信心,弗格斯探长。”格蕾丝笑着说道:“我刚才说的可是真话。一般来说,连续犯案的罪犯,都有自己的特殊癖好,他们喜欢挑某个特定的群体下手。你也说了,第一起案子和后两起不同。目前看来,这个罪犯应该是喜欢挑年轻姑娘下手。”
弗格斯探长被说服了,“确实是这么回事,但是第一起案子可没什么人知道。”
因为第一起案子里,没有人受到过损失,所以苏格兰场并没有公开这件事。
而且报案的加尔斯先生也不是那种喜欢乱传谣言的人。
当初他看见一个怪人的事,连他的家人都不能说是知道得十分清楚。
而加里警官和巡警,就更不可能四处宣扬这种无聊的事了。
总得来说,第一起案子根本就没有宣扬开来的机会。
然而在这件事没有传扬开的情况下,却出现了一个袭击女士的凶犯,穿着打扮和加尔斯先生那天描
述得几乎一模一样。
“这第二起案子,凶手的目的明显是杀人,虽然亚当斯小姐最终没有被杀害,但是她的腹部被刀子一类的东西划破了。根据她自己的说法,那个凶手应该有一双野兽的爪子。不过医生认为,那是一双用金属做成的爪子,上面带着锋利的刀刃。”
弗格斯探长紧接着又提起第三起案子,“但是你们看,第三起案子里,凶手的目的又变成侵犯女性了。这真是一个捉摸不透的人,不是吗?”
实话说,现有的证据太少,连格蕾丝也不能断定这个怪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过眼下扑克牌的案子暂时告一段落,短期内也很难再有太大的进展,于是格蕾丝和约瑟夫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参与本次案件的侦破。
然而就在三人离开丹尼尔斯别墅之后没多久,第三起案子的受害者史蒂芬小姐家附近,又发生了一起案子。
一名年轻女士被一个穿着斗篷的怪人袭击,上半身的衣服被撕得破破烂烂。
这位女士高声呼救,引来了不少人。
结果就在大家打算抓住这个嚣张的罪人时,他居然弹跳着冲进了四轮马车的通道。
一时间,马车夫们手忙脚乱地拉住了缰绳,大声咒骂,马匹嘶鸣,路上的行人也差一点被这些反应不及的马车撞飞。
等大家回过神来的时候,罪犯已经跳过了一堵九英尺高的围墙,嘴里发出惊悚的尖叫,越逃越远了。
……
“该死的罪犯!”
第二天,弗格斯探长把报纸狠狠地摔在桌面上,“哈!这家伙现在都有名号了,弹簧腿杰克!”
格蕾丝看着新的受害者笔录,越看越觉得奇怪。
“这个罪犯看起来似乎是个表现欲特别强烈的人,他专门挑这种热闹的地方下手,几乎每次犯罪都会被打断。这难道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吗?就好像他的目的就是上报纸似的。”
约瑟夫这时在弗格斯探长办公室的地图前标注了四个案发地点的位置。
“虽然有的案件发生在小巷附近,但是这些地方实际上都很靠近大路,这家伙的目的,估计就是引起民众恐慌,然后打乱附近四轮马车的前进方向,趁乱逃跑。”
目前为止
,罪犯除了划破了亚当斯小姐的腹部以外,就再也没能对其他受害者造成任何外伤。
作为一个罪犯,他既是成功的,也是失败的。
说他失败,当然是因为弹簧腿杰克的犯罪行为几乎都被路人和巡警打断了。
说他成功,则是因为他在英国的报纸上自然是名声大噪,很多杀人犯可能都没有他臭名昭著。
这家伙最近的犯罪行动,基本都集中在克莱芬教区。
正因如此,弗格斯探长决定在教区附近加派人手,并走访那些独居的男性。
因为弹簧腿杰克好几次犯案都是在白天,如果他有家人的话,恐怕很难不被发现。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