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丁格尔律师一定就是凶手!”
就在其他人这样说的时候,远在阿尔卑斯山的弗格斯探长,正带着几名机敏的警察,沿着上山的路,一路搜索。
他的武器时刻都不敢离开自己的手,毕竟这么一个狠毒的杀人犯,可能随时会在暗处放冷枪。
再过一个山峰,他们就能越过边境线,对于凶手来说,到了这,他就可以下山去补给,然后乘坐各种交通工具,逃离法国境内,然后逍遥法外了。
然而还没有爬到最顶峰,弗格斯探长就气得把枪扔在了地上。
哦!该死的!
全都死了!
我他妈的就是来收尸的!
他心底抱怨了几句,这才走近去看尸体。
南丁格尔律师右边太阳穴位置有一个弹孔,双眼还睁着,一副迷茫的表情。
他的右手里,还握着一把左轮手·枪。
看完尸体之后,弗格斯探长只好认命地吩咐下属制作一个简易担架,然后就带着尸体下了山。
几天后,当弗格斯探长带着尸体回到霞慕尼之后,大家都炸开了锅。
“哦,天哪!他怎么也死了?”
“说不定是畏罪自杀,一个人在短时间杀了那么多人,恐怕会精神失常吧?”
弗格斯探长没空管这些人的闲言碎语,而是找到了格蕾丝,让她一定要想想办法。
把已经死掉的南丁格尔律师推出去交差,弗格斯探长固然可以结案。
但是这家伙为什么会自杀?
弗格斯探长可不相信,一个为了自己利益残忍杀害六个人的凶手,心理素质会这么脆弱。
更何况,南丁格尔是个律师,这个职业的人是出了名的沉着冷静。
而且他的身体在整个队伍里几乎是最差的,弗格斯探长认为,南丁格尔律师如果要杀人,必然要更多的使用计谋,而不是体力。
这样心思缜密的人,往往杀人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负罪感。
在看了希尔顿先生的日记之后,弗格斯探长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
“这件事必须调查清楚,这么一群人死得不明不白,人们只会认为是苏格兰场无能,他们才不管这些人失踪了多久!”
格蕾丝把查尔斯医生写给自己的信递给了弗格
斯探长,让他看看上面的内容。
信里先是介绍了尼古丁的特点,随后,就提到了格蕾丝让查尔斯医生查的东西。
“那个桑德斯长了一种恶性的肿瘤?”
这个时候还没有“癌症”的说法,医生们普遍把它称为肿瘤。
而且查尔斯医生说,桑德斯先生曾经忍受着剧痛,接受了外科手术,切除过一颗肿瘤,但是那个地方没过多久就又长出来了一个。
这很明显是恶性的,以目前的医学水平根本无法治愈。
而且他这次比第一次要恶化得厉害,那位医生三个月前给他看病的时候,就曾说过,他余下的时间可能不到半年了。
也就是在桑德斯先生接到这份口头上的死亡通知书之后半个月,他认识了希尔顿先生。
根据苏格兰场在英国那边的调查,桑德斯先生的人际关系很简单,似乎并没有什么仇人。
希尔顿先生他们这群人,显然也不是他的仇人。
既然如此,他这次的目的,到底是要最后爬一次勃朗峰,还是要把这六个罪人一起杀掉呢?
身患绝症的人,想必不介意充当一次人间的审判者。
“可是他是怎么知道这几个人有罪的?”弗格斯探长一头雾水。
按理说,既然希尔顿先生利用那些秘密控制着别人,那么即使是为了利益着想,他也会拼命阻止这样秘密外泄。
在这种情况下,谁又会知道他们这些人有罪呢?
想到这,他说道:“其实唯一明确知道其他人有罪的,不正是希尔顿先生吗?”
格蕾丝摇了摇头,“实际上,我可以百分之百断定,希尔顿先生不是这次的凶手,更不是主谋。”
听到这两个意思有所差别的名词,公爵大人的嘴角浮现一抹微笑。
看样子,格雷厄姆已经有了十足的把握,甚至于整个案子的经过,他都可以基本还原了。
“我们先假定,在爬山之前,只有一个人对所有人起了杀心,这一点,想必您应该不会反对吧?”
“如果这是假设,我当时没什么可反对的。”弗格斯探长说道。
“那么我们就称之为主谋好了。”格蕾丝又说出了一条结论,“既然主谋只有一个,我们当然可以断定,这个主谋是最后一个死掉
的人。”
“那不就是南丁格尔律师了吗?”
“不不不,我说的是死亡顺序,而不是死亡位置。”
“你是说……”
“医生根本没办法准确判断这群人的死亡时间,而这些人无一例外地都死在高海拔上,这也是主谋留给我们的一个谜题,不是吗?”
“你这样说确实也有道理。”弗格斯探长的头脑更乱了,“可是我们也没办法确定谁先死谁后死吧?”
“至少第一个被害的,和最后一个自杀的,我们是可以通过推理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