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陆维均, 是书庭实习公司的创始人。
美国名校MBA毕业, 回国后,在家人的经济支持下,与学室内设计的朋友共同创办了如今的公司。
年纪三十出头,与书庭相比确实有点大了,不过从最近相处的点点滴滴,书庭也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年纪大了会疼人”。
陆维均对书庭, 几乎一见钟情。
见到书庭第一眼, 觉得她长得真好看。
再多看几眼, 发现不仅好看, 而且耐看, 百看不厌。两道眉毛弯弯的, 面相温柔中又带着可爱。
后来接触, 发现这姑娘性格真好,开朗大方、坦坦荡荡;再进一步交流,觉得书庭好有意思,不仅善谈, 而且还有着这个年纪所难得的风趣幽默。
书庭刚入职, 陆维均便时常关心照顾她。
是润物细无声的照顾, 并未引起书庭的反感, 也叫她无法拒绝,久而久之, 自然积累了对他的好感。
但只是作为朋友的欣赏。
也曾想过, 他的妻子一定会很幸福吧。经济上无忧无虑, 老公又体贴顾家。但从未想过要与他发展感情,毕竟他与自己一直以来的理想型完全不一致。
再后来,陆维均开始约书庭出去。
书庭不愚钝,也感觉到对方八成是看上自己了,只是自己并没有开始一段新感情的打算,于是找理由拒绝。只是这个老男人脸皮不是一般厚,情商又高,总有办法叫书庭无法拒绝他的小恩小惠。
陆维均也是个爽快之人,又这把年纪了,不喜欢拐弯抹角,也知道书庭是一个知性、大方的女生,平日里笑呵呵的,接得住玩笑。第一次和书庭吃饭,便对书庭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知廉耻地说:“其实看到你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我喜欢的那种姑娘。”
书庭听了,一口红酒呛进了气管里。
看书庭咳嗽,陆维均也吓到了,问:“你没事吧?”
书庭一边咳一边摆摆手,说没事。
等书庭恢复过来,陆维均又暗自庆幸——
幸好刚刚理智克制了他,叫他没把那句更不要脸的话说出口——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娶你。
原来书庭再大方,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自己这句话说出口,指不定要把人吓跑了。
只是看书庭咳嗽,脸都红了。
又觉得——这姑娘怎么这么可爱呢?
每一次与陆维均见面,书庭都是轻松愉快的。
陆维均很幽默,常常把书庭逗笑,追姑娘的手段春风化雨,而从未让书庭感到过丝毫的不自在。
直到书庭离职。
书庭离职,陆维均心情复杂,当天晚上的聚会也并未参加,只是叫她们好好玩,花费由自己承担。
而在第二天,陆维均单独请书庭吃饭。
在西餐厅,陆维均送了花和项链,正式向书庭表白。
又解释说,项链并无特殊的含义,只是去年年底在商场看到,觉得好看,书庭戴了一定很美,但不知送不送得出去,在柜台前来来回回了好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买了下来,一直在办公室里放着。
他叫书庭别抱负担,轻松收下。
听到他由衷的话语,又看到他的眼睛里,甚至闪烁出一丝孩子般真挚的光芒,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她为难了很久,最终婉拒。
她没有准备好去迎接下一段感情,她不知两人适不适合,当然,最致命的还是,这么久以来,她一直拿他当朋友,甚至当哥们儿相处,而从未对他有过感觉。
在她这里,“她爱的”与“爱她的”,她永远选“她爱的”。
对方在多大程度上爱自己,于她而言并不重要。她爱的人,哪怕一周一句不咸不淡的“干嘛呢?”,也比她不爱的人每天嘘寒问暖的关心,要来得更有价值。
那天晚上,书庭的态度很决绝。
拒绝了花束、拒绝了项链、坚持晚饭一定要自己买单,最后,还拒绝了陆维均要送自己回去的邀请。
两人不欢而散。
之后有十天时间,两人都未再联系。
而十天后,在一个书庭为毕业论文而苦恼的夜晚,陆维均发来一条信息,说:“我很难受。这几天吃不下、睡不着,每天大半夜在阳台上叹气。我不知道自己一个三十多岁的人了,为什么还会这样。”
这段话,让书庭失眠了整整一夜。
其实那十天里,每每想到陆维均,她都会被一种揪心、难缠的情绪所折磨。她自认自己对陆维均不是爱,和陆维均在一起,没有和许翼辰在一起时的怦然心动,没有灵魂碰撞摩擦的火花,而只是淡淡的愉悦和满足。但如果不在意,又为什么会难过?
她想不通。
思来想去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她假装刚刚看到信息,开玩笑地回了一句:“我那么有魅力吗?”
他秒回:“有。”
“我又一夜没睡。”
因为他,她也一夜没睡……
书庭顿时做了一个决定,她不知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她只是有点心疼他了,说:“那我们在一起吧。”
时至今日,想起他,书庭都有一种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