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书庭借钱]
姐姐与周之凡,是他们中考结束的夏天在一起的。
他们一直是大家公认的校园情侣。
两个人都那么好看,那么优秀。
一起主持升旗仪式,一起主持校庆晚会,一起参加作文大赛,一起盘踞百名大榜。
郎才女貌、羡煞旁人。
两人的交往模式也十分健康,周末一起泡图书馆,一起逛文具店,一起看看电影,喝喝奶茶…
直到姐姐高三那一年,巨大的学习压力,激发了她们的种种矛盾,最终导致分手。
而一美,自从初一那年,在升旗仪式上,对发表“国旗下的演讲”的周之凡一见钟情,便一直默默暗恋。
这件事,她只告诉过周楚儿一个,还威胁周楚儿,如果她告诉别人,她们就绝交。
连一直与一美同床睡觉,晚上说悄悄话的书庭,也只知道一美有暗恋对象,却不知他是谁。
书庭总是问:“到底是谁啊?说不定我认识呢!”
而一美总是搪塞:“我不知道名字啦,也不知道是初二还是初三…”
书庭问:“长什么样?”
一美也只是说:“高高帅帅的。”
书庭问:“今天穿了什么衣服?”她好对号入座。
一美便说:“校服,白球鞋,白T桖。”
有一次,书庭几乎猜到了,问:“该不会是我们班的周之凡吧?”说着,翻了翻自己的相册,把周之凡的照片拿给她看,问,“是不是他?”
而一美矢口否认:“不是他!”
再后来,书庭知道一美为了暗恋对象选了理科,但也只知那是一个学长,而不知那个学长竟是自己的前男友——周之凡…
一美初二那年,周之凡和姐姐在一起了。
这对于一美,无异于晴天霹雳!
自己一直默默暗恋、一直深埋心底的学长忽然有了女朋友,两人一起出双入对、羡煞旁人——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这已足够让人心碎,更何况,和他一起出双入对的还是自己的姐姐…
一美调整了很久,才从受伤的状态走出来。
而高二那年——当时姐姐与周之凡已分手一年,她对周之凡“旧情复燃”,为他选了理科…
她一窍不通的理。
解题过程环环相扣、一脉相承,缺了中间那么一点知识点都解不出题,只能得那么可怜的三两分的理…
最终落得三本的下场,真不知当时是怎么想的…
好在她重生了。
这一次,无论选文选理,她都要考上名校,是清北最好!
如今她年级第二,只要一直保持这个成绩,上清北就是必然。
毕竟,别人都是重读高三,她可是从初一就开始“重读”了,再考不好,那她一定是弱智。
…
下午回家时,叔叔正躺在沙发看电视,见婶婶一美回来,便问:“买了吗?”
婶婶让一美先进屋,自己等在门口,说:“买了,买了一个OPPO的,白色的,挺好看,小姑娘用。”说着,见一美已经换好鞋,走进客厅,婶婶这才进门,又简单交代了一句,“给大丫头买了一条裙子,给一美买的衬衫。”
叔叔问:“就买了一个裙子?”
婶婶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表情:“那裙子700多呢,一美的手机才700。”
叔叔这才放心,躺了回去。
而一美则回到房间,拿出衬衫又试了一遍。
毕竟如今,她161的身高,85的体重,穿上衬衫,不知比上一世好看多少——虽远不及姐姐穿那条裙子…
一美照了镜子——
其实她的身材不错,只是没有气质。
她的五官也不错,甚至比姐姐要精致,小小的下巴,精巧的鼻梁,而姐姐是圆圆脸,蒜头鼻。
差就差在肤色,以及——姐姐身上有一种时而灵动、时而淡雅的气质,所谓静若处子、动若疯兔,而一美没有。
古人云:尤物维何?媚态是已,世人不知,以为美色…
可见一个人的表情、言谈、举止,比一个人的五官重要得多。
但一美想着,当务之急,还是先美白。
大学时,她常常熬夜查养生攻略、减肥秘籍、美白方法,虽未付诸实践,但理论知识还是掌握得很好的,知道美白约等于防晒。
通过防晒,防止黑色素生成,等身体一点点代谢掉体内已有的黑色素,只出不入,自然变白。
而且要注意饮食,注意生活方式。
多吃水果、蔬菜,皮肤自然变得水灵。
不熬夜,防止衰老。
少吃垃圾食品,注意清洁,防止青春期长青春痘!
一美不心急,不需要十天半个月白得透亮,只要高中毕业时,变得白一些即可。
想着,一美把衬衫脱下来,挂进衣柜,便从姐姐的书柜翻出《红楼梦》来看。
晚饭时,姐姐也没回家。
婶婶一边热汤、布菜,一边说:“书庭怎么回事,不回家吃饭,也不知道打个电话。”
叔叔侧卧在沙发,一手支着头,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