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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之助:
见信安。
北美的峡谷漂亮吗?
之前我和他一起徒步穿越大峡谷, 迎着夕阳逆着风,天很绚烂,石头很美。
虽然走得很累, 体力不够啦。
走过一回后,我在峡谷顶上坐着等他,他又绕着峡谷来来回回逛了三趟。
“每一次经过,都能发现新的风景。”他这样说。
真的是很喜欢这片峡谷了。
眼睛很亮, 兴致很高, 平时可以很沉稳的一个人,忽然有了用不完的精力, 像个小孩子一样,拉也拉不住。
不、不……应该说, 幼稚得像乱步一样。
呀,作之助,你真来应该看看, 你的脸上永远不会出现的, 像乱步一样的表情……哈哈哈哈哈!
既然他这么喜欢这座峡谷, 那我想作之助你应该也会喜欢……怎么说也是平行世界同……]这里划掉了。
[对了, 还有乱步先生,他一定也会喜欢。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相比起你,他更像是乱步的平行世界同位体。
于是我就想到了请武装侦探社去北美旅游……只是听说你们到达北美之后, 武装侦探社在北美遇到了一点事件?
现在三个月过去, 我猜想你们的事件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 峡谷之旅也到了尾声, 正巧我和他也结束了最近的一次旅行, 刚刚回到横滨, 让他和乱步先生聚一聚吧。
我会随信附上机票。
对了作之助——]
信写到这里,太宰治似随口提起:[我有两块宝石。
第一枚红宝石藏了将近二十年,日夜看护却只敢远观,轻轻擦拭都怕损害了它的光泽。
近年来,我得到第二块红宝石。它和第一块红宝石长得很像,我第一眼就相中了它。
和我多年久藏的那块红宝石不同的是,这块红宝石棱角看似锐利,却不会伤人,而且触手生温,拿在手里把玩便倍感熨帖,让我爱不释手。
随着时间变长,它被我把玩得沾满我的气息,亲切柔顺,我越来越喜欢它。
直到最近,我发现红宝石不是红宝石,它和我珍藏了大半个前生的红宝石完全相异。
红宝石不是红宝石。
……这怎么可以呢?
如果不是因为它和我唯一珍爱的那块红宝石长得太像,我根本不会买下它!
这是欺诈、这是欺骗!!
——于是,我一怒之下,摔碎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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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在北美的红发青年读着信,停顿一下,“是不小心笔误?”
[不、不,不是一怒之下,是理智清醒地、计划清晰地……用金刚线,把他一块一块,割碎了。]
这一句的笔迹很重。
织田作之助都能想象出,写字人是怎样克制自己的情绪,努力不让笔尖戳破纸张。
之后,便是一大段黑漆漆的洇墨。
像是笔尖停在纸面上,无意识发呆了很久。
[我割碎他后,红宝石的外衣剥落,里面露出的却不是劣质丑陋的石头,而是纯黑曜光的黑宝石。
——原来我以为的劣质品,也是一块宝石。
一块价值连城、触手生温、举世无双的黑宝石。
不,他现在已经,被我割成了一堆黑宝石碎末。
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
我该怎么办呢,作之助?
我原本以为,我从最初就暗自远观的那块红宝石,它贯穿我大半的人生,等同于我活下去的唯一目的,在我心里的地位至高无上,无可取代。
后来却发现,我大半生的坚持也不过如此,我还不是把黑宝石错认成它?
对于我珍之重之的红宝石,我以为重视,我以为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结果到头来……其实全是自以为是。
不然从一开始,我就不可能把黑宝石错认成它!
这样一想,我所坚持的前半生,就像一场笑话。
自诩的看重,全是对红宝石的侮辱。
……
至于那块假红真黑的黑宝石——
要说时间,长也不长。
我才遇到他多久啊,我又遇到红宝石多久?一个未必有我生命的二十分之一,一个占据了我生命的几乎全部。
在我以为黑宝石还是红宝石的时候,两相叠加,我是真以为,我会把黑宝石藏在怀里一辈子,死了也要带进坟墓。
但要说短,又绝不短。
将黑宝石带回家后,我就随身携带、日夜摩挲,曾一度恨不得把黑宝石吞进肚子里,用体温把他烫化,从此和我融为一体,谁也看不见他。
这样一想,在不知不觉间,我把玩黑宝石的时间、我对黑宝石的了解,早已超过我从来只敢远观的红宝石。
……原来是这样。
竟然是这样。
我却到现在才了解、才明白。
偏偏到现在、才……
在这之前,我已经把我的黑宝石,一刀一刀,割成了一堆碎末。]
写到最后一笔,写信人终于控制不住,一笔戳穿了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