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上一回,死后到了地府,也不至于如此!好歹在人间,也就是被关起来或者是枪毙,哪里像是在这地狱哦~这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
阮仁义从噩梦中惊醒,忽觉自己还是接受人间的死刑好了。
1993年的夏天,阮仁义被执行死刑,枪毙而死。
阮颜诺虽说从教唆犯罪变成了被教唆的,但到底还是在少管所待了几个月,在阮仁义死后没多久,她才被放出来。
颜虹霞拉着她,就带着她去把名字又改回了颜诺,说原来的名字晦气,改改名字,去去晦气,挺好,挺好。
颜诺整个人瘦得跟竹竿儿似的,闻言傻呆呆的,只觉自己折腾了这许多,最后竟似乎又回到了从前。
变成了那个一无所有的贫民窟的颜诺。
“我们还有房子。”颜虹霞这样说道,“丛小姐还答应了,送你去原来的贵族高中读书。那高中里不是还有喜欢你的豪门公子吗?小诺你去攀上一个靠谱的,咱们就不怕丛小姐的报复了。”
颜诺想到妈妈口中的“丛小姐”,想到那个在爸爸的寿宴上,把爸爸和她一起送进去的人,登时恐惧的打了个寒颤,忍不住拉着颜虹霞道:“妈!妈!我们把房子卖了,离开这里好不好?妈,天大地大,只要我们走了,全花国我们哪里都能去的!到时候再改名换姓,那位丛小姐再厉害,还能真的找去跟我们报仇吗?妈,我们走吧!走了才一了百了,我有预感,如果不走,丛小姐一定会来报复我的!我会死的啊妈妈!”
丛夏明知道阮仁义不是凶手,却能眼睁睁的看着阮仁义去死。这还是父女之情呢。而她是真正绑架了丛夏的人,丛夏怎么可能不报复她?
颜虹霞却不赞同道:“走?我们能去哪里呢?妈妈是个没用的女人,根本不会赚钱。走了就只能坐吃山空。还不如待在京城,我们把这两套房子都租出去收钱,再租一套便宜的房子住。这样家里才能有余钱。
再说了,我们不是说好了么?小诺你去学校,找一个喜欢你的有钱人家的公子,丛小姐不就不敢对你怎么样了?这难道不比把房子贱卖了四处流浪的好?”
就是要委屈女儿,要跟她一样,将来很可能要做人小三了。可是,那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命。
颜诺不断摇头:“不,不,妈,我们走!妈,我求求你了,我们走吧!她不会放过我们的!真的!除非我们走了,她找不到我们了,我们才有一线生机,才能好好活着啊!”
颜诺甚至给颜虹霞跪下了。
颜虹霞心疼不已,抱着颜诺一起哭。可是,她是真的不会赚钱,也不知道把房子贱卖了后,再去哪里买能收到租金的房子。她太没用了,根本不敢走啊。
而且,那位丛小姐那么厉害,她们跑去哪里,她觉得丛小姐都能找到她们。既然这样,还不如不走。就让女儿去贵族学校,找个靠谱点的少年做靠山,早早生个孩子,哪怕是私生子呢?身为私生子的母亲,女儿也就会受那个家族的庇护。也就不用害怕那位丛小姐了。
这不比到处流浪、四处躲避强吗?
颜诺到底也没能说服颜虹霞,在1993年的9月,回到了她原先的学校,原先的班级,原先的座位,面对原先的那些同学。
她的同学们都没有变,变得只有她。
然后,颜诺身为一群婚生子女里面的私生女,还是上流圈子里传出真相的很可能绑架了婚生女的私生女,遭遇了一场长达半年的校园霸凌。
这些曾经和颜诺“交好”的同学,戏称颜诺是“会咬人的狗不叫”,瞧,她不就是这样,坑害了人家星月集团正儿八经的继承人吗?
所有人都能理直气壮的霸凌颜诺,不霸凌的,也对颜诺颇为看不起。
因为颜诺是小三的孩子,是私生女。
颜诺一次次的哭求,一次次的问询,想要求个为什么?为什么她要遭遇这一切?
霸凌她的那些同学们,也每次都很耐心的对她说:“因为你是私生女啊!一个私生女,被人骂两声不是很正常吗?还问为什么?呸!这都不懂?还不是你亲妈下|贱,你身上带着下|贱的基因吗?
……你说你是无辜的,可你不知道么,你生下来就带着原罪,你就该在原配子女面前抬不起头,你就该是低人一等的,你就该被骂……只有这样,那些想要找情人的男人,想做小三的女人们,才会心生忌惮,不会去做那些错事……”
颜诺不知道这是他们随便找的个借口,还是因为阮仁义死了,星月集团完全和她没有关系了,她家里也没钱了,她成了“企鹅群里的豆豆”,大家心情不好了,就找她这个群体最底层的人发|泄而已。但是,她真的后悔了。
一个私生女,挨骂怎么了?这难道不是应该的吗?她敢跑去丛夏面前,住丛夏的妈妈留下来的房子,花丛夏妈妈留下来的钱,丛夏就有理由骂她。
可是,这样的日子,太难熬了。
难熬到上辈子她深恨又深爱的男人莫重开再次找上来的时候,颜诺迫不及待的就答应了。
重新回来,再次做这个男人的小三,情人,发|泄工具。
比上一世,还没有尊严。
身为私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