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的桥。
可即便是这样,村子里的人也是欢喜不已。
拍摄组也默默的把这些都拍摄了下来。
林知夏又道:“还有就是,这些钱,其实是我的两位养母看在我妹妹的面子上给我的。所以,我想着,这吊桥修好了,就以我妹妹的名字命名。不如就叫丛夏桥?”
拍摄组:“……”多大仇?多大恨?
按理说用捐赠人名字做桥名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这个村子,可是一个贩卖人口的村子啊。还是贩卖了那丛夏的一个亲妈一个养母的。
这不得膈应坏了!
梧桐村的老人却激动道:“那怎么行?你捐的就该写你的名!好孩子,咱们不看别的,只看眼睛能看到的。咱们眼睛看到的,就是你给家乡做了贡献,你是咱们山里的好闺女!可不认别个儿的!”
林知夏又推脱了几句,见着实推脱不过,时间又晚了,才暂时跟着下山了。
只是,可惜了,他们在山上这段时间,根本就没有找到太多的证据,能证明当年的大火是林岚和夏兰兰放的。村子里的人也只能说些“可能是”“不是她们才有鬼!”“不是她们,难道还能是咱们自己放的”的似是而非的话,并不能充作证据。
至于什么指纹血迹的,倒的确零星有一些。但是,那又有什么用?当年林岚和夏兰兰的确在那里生活过,有指纹是正常的。至于血迹?那被拐卖来的妇女,哪里有几个不被打骂的?
倒是另有一户被牵连的人家,他家里也有林岚留下的血迹和指纹,这倒是一条证据。
可仅凭这些,也不能对簿公堂啊。
林知夏心里还乱哄哄的,不知道给怎么给至亲报仇,那些跟着她来的人已经想明白了——她们找不到证据的,尽管林知夏说,夏兰兰喜欢写日记,可现在事情到了这一步,夏兰兰的日记即便没有销毁,他们也拿不到。他们现在能将林岚和夏兰兰定罪的办法,就只剩下逼二人亲口承认。
而这些,就要靠林知夏了。
只要林知夏坚定信念,她是二人的养女,总有几分感情。在林岚和夏兰兰心软的时候,总是有办法能套出话来。
就算套不出来,只要林知夏坚信林岚和夏兰兰是杀人凶手,那么,身为二人养女的林知夏肯站出来的话,林岚和夏兰兰的名声还能剩下多少?双蓝集团会立马召开股东大会,商议剥夺二人手里的权柄。
林知夏不知晓那些人的想法和目的,但她自己也的确是这样想的——找不到证据,就制造证词。让两位妈妈自己承认!
最起码,她还有丛夏不是吗?
丛夏,可是她同父异母的亲生妹妹啊。
*
S市
“您所拨打的号码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嘟——”
凌云铠猛地将手机往墙上一砸,脸上一片青黑。
“霍、明、珠!”他咬牙切齿的念出了这个名字,“你可真是……贱啊。”
前世,他对霍明珠从来不假辞色,只一心一意的爱着林知夏时,霍明珠只知道跟在他屁股后面好,一心痴恋他,在得知他要结婚时,甚至捧出了霍家企业的20%的股份来给他,说是只要他答应不结婚,甚至不需要他娶她,她就肯把这些股份白白送给他。
然而,这一世,凌云铠对霍明珠温柔以待,甚至比曾经对林知夏更加呵护体贴,霍明珠反而因为他一次的不贴心,要甩了他!
甩了他就算了,还要用两家公司合作的项目狠狠坑他一把!霍家公司家大业大,那项目停滞也拖得起。可他的公司继续拖下去,很可能就要被这个项目拖垮,最后只能破产!
凌云铠如何不恨?
可霍明珠是个干脆利落的。
她前世痴恋凌云铠时,为凌云铠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这一次她厌烦了凌云铠,甩人甩的也是干脆利落!
大小姐早早的就跑去寻别的乐子了,哪里管凌云铠如何?
招招手就能招来的一个男人,在她大小姐这里,不、值、钱!
凌云铠心里恼恨,却也只能忙的焦头烂额。
而林知夏自从回到了S市,原本是想要立刻去寻两位养母的。可两位养母根本不见她。她又答应了梧桐村的人修桥的事情,支持她的那几位老总也觉得等梧桐村的桥修好了,再谈这件事也不晚,于是就让林知夏不要着急。
林知夏无可奈何,又惦记着梧桐村的事情,只好答应。
等到林知夏忙碌完了梧桐村修桥的事情,还上了好几回的报纸,再次回到S市时,忽然就发现,她没有家了。
不但如此,身上也只剩下了几千块钱。
林知夏怔楞了许久,才找了房产中介,租到了一处偏僻的地方。
而凌云铠总算是见识到了霍明珠的另一面。
曾经的霍明珠爱他敬他,恨不能掏心挖肺的对他好。可现在的霍明珠认定了他很“便宜”,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便不觉得他有什么特殊,也早就不喜欢他了。面对他的纠缠,霍明珠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告家长”。
霍明珠的父亲和母亲都是极其强势的人,当下同时对凌云铠出手,暗地里又有林岚的推波助澜,在第二年的元旦的时候,凌云铠的公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