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时候, 高小姐和李程文都回来了,几人也该集合去看灯会了。
今日,高小姐出门的时候还特意让家里的丫鬟给染了指甲, 这种事情往年是从未有过的。
用凤仙花染就的指甲, 因为染的时间短, 颜色还很淡, 但起码是那个意思就行。
几人出门前先去拜了织女和魁星, 牛郎便就罢了。织女是神女,别名天孙娘娘,掌管天边的云雾排布以及织造业。
似是这一世的女子, 少有别的才能,大部分有些条件的都会让家里女孩早早学会纺线织布, 就算以后家里男人不成才,日子过得差些女人也能在家织布,补贴些家用。
所以这拜织女倒是在情理之中,而这牛郎……
话本是话本,还能当真不成?他们也不是傻子, 牛郎就是个放牛娃,织女凭啥就看上他了呢!
还不是那些个读书人里头,有那功不成名不就的, 娶不着官家小姐自己意会出来的。
他们这些人,惯是会掉书袋。
而魁星爷则是掌管文事,所以很多想求取功名的读书人, 就会在七夕节这天祭拜魁星爷,祈求金榜题名。
一举得魁这个词语就是来自于他了。
科举一途,死伤无数,拜神, 不一定能成真,但起码是个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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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拜完了织女和魁星爷,临到晚上,便到了出门的时候。
街上人潮涌动,热热闹闹,该出来的也都出来了,平日里确实很少见到这番盛景。
像是他们家常过的能够举办盛会的节日活动无非就那几个。要么就是元宵节猜谜,要么就是端午赛龙舟,再要么,就是这七夕看灯会酬神,中秋倒是没什么活动。
他们几人走在一块儿,说不引人注目肯定是假的,先不提姜鱼林这副神仙长相,就光是李程文和高小姐二人便就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
李程文本就比常人要高的多,壮得多,高小姐也是如此。
本来嘛!人对于女孩子的印象就是那种娇娇软软小鸟依人的形象,何曾见过如此女子。
当然,也不能说没有,但毕竟还是少数。
高小姐的身材并非是胖,只是骨架子比旁人宽大些,当然,说她瘦倒也不至于,只能说是正常体型,但这正常体型再配上他这个身条放在女子身上便会显得有些壮了。
事实上,单纯的壮和单纯的胖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但众人认得她,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更是因为她是高老爷唯一的继承人。
高家在这郡上虽谈不上排在前头,也算是还可以,只比正常的富裕人家还要富裕一些罢了。她家有个同宗的亲戚在朝为官,虽是平日不大管事,但起码是个震慑,家大业大的也没那不长眼的来惹事。
抛头露面是男人干的活儿,高小姐毕竟是独女,以女子之身做生意毕竟还是少数,明眼人都知道高老爷是准备让她招赘。
这上门儿女婿也不是说没有人愿意当,只是她看不上,所以便显得婚姻艰难了些。
寻常女子就算晚也会在十七八岁前便成婚,而她,二十多了连订婚都不曾有,这在整个郡上是相当少见的。
如此出名的高家女走在街上自然有人认得,只是都不搭话,高小姐也顾不上。
走着走着,他们便到了白日姜鱼林表演弹琴的戏台子处。
姜鱼林开口道:“平安,今日是你生辰,要不你也上去弹首曲子?”
赵平安笑道:“鱼林哥,你知道的,那古琴我真不会,若是我自己的那把琴在我指定上去……”
反正那把琴他放家里了,压根没带出来。
上台表演,那不可能……
事实证明,真香定律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通用的。
听他说完这话,姜鱼林勾唇一笑,伸出一只细白的手掌举到肩头中指拇指这么一搓,“啪”打了个响指,便见一名陌生的小厮捧着一物从人群中走出。
他手上拿的便是他那把小提琴。
赵平安有些惊讶,又有些哭笑不得:“鱼林哥,你什么时候将我的琴带了出来?”
“简单,跟姜鱼墨说一声便是,等他这支曲子吹完你就可以上去了。”
赵平安想想,也没毛病,他跟他姐夫的屋子离得近,姜鱼墨又是个喜欢凑热闹的,确实是能干出这事儿的人。
上台就上台,谁怕谁。
从小厮手中接过琴,等台上的演奏的人下台,台下的人撒花之后他才走上台去。
因为上来的匆忙,赵平安没有急着拉琴,而是在脑中思索了一番。
古乐他听得少,那些古代的乐曲,他确实是没怎么练过,只是听姜鱼林弹过。
台下人见他犹豫,更何况他手里拎着个“四不像”,这东西也不像是乐器,但偏偏又带着琴弦,也是奇怪的紧。
两个二流子在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