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喻这边刚回去,那边就有人去凌天面前禀报了书房被人闯入的消息。凌天听到香炉灰洒了一地,唇角便满意地勾了起来,摆手道,“知道了,下去吧。”
白眼狼弟弟敢到他的地盘小偷小摸,就要有被惩罚的觉悟。
怕有人盯着,凌天没急着往外跑,每日雷打不动的晨起练武,看书写字,给老王妃抄佛经,仿佛真的是专心丁忧,不理窗外事了。
期间王妃余氏来看过他,委婉问起这回宫里怎么没有赏赐。
凌天早有准备,直接道,“之前不是说了吗,事情办砸了,皇上没罚都是看在祖母去世的份上,又怎么可能还有赏赐?”
她也是习惯了,别看着这定南王府表面光鲜,其实只剩下了一个空壳子。傅玉的庶妃姨娘,加上那一大堆的庶子庶女,吃穿用度都是银子。还有伺候他的下人,月钱总要发吧,每个季节的新衣总要做吧?这些都是省不了,不然外头就要传他王府破落了。
其实花钱最大头的还是定南王傅玉,他跟他的那些狐朋狗友随便在外面请个客,就能花上百两银子。好在最近丁忧,他被迫呆在王府里,没敢往外面跑了,不然这花销还要大。
余氏想到每月赤字的账本,不死心地问,“那你之前的月例,还有底下人的孝敬呢?”
“赏给宫里的兄弟了。”凌天随口道,他就不信余氏敢开口找他要回来。
余氏是不敢,但她敢指责自己的大儿子,“你怎么就胡乱给人了呢,不知道自己府里什么情况吗?”
“什么情况您该跟父王说去,这一大家子是他的责任。”
吸血吸习惯了,不但没有任何感激,还要承受无理的指责,凌天才不伺候呢。
要说原主也是傻,他是真的没留一丁点私房钱,连笔墨纸砚都是用的最普通的,比起傅玉房里的奢靡,他过得跟清修的和尚差不多。
“你怎么说话呢?那是你父王!”
“那我能怎么办,母妃就是把我浑身的血肉拆了,也不够整个府里的人吃啊?”凌天似笑非笑,“母妃不是有私房吗,先借出来用用?”
余氏本来听得前半句,还有些心惊肉跳,不敢直视凌天,可是凌天说起自己的私房钱,马上就怒了,“胡说什么,你母妃我哪儿来的私房?!”
她娘家的情况众所所知,当年出嫁的时候嫁妆也少得可怜,不过自从掌家之后,她偷偷把府库的东西换了一些,给自己攒了一笔钱。
可这事大儿子是怎么知道的?
余氏眼神闪烁,“我那点贴身银子,以后都是留给你和你弟弟的,别到你父王面前乱说……我先走了。”
从大儿子这里挖不出钱,她也没有再呆下去的必要了。冲喜那事大儿子一直耿耿于怀,对她的态度也大不如前,余氏心里存了气,干脆装聋作哑,除了有事求到凌天,其他时候都当他不存在。
果然,这次余氏回去之后,凌天的峥嵘堂待遇就肉眼可见地差了起来。不过余氏敢亏待大儿子,下人却是不敢亏待世子的,长眼睛的人都知道这府里谁靠得住。
因此待遇虽然差了,凌天也没觉得到了不能忍受的地步。反正守孝顿顿吃素,洗漱没有热水,下人被借走,院子无人打扫都是小事。
一个半月时间一晃而过,凌天的峥嵘堂风平浪静,傅明喻的松涛苑那边却是鸡飞狗跳的,偷偷请了好几次大夫。
原因是傅明喻浑身长满了红豆大小的红包,奇痒无比!一开始的时候他身上只是有几个红点,傅明喻以为是蚊子咬的,也没有在意。谁知那些红点越长越大,他痒得忍不住用手去抠,抠破红包渗出的浓液沾染到旁边的皮肤,又会长出新的,很快就长满了全身,还传染了他的枕边人。
傅明喻这才怕了,请了好几个大夫来看,都说是脏病。
再次送走一个前来看病的大夫,钟娴雅伏在凉榻小桌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你就老实承认吧,到底去哪个窑子里染了这身脏病回来,还传给了我?”
傅明喻抓着大腿上的红包,不耐烦地道,“都说了没有,我连王府大门都没有出,去哪儿逛窑子?”
说是这么说,傅明喻心里却是怀疑的。他跟父王的一两个小妾偷偷鬼混过,他年轻气盛,屋里虽说已经有两个通房了,可良家女怎么比得过被人精心培养的瘦马?一来二去的就勾搭上了。
但那已经是娶妻之前的事了,自从钟娴雅进门,他忙着享受新婚之乐,根本没工夫去找那两个小妾。后来祖母去世,父王不往外跑了,大哥也回府了,他就更不敢去了。
不过他私下跟大夫打听过,都说这病发病时间没个准的,可能惹上了十年八年不发作,也可能马上发病但病情发展缓慢。那两个小妾都不是良家子,他父王也是个风流的,他实在不敢确定,更不敢问。
可所有大夫都说了,像他这样一个月长得满身都是,他闻所未闻!
新来的大夫也留下了药方,傅明喻跟之前的对比了一下,发现大同小异,心里有些失望,但还是抱着一线希望递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