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
此时张灯结彩,宾客满座,喜气洋洋。
中等个子,白净面皮,清秀五官,鼻子上还架着一副镶金眼镜,内穿纯羊毛毛衣套衬衫,外面批一件厚灰呢子大衣脖子上再挂一条大红色的围巾,整个人特别清俊特别斯文败类的孙志明站在堂屋门口,在他身边站在一个满身中国红,化着精致妆容的年轻女人,两人并肩站着,俱都笑吟吟的,眉眼间尽是意气风发。
孙志明举起酒杯笑道:“今日是犬子百日宴席,感谢各位捧场,稍后吃好喝好玩好,千万不要客气!我先干为敬。”
院子里一字排开的十几桌宴席坐满了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看看孙志明一饮而尽,再看酒席上热气腾腾的鸡鸭鱼肉山珍海味,心里越发的羡慕:这孙家小子是真的发达了啊。
“哈哈哈,恭喜恭喜。”
有钱有门路的人,只要不傻都不会跑去得罪,能放下身段巴结的,自然是要好好巴结,要是巴结好了,人家愿意带着自己发财呢?
这年头,谁不想发财过好日子?
院子里一下子热闹起来,众人七嘴八舌的恭喜孙志明。
还有自以为机灵的人踩陶梨捧小三讨好孙志明:“志明啊,要我说,你早就应该跟陶梨离婚了,不,你当初就不应该娶她!那陶家是什么人家哪?嫁个女儿就跟卖女儿似的,恨不得谁给的钱多就卖给谁,你说贱不贱?更贱的是,这女儿卖了你也就卖了,卖完之后居然还有脸来女婿家搜刮,我活这么大,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还有那个陶梨也是,都已经嫁到了孙家,那就是你们孙家的人了,不死心塌地的跟着你过日子,居然还整天把家里的东西往娘家搬,这多厚的家底也经不起她这样搬啊?
还是咱们的新嫂子好,年轻,漂亮,有文化,有气质,还给你生了那么白白胖胖一看就聪明相的儿子,有这样的妻儿,志明你福气啊,好日子还在后头,发大财了可别忘记了拉拔兄弟一把呀!!”
旁边的人一听,嘿,你这小子好生奸诈,这么个讨好人的机会居然都被你小子给抢走了!
不行,他们也要分一杯羹!
“就是啊,当初陶家那样为难你,那陶梨也没为你争取过什么,可见她其实从一开始就根本不心疼你,不把自己当做孙家人,好在现在你看清楚了她的真面目,要不然的话,你在外面挣再多的钱,也不够她败家的。”
“还是咱们新嫂子好,年轻漂亮,温柔体贴,比那陶桃强一万倍,志明你真有眼光啊!”有机灵的妇人拉着阮眉大声夸赞。
……
这样的日子提到陶梨,孙志明和阮眉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不过听到身边众人都在贬损陶家和陶梨,捧高他们,两人又飘飘然起来,那一点儿不自在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没错,一切都是陶家人和陶桃的错,要不然他们的婚姻根本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他也不会对她这么残忍——孙志明想道。
阮眉心里更加得意:陶桃那个蠢货,比她更早遇到孙志明有如何?比她先嫁给孙志明又如何?现在孙志明满心眼里全是她们母子,就连这些跟陶桃生活了近十年的村人邻舍都捧着她踩着陶桃,可见她这十年简直是白活了。
想到这里,阮眉假装不好意思的说:“别这样说。”
“这有什么不好说的?做得出来就不怕被人说!”旁人大声道。
可问题是,孙志明跟陶桃还没有正式离婚呢,这可是经不起讲究的。
阮眉看了孙志明一眼,孙志明立马懂,忙道:“好了,别说了,大好日子,不要说这些扫兴的话!”
“对对对,大好日子,提这些扫兴的人扫兴的事做什么呢?来来来,我敬你们一杯,祝你们夫妻恩爱,儿孙满堂,白头到老,富贵荣华!”
机灵人忙倒了一杯酒过来敬人。
“谢谢!”孙志明和阮眉一饮而尽,看着热情的乡亲,志得意满:“大家都别光喝酒,都吃菜,别客气,今天的菜管够!”
众人瞬间笑容满面,举起筷子夹喜欢的肉菜。
“哟,这白斩鸡火候真好,嫩,香,好吃!”
“我觉得这烤鸭更好吃!”
“烤鸭算什么?这清蒸鱼才叫鲜嫩呢,听说是海鱼?”
……
“哟,好生热闹呀!”
一个高亮的声音忽地响起,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去。
孙志明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转头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白色短款羽绒服,下面穿着紧身牛仔裤,脚上踩着咖啡色中长靴,面皮白胖微丰,黑眉黑眼黑发,看着气质好又和善的老太太站在门口,笑眯眯的望进来。
孙志明呆愣住,眉眼熟悉,声音熟悉,可就是想不起来这人是谁了。
孙志明认不出来,阮眉就更加不认识了,她侧向孙志明低声问:“这谁家的老太太呀?你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