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宛月气得浑身发抖。
这个贱女人仗着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就信口雌黄、胡说八道。
她确实对三郎温柔体贴,但该有的小脾气还是有的,她哪有那么下贱?因为有一个当外室的母亲的原因,她深谙男人的心态,男人都是贱骨头,像那种逆来顺受的女人,他们没新鲜感很快就腻味,就像她嫡姐。
她从母亲那里学到一堆对付男人的本事,该懂事时懂事,该温柔时温柔,该发小脾气时发点小脾气。
这叫情趣!
男人就爱这种情趣,不管是太柔顺没脾气,或者是脾气太大的,都不舍他们的心意。
她敢说,没人比自己更懂得男人,她绝对不会这么下贱。
然而不管赵宛月怎么辩解,周围的人都用看贱骨头的眼神看她,没人听她辩解。
就像刚才赵宛露控诉文家狼心狗肺时,没人愿意听一样。
现在,所有人的心不知不觉间向着这新出现的美人小四,于是也没人愿意去听小三的心酸。这当然也有小四太美,而且暴出的内容太劲爆的原因,吃瓜是人类的天性。
赵宛露抱着孩子,早已经机灵地躲到一边。
这种狗咬狗的一幕,真是太精彩了,她这个原配就不掺合了。
她偷偷地摸出一个灵果,塞到半梦半醒的闺女嘴里,灵果入口即化,不用担心会呛到孩子,还能为她补充身体需要的营养,提高孩子的体质,让他们不轻易生病。
赵宛露十分解气地看戏。
果然,这世间是有因果报应的,你看这报应来得特别快,现在想死的应该是赵宛月了吧。
她对丈夫文三郎并没有什么感情,所有的感情都在文三郎要休弃她时消失了,所以对于又出现一个丈夫的情人,她接受良好。
番天还在继续说,那话恶心得,都让在座的男人浑身不对劲。
他一脸好心地对赵宛月说:“小三啊,我听说过一句话,女人为了爱情会让自己低到尘埃。你呢,为了爱情更是低到泥里去了,甘愿当那地上的牛粪,就为了三郎在你这块牛粪上开出鲜花……爱情真是太伟大啦,怪不得自古就有人歌颂呢。”
转头对着文三郎时,他又唉声唉气,“三郞啊,一块牛粪爱上你了,你格调降低了啊!你看你多明智,抛弃这样不知廉耻心、不顾人伦,即使有全世界的男人给她选,还是选择往姐夫身上贴、追求乱|伦刺激的贱骨头……如果你还要她,这不证明你眼光有问题,喜欢贱骨头烂货和破鞋么?”
文三郎:“……”
赵宛月被刺激得气血翻涌,终于一口血喷了出来。
喜欢上她原来是降低格调吗?
番天灵敏地往后一掠,嫌弃地拍拍袖子,冷哼道:“小三,你别碰瓷啊,你吐什么血啊,我不是赞美你的爱情了么?你为了爱情,自甘下贱,这证明你多么伟大,我知道你喜欢三郞喜欢到跪下舔他闭关三年不洗的脚丫子都觉得香,即使他三十年不刷牙都
觉得嘴巴是香的(),
……⑶(),
说起来三郞穿过的亵衣不见了好几条呢,肯定是你偷藏了吧……你是不是拿着他才脱的亵衣闻个没完了?”
番天说话的速度飞快,像机关枪突突突的,赵宛月刚想辩解,就被他打断了。
于是这一气之下,她又一口血喷出来。
终于,血太多塞满喉咙,让她想辩解的话更加说不出来,只能嗬嗬嗬地指着他大叫。
此时,大堂里所有人看赵宛月的目光都不对了。
喜欢舔男人脚丫?亲有嘴臭的嘴巴?还闻他刚脱下来的贴身亵衣?
女人们鄙夷到极点,她们再爱一个男人,也爱不到将自己当变态,所以这就是三郞想要休妻的原因吗?
因为赵宛露是正常女人,而他只爱贱货?
“三郎,你不喜欢我是因为我不够变态吗?”赵宛露的声音如同一颗石头砸进平静的水里,惊起阵阵波澜。
周围的人不由得后退两步,离赵宛月和文三郎远一点。
至于为什么没人怀疑番天的话?
笑话,这么一个大美女,在荔枝城里,这修为也不算低,即使没有修为,她只要随便找个大能都能得到宠爱,哪里有必要冤枉赵宛月一个外室女?
文三郞也被恶心得不行,顺着番天的话,不由得回忆和赵宛月的过往。
好像有一次,他去城外猎杀妖兽回来,已经有三天三夜没洗澡,身上还有妖兽的血,脏得不能再脏。
但赵宛月丝毫不嫌弃,死死地抱住他,还激情地亲他,说什么他没事就好,她不嫌弃他脏?
文三郎想起当时自己挺感动的,现在想想,其实她爱的就是他身上的味?
喜欢他不刷的牙?
天啊,这看着挺干净清洁的女人,怎么这么不讲究?难不成就表面干净,其实她私底下亵衣从不换?
这时,文一郎一脸艰难地问:“三弟,我记得你之前说过,亵裤不见了好几条?难不成……”他迟疑地说,“都被她偷……呃,拿了?”
说偷不太好听,还是说拿吧,毕竟这郎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