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暮色”所在的这条酒吧街有个特殊的规矩,因为天市寸土寸金,所以哪怕是犄角巷尾的旮旯小铺,租金数额都不低。
这边又是地下乐团的集聚圈,没有东家挂靠的地下乐团,自然承担不起这场地开销。
因此酒吧街的商铺集体对外开放。
签个合同,便能进行短期租赁或者临时租赁。
“暮色”自然也在其中。
而且在知道这里是何子殊的前东家之后,刘夏这间其貌不扬的小酒吧,就被封了圣地。
来往的乐团不计其数,刘夏为了让这个“圣地”圣得更有逼格一点,买了一大批新的乐器,挂满了整面墙壁。
他的本意只是为了视觉冲击,谁能想到,今天竟然还能派上这用场。
谢沐然挑了把电吉他,拨了拨几根弦的空弦音,确定完弦音的持续性后,抬头看刘夏:“夏哥,人有了,衣服呢?”
刘夏到现在还有点懵,听到谢沐然这话,直接开口:“你们来真的?”
不仅要同台,还要统一服装?
让Blood和APEX的人穿着同套衣服,站在他的“暮色”里演出?
没人说话,短暂的沉默后,只一对视,所有人都笑了下。
然后潇洒利落的取下各自的装备,对着他挑了挑眉。
刘夏嘴角弧度渐渐扬起,最后彻底笑开,撇过头去。
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以为,他的“暮色”,他的“Blood”,对于何子殊、对于涂远他们,对于自己来说,都已经成为一种过去。
他也没觉得有多失落。
就像原先唱到嗓子破锣,第二天照常扯着喉咙,吼完整场的涂远,结婚、生子、家庭美满,再也没有一扎啤酒、几根串就说到天亮。
就像原先被他爸拿着人字拖,追着满巷子跑的自己,已经接手这间酒吧,再也不用模仿他爸的笔迹,给那不及格的卷子签名。
更别说现在的何子殊。
刘夏真没觉得多失落,都得往前走。
涂远、何子殊、他。
暮色、Blood。
都得往前走。
可是当这群人重新站在自己眼前,熟悉的眼神,没变的默契,同样的神采飞扬,他才惊觉自己有多怀念。
有的过去,原来是过不去的。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各自再往前走。
刘夏深深舒了一口气:“等着,你们试试音,半个小时,我去买。”
刘夏回来的时候,手上除了衣服,还有一大桶红色的颜料。
刘夏兴冲冲:“要做就做齐全点!”
吊牌没拆,吉他手凑上去看了看,大牌子,开口:“这一件的价格可就抵那时候的五件了。”
刘夏:“怕你们穿着不舒服,挑了干净的,也没什么气味。”
贝斯手吹了个口哨,把衣服给何子殊一递:
“那就麻烦我们的御用设计师了。”
刘夏怕他们冷,没买T恤,买了十几件黑色的兜帽卫衣。
何子殊拿着笔,就跟那时候一样,把衣服铺在小几上,一笔一划都格外专注。
黑色的底,朱红的颜料,寒气一沾,便很快凝干。
何子殊画完最后一件衣服,收笔,起身,朝着刘夏走过去。
刘夏正踩在凳子上取置物盒里的摄影机,膝盖处忽然被轻轻拍了拍。
他低头,看见何子殊,开口:“怎么了?缺什么吗?”
何子殊笑着摇了摇头,把衣服递了过去:“你的。”
刘夏一诧:“我的?”
何子殊:“嗯,你的‘B’。”
刘夏愣愣接过,打开一看。
和其他人的都不一样。
在衣服正中间的位置,是一个“B”,那个他耿耿于怀了很久的队服标记。
可在“B”的后面,还有两个字符。
“&”、“A”。
【B&A】
“Blood”和“APEX”。
刘夏鼻子一酸,嘴上说着:“干嘛呀这是,我又不上台。”
可却把衣服抱在了怀里。
何子殊就静静看着他,笑得眉眼弯弯。
那年的队服,是刘夏用自己零花钱买的,在不远处那个批发城里。
五件,刚刚好的一套,老板不愿拆,他也没把自己算进去。
何子殊把这件欠了这么多年的衣服,还给了他。
刘夏抽了抽鼻子,声音很轻:“怎么把Blood写前面啊,大A团小B团,逆CP了!”
何子殊笑了笑:“因为是给你的啊。”
刘夏眼圈彻底红了。
因为是送给他的。
所以哪怕“APEX”粉丝再多,对他来说,排在最前面的,仍旧是“Blood”。
刘夏仰头,快速眨着眼睛,好让眼底不那么湿,一边装腔作势恨恨道:“你这个该死的男人,不要再发散魅力了,我不吃你这一套我告诉你!”
涂远他们轰的笑出了声。
何子殊回到沙发上,正想把衣服往身上套,手上却突然一空。
陆瑾沉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