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华的脸色沉得不能再沉, 几乎快要黑成了锅底。
他虽然是大学生,可在校的时候就没怎么认真学习过,毕竟辛辛苦苦考上大学, 反正毕业后能能混个铁饭碗, 谁还认真学习啊。
所以选修的法律这些,他是真没研究, 没想到即便自己心甘情愿留在养父母这边, 他们也要被送去坐牢?
那他以后怎么办!
耳边, 他娘还在那不住地摇晃着他的手,“文华啊!你赶紧想想办法啊,要不咱们去求亲家吧?他肯定得帮咱们啊!”
马文华垂头丧气, 正要说话, 他爹忽然蹬着三轮车, 拉着田曼茜回家了。
六七十岁的农村老头, 已经是满头白发,汗珠在额头上滚动, 卖力地蹬着脚踏, 身上的背心已经湿透。
他这一生, 为儿子操碎了心。
以前是生不出儿子, 接连生了四个女儿,为生儿子操心。
后来, 听说只要有钱, 就能买一个儿子回家养着,他又为攒钱操碎了心。
终于,把儿子买回来, 心愿得偿, 他又开始操心养儿子的事。
怕他冷着, 怕他饿着,怕他不高兴,怕他不喜欢他们这做爹娘的。
事事都哄着,就盼着家里有个儿子传宗接代,能不宠着吗?
到了如今,儿媳妇怀了孕,成天难受,送去镇上的卫生所,也是他这个当爹的,蹬着三轮送她去。
马文华他爹是个老实人,看到家里一下来了这么多人,还有警察,忽然就慌了神,他用搭在肩头的毛巾擦了擦额头,小心翼翼地问道:“警、警察同志?”
田曼茜坐在三轮车上,一进来就瞧见了江茉和齐晔。
他俩俊男靓女天造地设一对儿站在那,想不注意都难。
田曼茜下意识别过头去,理了理衣服下摆,不愿意让江茉看到她现在这一幕。
她肯定会笑话她的。
是她死心塌地觉得马文华好,要和马文华在一起,宁愿和爹娘断绝关系,也要跟着他。
可现在呢?
她用净肤霜养了十几年的雪白皮肤已经被农村的黄土磋磨得粗糙不堪,眼神不再明亮,充满了对生活的疲惫。
腰身已经微微隆起,显得粗而丑陋,身上的衣服也已经换成了再寻常不过的农村妇女穿的那种衣服,还是马文华她姐姐不穿了才给她的。
她照镜子的时候,时常觉得自己那么陌生,她甚至再也没有回过省城,不想让自己的朋友看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
她自己知道,很丢脸。
所以看到江茉,田曼茜是抗拒的,恨不得找个地方躲藏起来。
可不知道为何,江茉看她的眼神,却那么平淡,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难道自己真的变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吗?甚至面对面都让旧日的朋友认不出来?
田曼茜微微有些怔忡。
本来回来的路上,她心里还一直在埋怨每回去卫生所,马文华都不陪她去,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只让年迈的公公蹬着三轮把她送过去。她坐在上面都觉得不好意思。
可见到江茉的这一幕,她忽然觉得之前的那些都不重要了。
她只是有些恍若隔世,甚至觉得周围的环境都模糊起来。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自己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
江茉站在那儿,穿着最时髦漂亮的裙子,齐晔站在她身边,身材高大挺拔,又沉默地给她撑着伞。
一对璧人,像极了真正的爱情。
而自己坐在三轮车上,和江茉仿佛处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明明以前,她们是好朋友,有那么多的话题和爱好,什么都聊得来。
而现在回想起来,那些都已经变得如此遥远。
田曼茜反问自己,她和马文华算什么?
是他每天抱怨他因为和她在一起,而丢了工作?
还是他们在农村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他被爹娘宠得不成样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酱油瓶倒了都不会扶一下。
他享受惯了他爹娘的伺候,可她没有。
她寒冬腊月怀着孕,还在用手洗自己的内衣内裤,只因为她不敢把自己的内衣内裤给公公洗。
是的,马文华的内衣内裤,都是他爹给他洗的,从小到大,都是如此。
桌上的肉,她多吃一口,婆婆就会说,这是特意给马文华留的,让她少吃几口,吃多了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
她甚至还看到过婆婆偷偷把马文华叫去厨房,把偷偷熬好的鸡汤还有特意留下来的肉骨头给他吃,还让他别告诉她,好东西要留着自己吃。
这样的事,马文华从小到大都经历过。
以前是四个姐姐,现在换成了田曼茜,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享受得心安理得。
但田曼茜却因为这些事和他吵过不知多少次架。
要是怀孕结婚以前,她皱一下眉头,马文华就会神色慌张地哄她,一边扇自己的耳光一边认错,她就是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想方设法摘下来给她。
可自从她有了孩子,和他领完证后,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