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茉并不喜欢待在齐家。
王红芬不讲卫生又嘴碎,齐振华爱抽旱烟还总色眯眯地盯着自己看,至于齐杰,那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她看着就来气。
所以齐晔要是不在家,江茉就出去玩。
她嫌累,不爱走太远,在附近几户人家里交到了两个朋友,都是十七八岁还没出嫁的小姑娘,一个叫王春雨,一个叫宋秋。
短短没几天,她们就非常喜欢江茉,张口闭口就是“江茉你好厉害”“江茉你好漂亮”“江茉你好聪明”。
江茉就喜欢听人夸她,就喜欢和吹她彩虹屁的人玩,这一点她非常勇于承认。
这天,江茉和王春雨在宋秋家的院子里正说着话,忽然看到齐晔经过。
他进山抓到了那只野山鸡!
齐晔不经意扭头,一看见江茉,眼里就仿佛有了光,可又略显局促地提着那只山鸡的翅膀,停下来红着脸问江茉,“你回、回家吗?”
江茉点头走过去,和他并肩回家,身后王春雨和宋秋羡慕地看着,她们心里悄悄想,以后也要像江茉那样,找一个像齐晔哥这样长得俊、力气大,又疼媳妇儿的!
怎么以前就都没发现齐晔哥是这样的呢?
江茉望着那肥嘟嘟的山鸡,露出满意的笑容,“不错,能吃顿好肉了。”
齐晔又开始心酸,觉得江茉嫁给自己真是受委屈了,那天听说江桃顿顿吃肉呢。
而且,这山鸡,也不确定能不能吃……
他忐忑地低头道:“它吃了不干净的东西,得再养两天。”
江茉也发现这山鸡确实没精神,遗憾地点点头,拉住齐晔的袖角,“那我想吃烤红薯。”
齐晔因为她指尖的碰触而浑身一僵,喉咙发紧道:“好,我给你烤。”
“我不要在炉子里烤出来的。”江茉皱皱小鼻子,“今天下午我看到有人放野火呢,当时我就觉得,要是扔几个红薯进去烤,一定特别香。”
齐晔一愣,满口答应,“好。”
他把野山鸡放回后院的鸡窝里单独关着,从柴房里抱出几大撂秸秆,去田里烧。
本来这些秸秆是留着当燃料的,但江茉想烧,那就烧,而且烧完也能剩下一些草木灰,可以当肥料。
幸好王红芬她们不在家,不然知道齐晔烧这么多秸秆,只是为了博江茉一笑,给她烤几个红薯,肯定又要骂江茉败家玩意儿,骂齐晔冲昏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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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晔一共烤了三个红薯,都给江茉吃。
但江茉哪吃得了这么多,齐晔帮她剥了一个烤得烫手焦黑的红薯,露出里面金灿灿酥软软的肉,还淌着蜜,咬一口,简直是人间美味。
齐晔给她剥完,不知怎么好看的下颌线条也染上黑黢黢的色儿。
江茉忍不住扑哧一笑,“你也吃一个。”
齐晔被她的笑容惊艳得不敢再抬头看她,几乎快把脸埋进红薯里啃着。
他发现江茉说得没错,这样烤出来的红薯,真的好香,仿佛是他这辈子,吃过最甜的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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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分,江茉和齐晔踏着灿灿晚霞回家。
还没进院子里,就闻到了喷香扑鼻的鸡汤味。
齐晔脚步陡然加快,一进门,就看见一盆飘着山鸡毛的浑浊热水,而正屋,叔婶一家子都已经吃得撑着肚子歇在那儿,正剔着牙,桌上摆满了鸡骨头。
“哟,你们回来了啊。”王红芬吃得饭饱,打着嗝,“还以为你们不回来吃饭呢,我们就先把鸡炖了,吃了。”
江茉听得直想笑,平常这个时候,他们仨还等着齐晔烧火做饭呢,哪这么勤快。
齐晔没说话,眸色微沉,抿着唇角走进屋里。
桌上的汤碗里,山鸡肉已经没剩下一块,只有薄薄一层汤底。
他又转身去厨房,除了王红芬炖鸡留下的一片狼藉,连根鸡毛都不剩。
江茉盯着齐晔的背影,怕他还没清醒地认识到他的叔婶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便又添油加醋说了一句,“齐晔辛苦抓的山鸡,胳膊上划了一道呢,他都没吃一口。”
她软软的声音,就像踩在齐晔的心上,酸楚得不行。
可他心疼的不是自己,而是她,他好像……又让她受委屈了。
王红芬剔着牙,把牙缝里挑出来的鸡肉又放进嘴里继续嚼着,“江茉,你什么意思啊?我们这不是给你们留了一口么?你们过来吃啊。”
她端着那剩下一小口汤的碗晃了晃,见江茉和齐晔站在原地不动,“你们自己不喝,能怪谁?”
说完,她仰头把最后一口也喝了,还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齐晔攥紧拳,说话的声音很缓、很沉,“叔、婶,那是我特意抓来给江茉补身子的。”
王红芬笑出声,“她一天天什么活儿都不干,又不累的,补什么身子啊,可别浪费了这么好的野山鸡。”
江茉挑眉,“那齐晔呢?他每天干那么多脏活累活,你们也不给他留几块鸡肉。”
她又在关心自己,齐晔内心暖流涌动,可接下来齐振华的话,却瞬间让那些暖流冻结成冰。
“齐晔这孩子从小就不爱吃肉。”
齐晔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