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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十二章:军嫂很甜(1 / 2)

此时已经处于另一个世界的火魅正坐在一辆大巴车上, 身旁坐着一对穿着邋里邋遢的兄妹。

这次穿的年代是八十年代,这具身体的主人叫林清姿,是一个离了异的农村女人。

原主在十五岁的时候嫁给了邻村的李强, 婚后生有一子跟一女, 一家人倒也美满和睦。

可有一天李强曾经结交的一个朋友上门拜访, 并邀请李强跟他一起做生意,主要是做运输跑车方面的。

是男人都想去外面闯一闯, 李强最后是答应了,没几天就跟着朋友一起出门闯荡去了, 而一向贤淑老实的原主就被留在了家里照顾孩子跟老人。

李强这一走就走了两年, 期间每个月都寄钱回来,一家人手头上有钱了日子也过的宽裕起来。

可谁也没想到的是李强的再一次回来却是带着一对母女俩回来的,说那是他在外另娶的老婆跟儿子。

更让人讽刺的是还是吃的窝边草,他现娶的妻子就是带他一起做生意朋友的小姨子。

而原主当初嫁给李强后两人根本就没去领结婚证, 农村更没有小孩出生要马上上户口的规定, 所以闹过吵过的结果只能是吃哑巴亏。

原主最后拿一笔钱带着小女儿回到了娘家, 把孩子交给父母大哥大嫂带,她自己跑出去打工了。

原主也很争气, 辛劳了两年, 省吃俭用的终于盘下了一间门店, 卖起了包子油条什么的, 日子也渐渐好过了起来。

刚好这时老家也来了电话,说养多一个孩子压力太大,让原主把女儿接出去过, 无法,她只好抛下手头上的事情赶回来了。

也没在家多待,回到第二天就带着女儿离开了,可谁知上了大巴后才发现还多了一个孩子,那是大儿子李小伟,可车子已经开动了,不能中途停下来,只好让他跟着一起走了。

在车上度过了一天一夜后,再醒来人就换了个芯,换她火魅穿过来了,以后她也就是林清姿了。

想到这,林清姿疑惑问道,“每一次不是要原主受伤有病才让我穿的吗?怎么这次睡一觉就让我过来了?”

系统:“这次是特殊情况,让我给你讲讲原设定的剧情吧,这原主是答应带着儿子一起走了,但又怕以后李家人会上门要人,打扰她平静的日子,所以再三考虑后她把儿子放在了火车站的保安室,并留了李家村的地址跟电话后就带着女儿离开了。

按她想的把孩子放保安室是最安全的,等他们打电话回李家村自然就会有人来把人接回去了,谁知那孩子趁着保安不注意一个不留神就跑出去想要找妈妈跟妹妹,最后人不但没找到他自己也被人贩子拐了。

保安发现人不见后,就马上打电话给李家村,李强带着人也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可那孩子再也找不回来了。

李家两老爱孙如命,一听到孩子不见再也找不回来了后,短短半年就相继去世了。

失去父母的李强气不顺,报复性的利用手上的权势从原主手上抢起了女儿,让她们母女俩永不能相见。

抱着对大儿子的愧疚,跟对小女儿的思念,终于有一天原主崩溃了,自杀在了出租屋里………………”

听完它的话,林清姿挑了挑眉,“没了?”

系统:“原主的故事是结束了,但儿女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原主死时,她小女儿已经有五岁,也已经懂事,她恨李强另结新欢抛弃她们母女,更让她们阴阳相隔,所以长大后就开始了报复计划,利用一切手段让李强家破人亡,她自己也没落个好,被终身监禁了,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

“不是还有个大儿子吗?他的结局如何?”,林清姿对这个比较感兴趣。

系统:“在被人贩子拐回去后被教成了小偷,没多久就被人活活打死了”

林清姿沉默,过了一会儿才问道,“所以你想在原主有动作前把我送过来,改变这兄妹俩的命运?”

“对阿,你要不过来,原主等会就要把人给扔了”

强行把人送过来,它也是很累的!

林清姿看了一眼身旁不敢吭声的兄妹俩后,才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其实在她看来除了这李小伟无辜以外,这故事里的其他人都挺自私的。

李强要不是有钱就变心另娶心欢,母子三人也不会分隔两地,而原主要不为了一己私欲,不把儿子扔在火车站,孩子就不会走丢了。

小女儿李小玉真的对李强恨之入骨吗?在她看来并不见得,一个小女孩长期跟母亲分开,哪会有多深的感情阿?

可能只是因为失去了母爱后又得不到应有的父爱,反而像个外人一样生活在李家,长久以来心态就变了。

最后打着为母报仇的名号满足自己的报复心罢了!

所以说在整个故事里李小伟才是最无辜的那个人,他没害过任何一个人,却得到了个落死街头的凄惨结局。

对于人性,她永远喜欢解剖它最残酷的那面,要不然在黑暗里是生存不下来去的……………………

…………………

林清姿带着她们坐了两趟大巴,一趟火车后,才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原主租的房子前面是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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