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之笑了起来。“感谢林老爷的大恩大德,我这个人们口中的地痞流氓才有机会娶上这么如花似玉的媳妇,小子一辈子铭记于心。”
外秀内慧的林微澜总觉得季言之这话怪怪的,按照她对林老爷的了解,季言之这话说出口只能加深林老爷对于‘大女婿’的不喜。
林微澜不着痕迹的瞥了一眼林老爷,发现林老爷果真如她所想,脸上挂染了很明显的厌恶。林大爷对表现得‘烂泥’一样的季言之极其不喜欢。可即使是再不喜欢,林老爷还是默认了季言之就这样把林微澜带走。
无媒无聘,视为奔。奔者为妾,在过去,可是要受人唾弃的。
接受传统教育的林微澜在这一刻,心真的很凉。
她长于乡野,和林老爷的见面并不多。所以死了祖母无依无靠的她,来到柳城林家后,林老爷对她的态度,比不上长在他身边的林家棋、林薇梦。林微澜虽说有些伤感,却也觉得是人之常情。人更偏爱常伴他左右的子女很正常。
可是……被这样对待,林微澜到底心寒了。她的感觉是对的,林老爷早就忘了她也是他的女儿。
林微澜沉默的跟着季言之回了家。
“哥,你该做饭了。”
一路上小脸绷得特别严肃的福哥儿开口道:“咱家那么穷,哥你可要勤快一点,才不会让嫂子嫌弃。”
小小年龄的福哥儿简直操碎了一颗心,刚回到家便迫不及待的向林微澜宣扬季言之的优点。不是福哥儿瞎吹,是他的亲哥真的称得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人物。
季言之很想一巴掌糊到福哥儿的头上,有这么在‘新嫁娘’面前这么坑自己亲哥的吗。只是他瞄了瞄显得特别拘谨,特别不自在的林微澜,到底什么话也没说,径直就进了厨房。
由于菜是早就切好的,所以很快的,季言之就把烧肥肠给弄好了。
米饭是早就蒸好的三合米,微微还有些发凉,不过配上重新煮开的米汤,倒也不算太难吃。
不过林微澜显然很不适应这样的吃法,她的口味偏向清淡。第一口饭菜入口的时候,她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然后一声不吭的继续吃下去。
在林家的时候,带着血丝的牛排她都吃得下去,什么闲话都不说,何况即将也是自己家的食物呢。而且季言之的手艺真的挺好的,即使是贱价的猪大肠,也处理得没有一丁点的异味。
吃过晚饭,林微澜居然将袖子一挽,帮着季言之洗碗。
说实话,对于林微澜居然如此平静的接受了她未来的丈夫,是大户口中的下等人地痞流氓,季言之是真的感觉到了一点儿诧异。毕竟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其实姓爱新觉罗的事情注定……不说隐藏个一辈子,至少也要隐藏个几十年。
当然了,这里面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季言之选择留在华夏国内,如果建国后的那场足足持续了十余年的浩劫依然到来,季言之必然会选择隐瞒身份,毕竟他和福哥儿,包括他们的后代子孙都是典型的封建残余。
季言之对于林微澜的认命,感觉到诧异。而他又不是喜欢将心头疑问藏着掖着的人,所以就问了出来。林微澜也没料到季言之会问她为什么这么平静的接受这一切,没有抗拒的心思。
林微澜看着季言之那张此刻写满了认真、严肃的俊脸,突然温温柔柔的笑了起来。
“我虽然不聪明却看得明白,与其以后被当做小猫小狗一样被丢弃,还不如‘听从’父命跟了你。说句不害臊的话,你是我目前来说最好的选择了。”
季言之也笑了起来:“不怕我真的是地痞流氓?”
这话的意思是说……她的丈夫不是真的地痞流氓。
林微澜咦了一声,“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话说得还是挺有道理的。”
季言之这一刻是真的很喜欢看似清冷其实却什么都看得清楚明白的林微澜,于是他笑着道:“余生请多指教,爷的福晋。”
“爷…福晋,你…”
林微澜吃惊的捂住嘴巴,显然季言之的真实身份让她格外的吃惊。
“五年前,和硕和亲王府闯入一伙贼寇,我只来得及带着幼弟逃出京城。”季言之没觉得将自己的真实身份说给林微澜有什么不对。他干的事情,依着林微澜外秀内慧的心性一定会很好的给他打掩护的。
季言之继续说道:“其实来到柳城是一个意外。当时正逢灾荒,田野颗粒无收,我带着幼弟跟着一村子的难民逃荒。从北平一路逃跑了整整一个月,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柳城。”
“当时一村子的难民大概有一百将近两百人吧,可惜到了最后,剩下的不足百人,其中就包括了我和福哥儿。”
“后来我用妥善藏好的金银换了这所民宅。之所以会选民宅住进去,也是因为人员混杂更能隐藏身份。毕竟我和福哥儿都姓爱新觉罗,就怕别有用心之辈抓住,像日本人立溥仪堂哥一样,立我或者福哥儿当个傀儡皇帝。”
冷不丁听了这么一个惊天秘闻,林微澜思绪很不平静。她咬着唇瓣,过了好一会儿,才把声音从嗓子里逼出。
“你告诉我这些,难道就不怕我出卖你和福哥儿吗。”
季言之再次轻笑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