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健气呼呼的道:“友尽, 季哥, 我要跟你友尽……”
季言之斜眼睨他,还没来不得及运用不符合自己高岭之花的人设, 说狠话怼李子健时,章晴晴这位惯常喜欢欺负人、特别是李子健的主儿,便为季言之出口了:
“别见天说友尽的话啊, 就冲你跟哈士奇一样的德性,季哥肯带你一块儿玩, 你就偷着乐呗, 还友尽……”
章晴晴那白眼翻得可真是漂亮, 至少季言之是这么觉得的,所以他根本就不计较李子健的撒欢儿,转而和着知青们说起了其他。当然季言之话并不多,大多数都是作为聆听的一方。天色渐晚的时候,已经落户到二队、三队的罗强、李建设几个纷纷告辞, 季言之也离开了作为聚会场所的知青院儿,不过他没有回家, 而是趁着昏沉沉的天色到山上转悠了一圈儿, 打了几只野兔, 捡了一草拢子的野鸡蛋。
季言之的手艺很好, 即使在缺少佐料的情况下, 季言之做出的饭菜也是即精致又美味。他就是这样的人,就算环境再怎么艰苦、困难,也会将小日子过出与众不同的味道。
桌子上摆放的罐头瓶里插了一把野菊花。野菊花已经枯萎, 季言之便将小小的花朵儿用小剪刀剪下,放在一旁的簸箕里。簸箕里面已经有了薄薄的一层野菊花,显然是秋季来临,季言之趁着空闲收集的!
野菊的叶、花及全草入药,具有清热解毒,疏风散热,散瘀,明目,降血压的功效。会医术懂武功的季言之自然是知道野菊的作用,恰好野菊盛开的时候,他便收集了一些,并不全是为了陶冶情操,给单调屋子增添一份色彩。
季言之去了厨房,熟练的生火做饭,并用剩余的热水,将打到的野兔熟练的扒皮、清洗干净。
季言之一共打了四只兔子,准备自己留两只,一只给老队长家送去,一只则准备送给李子健和章晴晴。来了红星生产大队已经好几个月了,说心里话,季言之并不想像真*温润如玉的季知青一样,平易近人,交了不少的所谓朋友。可结果呢,到后头,也只有和他(季知青)不怎么对付的李子健帮自己说几句话,要他注意一点,别被人找着机会害了……
季知青当时倒是听进了话,但结果防了别的知青们的各种针对,就是没防到陈娇妮这个极品绿茶婊,导致对人生绝望,就这么自杀而去……
这并不是季知青心理脆弱,而是季知青在《下乡女知青逆袭记》这本书中,是给女主陈娇妮提供上进之心的踏脚石。他是陈娇妮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白月光之美在于得不到,一旦得到了,呵,白月光也会变成白米饭,所以季知青之死,可以说是命中注定的结果……
说真的,季言之有时候真的很反感一些所谓天选之子,天选之女。按说重生穿越都是上天赐予的福分,应该好好珍惜、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才是正经事,可偏偏总会有奇葩打着弥补上辈子遗憾的理由,尽干些祸害人的事。
季言之现在只要想起陈娇妮类似于一些极端大女子主义的‘我不就是怀了别人的孩子嘛,你就不喜欢我了,哼,渣男’的‘好’思想,就是一阵脸绿,在质朴、纯真的年代居然还有这种不要脸的极品绿茶~婊,真的让人特别的不可思议。而且还偏偏就被倒霉的季知青碰上了,这种运气用‘衰’都无法形容了。
季言之收拾好兔子,饭也焖好了。
饭是纯白的精大米焖的,这几天在公社食堂吃多了杂粮饭,难得自己做饭,季言之自然不会亏待自己。至于菜,则是凉拌的木耳。季言之吃得了辣,因此,自己做菜时,他是切了小米辣,又淋了一大勺的辣椒油,红艳艳的,只吃一口就辣得人直冒汗。
季言之吃完晚饭后,天已经彻彻底底的黑了下来。大队上的人家、家家关门抵户,偶尔有声响,那也是家里的皮孩子犯了错,单打、或者男女混合打弄出的动静,总之季言之拎着两只已经处理好的兔子往老队长的家中走去时,一路上根本就没碰到啥人!
去的时候,老队长家的男女老少正围着火堆子在烤红薯吃。听到敲门的声音,老婶子使唤儿媳妇赶紧开门。儿媳妇听话的跑去开院门,一瞧居然是长得最俊的季知青,又见他手中拎着兔子,不免乐开了花儿,朝着院子里高喊了一声。
“阿爸,阿娘,季知青来了!”
又转而道:“季知青,快进来坐!”
季言之拒绝了,并简洁的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我们知青聚会完,我就去了山上转悠一圈,没想到运气好,居然打到了两只兔子,这不,就想着老队长平日里对我的照顾,便准备留一只跟着李知青、章知青一起搭伙吃,一只给老队长送来。”
说着季言之就把兔子递给了老大媳妇,转身带着另一只兔子走了。
老大家的一瞧自己手中的兔子居然是处理好的,不免连声跟着家里人感叹:“这季知青可真是有心。可惜我娘家的侄女儿太小了,不然我都想当个媒人,做这个媒了!”
老婶子听了这话,却是心思一动,想起了她的小女儿。不是她吹,她的小女儿王秀秀虽说模样儿长得有点普通,但做家务农活却是一把好手,只不过…和老大家的感叹的一样,年龄有点儿小,现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