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在红楼世界转了一圈后,绯歌自信只要她能回到现代,她一定是女神级的人物。可惜呀,这种心灵上的成就感至少现在仍然没有机会让她体验到。
绯歌从来不是个心灵手巧的妹纸,人懒,嘴又馋。好长一段时间别说针线女红了,她连自己的头发都梳不好。
在现代的时候,绯歌的头发要么就是披散在肩头,要么就是用的都是有松紧效果的头绳。所以跟着拐子走南闯北的那些年,绯歌连这个时代的头绳都不会用呢。看着拐子将头发梳成个小揪揪,绯歌也有样学样笨拙的模仿着。
后来到了荣国府,绯歌跟鸳鸯他们几个又是同一批入府侍候的。她又是个看过原著的,有意识的靠近下,到让自己在鸳鸯没成为贾母首席大丫头的时候提前受益了。
鸳鸯看不得绯歌又笨又慢的各种操作,于是性子一急,就开始教绯歌梳头。然后早上再顺便叫个起,打饭时再帮着抢一回......开始都是顺手帮个忙,时间一常,竟都成了她的活。
除了鸳鸯,还有同样被绯歌赖上的紫鹃。那些年,绯歌真的是在鸳鸯和紫鹃的双重照顾下才坚强的挺到她碰瓷成本家小姐的。
因为当了本家姑娘,有了身份,配了丫头,就有人给她梳头和做小衣啦。
╮(╯▽╰)╭
二娃才一周岁,鸳鸯就来了,绯歌没多想就将二娃交给了鸳鸯,然后将扶摇重新调回自己身边。
萝兰被带走后,绯歌让人将萝兰的东西收拾一番,又从自己的梳妆匣子里拿了一对红宝石耳坠子一并送给她,便再也没提过她了。
萝兰侍候了她一场,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可能没有一点感情。可她在那种时候被带走...可见未必在那场刺杀里是无辜的。她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绯歌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她性子不好,人也矫情。但她自认对身边的人都极好。
她手上散漫,跟着她的人隔三差五赏赐不断。她还是个追求享受的,不但她偷懒,身边的丫头都不用起的太早,一个月还能轮上好几天的假。
小红和茜雪跟她一回,不说出嫁时的添妆,就是她往常赏的那些,都比八抬大轿嫁进荣国府的李纨私房丰厚。
绯歌觉得主子做到她这份上,真的已经够可以的了。
有时绯歌也在想,是不是她也应该学学那些穿越妹子,动不动就和丫头们来一段姐妹情深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因为她这种没有说出口的爱护,人家跟本看不到?
她让人送东西给萝兰...算是她最后的仁慈吧。
她送行李,又赏东西可不是为了拿这些东西给萝兰陪葬的,而是暗示洞明星她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只要萝兰问题不大,当时处理那件事的洞明星就会看在她送东西的份上,留她一条命。
之后见了面,洞明星没跟绯歌提起萝兰,绯歌也没问。所以至今绯歌也不知道她让人送去的那些东西萝兰到底用没用上。
自是用不上的。
绯歌有些这个世界没办法认同的善良,也有着一些自以为狠辣的凶狠,实际却是给自己留了危机隐患。然而绯歌幸运的是有个好爹,好爹还有个忠心的部下。
洞明星可不是个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能在朝.廷的打压下将九星旗发展壮大,他就不是个等闲好相与之人。
萝兰跟在绯歌身边太久了。
旗里的事,绯歌的事,无论是绯歌还是洞明星,他们都没防着萝兰过,这样的人若不能为已用,自然也不会放她离开。
活着离开。
绯歌将扶摇叫回来,一是怕她和掌惯事的鸳鸯起冲突,让自己夹在中间为难。二一个便是叫扶摇彻底顶替萝兰的编制。
......
上船后,裙子因着海风太大总有些不方便。要么就是整条裙子从后面被吹到了前面,露出里面的裤子。要么就是从一侧穿到了另一侧,还时不时的绊到了脚。于是绯歌自来便喜欢的阔腿裤便成了姑娘们在船上的最爱和新流行。
你还别说,这种跟裙子差不多的裤子穿起来是真的比裙子方便。姑娘们又心灵手巧,花样翻新的比整个某淘还多。
按最经济实惠的算法,这种裤子虽然裤腿宽了许多,但却比罗裙更省料子呢。省出来的料子,还可以做鞋面和褙子掐牙边。
下穿阔腿裤,上面一件窄袖衫袄,外面再套上一件对襟或斜襟的褙子,绣花鞋缝上一对络子打出来的扣子,保证不掉鞋。时间久了,这就是船上姑娘的的日常穿法。
再一个,因为海风的原因,不但船上的妹纸们改变了着装习惯,就是一船的男子也陆续有了改变。
上衫过臀,窄袖或箭袖,腰间时而系腰带时而不系。下面一条极合身的裤子,脚下一双高至脚腕处的短靴,精精神神的一身改良短打。
海上岁月漫长又平静,日子全靠一本黄历才能知道今夕是何夕。
好在船够大,绯歌还是个爱玩会玩的。
一层的甲板处,直接弄了个小型篮球场,为了不叫篮球飞到船外或是打到看比赛的人,绯歌还特意让人拉了渔网。
渔网支起来后,还被灶上的人利用了起来。网里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