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祝蓁蓁跟在他身后,两人没花多长时间就出现在北海海面。
尽管申公豹说他不穿遮掩容忍的斗篷,而她也答应他,会给他一颗能变幻容貌的蜃珠,但因为蜃还珠在孙悟空手里,所以这会儿申公豹不得不披着了他不愿意穿的,从头罩到脚,将他整个人遮得严严实实的黑斗篷。
站在海面上,急着回去的祝蓁蓁辨识了一下方向,指着一边道:“前辈,那边是去往北俱芦洲的,我们往那边走。”
“稍等。”申公豹赶忙拦住想要施法赶路的她,很是感慨的问:“你就这么回去啊?”对上她不解的眼神,好心的提醒她,“难道你就没想到要带点什么吗?”
“带点什么?”祝蓁蓁疑惑的重复着他的话,随即自认明白了过来,笑道:“当然是要带东西回去了。因为北俱芦洲的环境,食物消耗得特别快,远远超出我的估量,所以我要多采购一些回去,也要采购一些御寒的衣服,不过这些不用特地准备,回去的途中路过某个城池,下去采买就是了。”
见她不开窍,申公豹无奈的叹了口气,道:“谁和你说这个了。我是说,你难道就不打算带着人回金城吗?”
听到他这话,祝蓁蓁愣在了那里,“带人回去?北俱芦洲苦寒,不宜久居,连修士在那里生活都非常不容,更何况是凡人了。所以带凡人过去,不是等于让他们去死吗?而神仙的话,既然打算将金城作为妖修根基之地,人族出身的修士目前还是少招揽的好。当然,就目前金城的情况,恐怕我就算是白送房子给人家,人家也不来。”
既然决定上了她这艘船,那么申公豹自然要处处为其打算和谋划,以不负其谋士之名,因此听了她这话,摇头叹道:“你糊涂啊。”
看了看四周,他觉得他俩就停在这里海面上说话有些不妥,因此招呼她,“我们不要呆在这里了,边走边说。人族,哪怕是凡人,其实在三界的众生灵中不管是种族天赋,还是身体素质,都不是最强大的那一个,但当前三界确实人族大兴,你可明白原因?”
随即他不等她回答,自问自答道:“那是因为人族的韧性、抗压性和适应性,在三界众生灵中排在第一位,而且是绝对的第一。要知道,当年女娲造人的时候,人族只是居住大河一地,可如今你看看,三界当中,几乎处处都有人族的影子,而其它生灵就不一样了,对居住环境要求极高,一旦哪怕只是温度稍微有了那么一点变化,都不行,所以你别看北俱芦洲苦寒,但哪怕是凡人,也照样能住。”
见她开口欲言,他做了一个听他说的手势,“更何况,你建好的城,城中的环境和气候应该不至于像北俱芦洲那样不适合居住吧?再者,虽然我们打算把金城建成妖修根基之地,可问题是这件事,在没有被发现之前,为了不至于招来针对,不能对外宣扬,因此要闷头低调发展,可你这个金城不能招揽的全都是妖修吧?不然,恐怕没多长时间你的用心就会被识破了,还谈什么发展?那么自然要补充其他种族,而又有什么比人族更能迷惑外人的呢?”
顿了一下,他又道,“而且你招揽的都是凡人,相比修士要好控制得多了,就算其中有那惊才绝艳的,可‘一力降十会’,在巨大的实力差距面前,他们翻不起什么风浪。再说句不得不承认的事实,相比妖修的愚钝,人族的脑子实在是伶俐得多,手也巧,在金城初建时正是需要这种心灵手巧的人才,所以不管从哪个角度考虑,你都该带些凡人回去。”
听了他这一席话,祝蓁蓁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很有道理。而且作为第一世她作为凡人的时候,南极和北极环境和气候也都很恶劣,可还不是依然有人生活在那里,所以就北俱芦洲那个环境,凡人未必不能生活。
目前北俱芦洲没有凡人的踪迹,是因为人族大都集中在南瞻部州,连东胜神州和西牛贺洲的人族都不多,再加上北俱芦洲和南瞻部州的边界线不好过,而且北俱芦洲连修士的踪迹都很好,因此才没人来。从柳宗元的那篇《捕蛇者说》来说明凡间的苛政杂税对其影响,所以如果凡人知晓住在北俱芦洲,能避开凡间的赋税和徭役什么的,恐怕未必不会定居这里。
“前辈你说的不错,只是……”祝蓁蓁迟疑道:“按照你的意思,如果能招揽一批凡人过去,自然好,只是我一个妖修,该怎么招揽?你不知道,自从封神之战之后,三界的神仙和凡人不仅再也不混居在一起了,而且还讲究仙凡有别,因此修士,除非是有神职的神仙,不然不得随手插手凡间事物,否则会引来业障。
而且人族和妖怪是处于敌视的状态,凡人视妖修为妖邪,认为都是坏的,心术不正;而因为人族乃是先天道体的缘故,所以妖族当中很多妖修迄今为止依然保留着吃人的习惯,这个不是下令禁止就能制止的,毕竟哪怕是凡人,可因为是先天道体,所以吃人,不亚于一些天材地宝,并且滋味也更好;所以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彻底解决,那我带人族回金城,就不是给自己招揽人手,而是给人家送食物去了。”
听了她这话,申公豹用一种“你怎么这么不提气”的眼神看着她,叹道:“我看你挺聪明的,怎么这会突然变笨了呢?
凡间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