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清晨,久违的晴天。
花晓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的。
老旧的别墅门铃早就坏了,“砰砰”沉闷的敲门声格外吵人。
她不耐烦睁眼,眼底困意沉沉,而后想到什么,扭头朝床上人望去。
季遇仍躺在那儿,脸色苍白中带着抹不正常的红,依旧闭着眼。
三天前,或许是没吃药的缘故,季遇当夜便发烧了。
花晓睡眠一向浅,躺在沙发上隐隐听见床上人呼吸粗重了许多,打开灯便看见季遇双颊烧的通红,整张脸比平日的苍白添了血色,衬的更加绮丽了。
他烧的不轻,意识游离。
花晓本打算送他去医院,季遇却只躺在床上闷声不吭。
无奈之下,她只好拿了退烧药和冰袋,按时喂药,时不时换上冰袋,祛疤的药膏自然也没落下。
她可不想任务还没完成,任务目标便先烧死了。
如是过了三天,季遇的高烧终于降了下来。
只是,也不过是照顾了一只白眼狼罢了,三日衣不解带,他却一丝好感度都没上升。
“砰砰”,又是两声敲门声,唤回了她的思绪。
花晓皱眉望着季遇,一个从小没有安全感的私生子,她不信他会睡得这么沉。
不过,她还是转身走了出去。
别墅大门外,站着一个清丽的女人,施了淡妆,穿着浅色长裙,算不上惊艳,但有一双充满生机的眸子。
她的身后,则停着一辆黑色商务车,看着便价值不菲。
花晓几乎立刻认出来人,苏荷——这个故事的女主角,也是季遇放在心尖上的女人。
不过,花晓深觉,若论起样貌来,季遇比之还要美上几分。
“花小姐?”苏荷率先打破沉默。
花晓点点头。
“你好,我是苏荷,”苏荷对她颔首笑了笑,“我听连城说,季遇在这里是吗?”
花晓倒不意外被找到,毕竟沈连城身上可是有男主光环的,查一个刚出狱的人,并不难。
“是。”她点头。
“不知花小姐可否行个方便?”苏荷垂头想了想,“我有些话,想当面对他说。”
“恐怕不方便,”花晓笑开,有些壮硕的身子直接挡住了半开的门,“不过苏小姐说给我,我替你转达也是一样的。”
“你是他的……”
花晓想了想:“债主。”
她也没有撒谎,她的确……只是来讨一笔债而已。
苏荷似乎被她这番话堵住,好久才又开口:“他……还好吗?”
花晓沉默片刻:“一个招惹了不少仇家的刚出狱的人,苏小姐觉得呢?”
苏荷脸色一白。
花晓突然笑了出来:“放心,他在我这儿,好得很。”
苏荷抿了抿朱唇,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要高上一些的女人,她明明生的黑黑的,又壮硕,可……当她眯眼笑开时,偏让人觉得很……媚,匆忙摇摇头,她低问:“他不想要见我,是吗?”
花晓点头:“他不想要见你,他想要你,可是得不到。”
苏荷紧咬着唇角,眼底似有愧疚,最终从手包中拿出一个锦盒:“麻烦花小姐将这个交给他。”话落,转身朝着黑色商务车走去。
与此同时,黑色商务车的后座,车窗徐徐落下,一个带着金边眼镜的男人,唇角噙着一抹淡笑,朝花晓望来。
花晓皱了皱眉,她不喜欢被那个男人盯着的感觉。索性转眸,迎着那目光望过去,在看清男子样貌时,紧皱的眉心倒是舒展了些许。
这个男人生的温和清贵,让人只有一种感觉:如沐春风。
可是,那副金边眼镜下的眼睛,却透着几分无情。
此人绝不是沈连城。
沈连城冷峻酷雅,不苟言笑。
“小叔叔,走吧。”苏荷打开车门,低低道了一声。
“嗯。”男人低低应着,对花晓疏而有礼的颔首,“花小姐,再见。”车窗徐徐关起。
花晓眉心微挑,那声“花小姐”莫名的熟悉,还有……那人嘴里所说的“再见”二字,总让她听着另有一种别的意味。
“小叔叔……”她默默念了一遍这三字。
脑海中倏地响起一阵声音:
【系统:沈湛,沈连城父亲的弟弟,只比沈连城大了六岁,也是沈连城的小叔叔。】
沈湛……
花晓眼睛蓦地亮起,她倒是记起来了。
沈湛其人,待人一贯温和。对苏荷,最初是亦师亦友的态度,他心思极度细腻深沉,在感情、事业上引导着苏荷,然而后期却掺杂了几分暧昧的情愫。
他最为强大之处便是,沈连城那种吃起醋来便“天凉王破”的人,都没察觉到他对苏荷的那一点情愫,待他依旧如亲友。
至于原主,和沈湛还曾有一丝关系:当初花家被沈连城毁了的时候,原主去求了季遇,却连季遇的面都没见到。后又听闻沈湛待人温雅,便去求了他。
沈湛倒是见了原主,然而他只笑得温柔道了句:“抱歉,花小姐,爱莫能助。”
这样的男人,即便真的“如沐春风”,也是二月的春风,如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