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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9 章(1 / 2)

一出好戏落幕, 掌声雷动是必然的。许文华就坐在原地, 一言不发, 而周围的人大多数已经站起身欢呼了。个别热情的,正发了疯一样往舞台上扔东西,金银、饰品之类, 表达自己对演员的喜爱、支持。

许文华也很喜欢这出戏,并且真心觉得连翘搞成了一个很不错的东西。而在此之前, 他比周围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深入地思考这出戏,而不仅仅是看个剧情那么简单。然而,这个时候他却没有了之前的沉思——就像是天亮了,星星其实依旧存在,只是太阳的光辉让一切都看不见了。

足以完美遮挡一切的才不是深深地隐藏, 相比之下, 最大成的光辉才行!

许文华看到了连翘, 相隔一年的时间之后。以一种毫无准备、突如其来的方式, 正是由于太突然了,所以才会这样避无可避。不然以他现在的‘近乡情怯’, 谁知道会拖延到什么时候!

连翘正在和周围的人说什么, 那些人都在认真地听她诉说,并且脸上带着自然而然露出的笑意。许文华并不奇怪这个,连翘本身就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姑娘, 又因为她的地位、成就,给她的魅力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这就更加讨人喜欢了。

曾几何时, 在苏州的时候,这样的场景他见过太多了!

而连翘本人呢,此刻也是爽朗清举,有一种与时下一般女子不同的如沐春风。许文华知道,这是连翘如鱼得水的时候一种轻松的状态。每当她觉得现在这种状态是她喜欢的,她就会是这个样子。

“公子是第一次来看玉梨班的戏罢!演的多好啊!”旁边一个看戏的中年人也是一个人来的,大概是看戏之后百感交集,周围又没有熟人,无处宣泄的情感就找上许文华这个邻座。相当热情,有京城男儿的豪爽亲切。

“的确很好。”这是她的作品,能不好吗?许文华低低地道。

这一问一答的功夫,连翘已经和周围的几个朋友往去后台的一个过道去了。连翘是玉梨班的老板,自然不会有人拦她。之所以往后台去,也是因为这个时候离场的人多,走后台出去反而比较轻松。

许文华迟疑了一下,站起身来,却不是去追上连翘。而是转身,随着人潮往外而去,正好是相背的方向。

回到客栈‘紫云天’,许文华没有再出门,晚上将还没有看完的《李宜主传》第二册看完,然后就睡了,第二日也几乎是在读那些书铺买来的。只有一日三餐的时候才会外出,在外头品尝一些京师特有的美食。

这样的日子维持到了第三天,这一天吃过早饭,许文华翻开了一册新的。这册并不是谁谁谁的长篇,而是文曲书社纠集了一些和书社有约的作者的短篇作品,做的一个合集。

因为是挑选过的,都是名家之作,所以推出之后卖的也不错,这才被书铺的小伙计推荐给了许文华。许文华也没有特意去看书目,只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去看,看到哪里算哪里。

然而中间一个故事让他凝神了半晌...无他,这个故事里的一些内容让他有一些相关的联想。

翻回这个故事的第一页,作者用了小字,印在标题的下方...‘洛北公子’,是宋志平。

眼睛死死地盯着这四个字,许文华逐渐出神。这个故事后面有个短评,大概是说这个故事开创了一个新风尚——用来往信件拼成了一个故事。

没错,这正是宋志平当初以连翘为女主人公原型写下的短篇故事,开创新地使用了‘通信体’,着实引起了一时风潮呢!

宋志平的朋友们,其中有熟悉连翘的,一个个能看出里面的女主人公就是连翘。许文华,许文华虽然一开始都没有注意到这篇的作者是宋志平,但是他更加了解连翘,所以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他首先也想到了连翘。

这并不是巧合,从他的角度来说,这只是连翘太特别了而已。非要对比的话,连翘是他认识的人里面,最特别的一个!可别以为这只是简单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实际上,抛开一些私心,他依旧这样认为。

这个世界上人那么多,即使只算许文华所在这一个国家,也有三万万以上。芸芸众生,看似众生万象。然而以完全客观的态度来看,就只会觉得千人一面了!人都说美人难得,却不知道好看的皮囊千千万,而有趣的灵魂却是万中无一。

也就说百里挑一、千里挑一,甚至万里挑一的美人,相比起那些脾气、秉性、内涵等等足够闪亮的人,都显得容易得了。

所谓稀有,这种东西也是分等级的。有些东西足够稀罕难得了,但和另一些东西相比,又不算什么了。

许文华认为连翘特别,甚至认为他是当今世上最特别的一个。除了连翘之外,他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人身上有她那种气质!这种稀有的存在正是一开始就让他好奇的,而有了这种好奇,才有后来的故事。

而在宋志平的笔下——不不不,不应该说是在宋志平笔下,实际上他并没有塑造出一个新的人物,他只是作为一个真正的记录着,忠实地记录下了一些话而已。这些话由一个人娓娓道来,然后变成了文字,永久地留存。

在这份记录里,女主人公简直颠倒众生。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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