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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2 / 4)

陆老头急了,“那你呢?”

“都过完年了。我就留在县城。”陆时秋抿了唇,“我想留在县城好好琢磨挣钱,也许将来还能找到我闺女。”

这话当然是假的。他根本等不了那么久。

只是他爹年纪这么大,为了他的事大老远跑过来,冰天雪地,脸上还生了冻疮,他于心何忍。

也许是因为亲自养了女儿,他才明白他爹这些年有多么不容易。

陆老头将信将疑,“你真的想通了?”

陆时秋点头,“想通了。”他顿了顿,“你放心吧。我不会做傻事的。”

陆老头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晌,确定他没有说假话,松了一口气,才点头,“行。”

吃完包子,陆老头带着三个儿子告辞离开了。

陆时秋亲自送他们出城门,而后他到顾家饭馆找二掌柜。

二掌柜看到他来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是你让我帮你弄的路引。你确定孩子真的到了府城?”

陆时秋抿了抿唇,“就算走遍全月国,我也要把我闺女找到。”

二掌柜也知道他有多疼闺女,“祝你早点找到人。”

陆时秋冲他拱手道谢。

出了顾家饭馆,他又到牲畜街,买了一匹马和炒熟的黄豆,又买了些馒头和水囊,就这样轻装简行出了县城。

陆时秋从来没有去过府城,好在他有四乙这个系统当导航,也不怕迷路。

【宿主,你没骑过马,速度这么快当心摔着。】

“没事,我骑过毛驴。应该差不多的。”

【差很多,马的速度比毛驴快多了,再加上马比毛驴难驯。你还是当心点。】

虽然陆时秋心急如焚,可四乙提醒的对。他不能冒险,万一他出了事,囡囡和三丫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陆时秋减速行驶,问四乙,他女儿现在所在的位置。

“他们住在一处驿站,你女儿趁夜跑了。”

“跑哪去了?大晚上的,黑漆漆一片,她们去哪?”

“他们走了一夜的路,到了刘关镇。三丫向人乞讨养活她和囡囡。”

陆时秋心揪成一团,捏着缰绳,一甩马鞭,催促马往前走,“驾,驾!”

马疾驰了一天一夜,本就非常困倦,被他这么狠狠一打,也来个脾气,跳起来,长嚎一声,差点把陆时秋甩下马背,好在他一直听四乙的话,狠狠攥住马绳,死也不松手。

马吼了一嗓子,终于安静下来。

陆时秋吓得腿都软了,只能暂时停下来,先给马喂黄豆,又给它喂水。

他自己蹲在路旁,啃了一个馒头,歇息了半个时辰,才重新上马离开。

“你女儿已经到了府城了。”

“之前不是说去了刘关镇了吗?”

“她听人说去府城找府衙,可以送她们回去。所以就……”

陆时秋不再追问。

三天后出了雁山。又三天进了府城。

陆时秋把马栓到府城门口的生畜棚,一路飞奔到了府衙旁边的巷子里。

当他看到他养了四年的粉团子被一群乞丐追,他整个人如同刀绞。

陆时秋揉了揉眉心,抚了抚女儿睡得安详的小脸。

她刚生下来的时候,那样瘦瘦小小,像只小猫一样,他抱在怀里,哄她入睡,一把屎一把尿照顾。

白嫩可爱的小圆脸,只短短半个月,已经瘦得能看出骨头。

他握住女儿的小手。之前的小手白白嫩嫩像刚出锅的馒头一样,现在纤纤细细,还有一道道口子。

他不想让她受苦,可偏偏他没有照看好她,让小小年纪的她遭此横祸。

这是他娇养了四年的小闺女啊。他唯一的血脉,他差点就要失去了她。

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她吃尽了苦头。

他甚至不能为她出一口恶气。他这个爹真的当得很失败。

如果他是个有本事的人,给他闺女请十来个武功高强的人跟着,他女儿怎么会丢?

说到底是他没用。

他想活得有面子,却自己不努力,而是让女儿帮他实现他的愿望。丝毫没有想到她只是个小姑娘。

当别家姑娘都在为穿哪件衣服烦恼时,他却要他闺女待在屋里,背那些枯燥乏味的经史子集。

他不是个称职的爹,所以上天才想把他女儿带走。让他失去她。

他不能这样做!他不能没有她。

他必须要自己强大起来,让他女儿永远待在他身边,开开心心地活着。

陆时秋侧头看了眼里面的三丫,把她的手重新塞回被里。

这孩子长得有几分像于大郎,虽说他也算看着她长大,但冲着这张脸,他都没办法拿她当亲生女儿。每次也都忽视她羡慕的眼神。

即使这样,她还是像大姐姐一样,放下面子,向别人乞讨要钱,养活妹妹。

这样有良心的孩子,他真的很难不喜欢。

就在这时,三丫眼睛缓缓睁开,看了过来,轻声问,“爹?”

陆时秋怔了怔,“快睡吧。”

三丫抿了抿唇,“爹?你答应我一件事,好不好?”

陆时秋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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