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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像你说的,我是天子门生,本就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我一个光脚的,我能怕穿鞋的?更何况,他们敢动干掉我,皇帝就会操刀子,那可就不是血洗关陇那么简单了。他们要做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是赶走我,要么是同化我。”
说到这,苟利国笑了笑,“姐夫,渔阳府的混混,大多数活的就是杨家的狗,唯有我能和杨家人称兄道弟,唯有我能在渔阳有官职,当初绑了杨家的人,也不容易的。但凡没关系,我连渔阳杨家的府门都进不去!俺打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那些叔伯们从来不拒绝俺,做混混也是无奈之举,吃了没文化的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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