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夫·金是一位拥有黑色头发、墨绿色眼瞳,身高超过一米八的混血美男子。他的母亲是一位来自东联邦的普通平民女子,他的母亲并不是他父亲的妻子,而是他的情人。
斯蒂夫·金在十五岁的时候才回到家族,在那之前,他似乎吃了很多的苦。因此,他对于权势财富的追逐,超过了很多人。
秦朗出现的第一时间,斯蒂夫·金就看到了他,并且一直在观察他。
对于秦朗这个人,斯蒂夫·金是嫉恨又可怜他的。嫉恨他的出色,嫉恨他的出身,嫉恨他哪怕是个残废,哪怕命不久矣,依旧光芒万丈,狠狠的压在他的头上。但这又如何,不过是一个很快就会死的残疾罢了。哪怕他再出色,也活不久了。
因此,面对秦朗时,斯蒂夫·金依旧可以高昂着头颅,可以用怜悯的眼神看他,用不屑的语气跟他说话。
此时看到秦朗,他心态到还好,但看到跟在他身边的文思思时,他的心态就有些不太美妙了。
在斯蒂夫·金的心里,秦朗就该一辈子坐在轮椅上,哪怕他再有本事,家世再好,手段再高明,也不会有女人喜欢他,没人疼没有爱,最后被病痛折磨,孤伶伶的死去。这是他设想了无数次的秦朗的死法!
现在突然有一个容貌气质都不输他的爱人的女人出现在秦朗身边,这让他怎么甘心?他不自觉的拿玉溪瑶去跟文思思相比较,似乎只要玉溪瑶比文思思出色,那么他就能压秦朗一头,胜过他一般。
可惜,无论他怎么比较,都不得不承认,除了尚不知她的家世和能力外,从外貌到气质,秦朗的女伴,都胜过他的爱人。尤其是,在这样的场合下,秦朗带来的女伴的表现,更是远超玉溪瑶。这个他尚不知名姓的女人,到了眼下这样的场合,依旧淡定从容,矜贵大气。而不像当初他第一次带玉溪瑶进宴会时,只有强撑的骄傲。
输了!
斯蒂夫·金很容易就得出这个结论,他的女人输给了秦朗的女人,换句话说,他的眼光输给了秦朗。
这是他不能接受的,难以容忍的。
可这斯蒂夫·金也不知是什么心态,这种时候并没有去找秦朗,而是直接去找文思思了。
文思思跟着玉重紫认识了一圈她们这个圈子里的人,虽然她本不是这个圈子的,但既然她是跟着秦朗来的,又有玉重紫介绍,这些人自然也会给面子。明面上她们都很客气,当然,亲近是不可能的。既便她是跟着秦朗来的,可在她们眼里,秦朗能活多久可不好说。
但这样的场合本来也不适合交朋友,这是交际场所,若有利益,立时就能变成亲姐妹。若利益相冲,立刻变成仇人也是有的。
文思思虽然向来少经历这样的场所,但规则是知道的。至于其他,只要心里稳得住,一切都可淡然处之。
“美丽的小姐,你好,我是斯蒂夫·金。我想,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
对于这位斯蒂夫·金直接找上自己,文思思有些意外。她还以为,这个圈子是默认的,男人跟男人较劲,女人跟女人攀比,孩子跟孩子竟争呢。没想到,他居然直接舍了秦朗,钻到女人堆里来。这可有些丢份!
“确实听说过。”文思思拉住想要替她出头的玉重紫,笑得十分疏离:“看起来,阁下是专门来找我的。”
“不错。”斯蒂夫·金并不隐瞒自己的目的:“我看到你是跟秦朗一起来的宴会。我很好奇,像你这么美丽的女士,为什么会跟秦朗这个命不久矣的残废一起?”
文思思眼底闪过一丝寒光:“真是奇怪,阁下哪里来的优越感?长得不如秦朗不说,长得丑不说,还是个不被祝福的私生子。自己没本事,全靠女人才有今天的地位。这样的你,有什么脸面在这里洋洋得意?”
扎心么,谁又不会呢?
“你说什么?”斯蒂夫·金在剧情里也许是男主角,可在文思思眼里,他无疑更像个小丑。一个自傲又自卑的小丑。
“自然是说实话。”文思思一脸毫不掩饰的嘲讽看着斯蒂夫·金,随即又是一笑:“我到是忘记了,像你这样的人,大概是听不得实话的。毕竟,出生不名誉就算了,自己也没本事。可偏偏要披上一张假皮出来炫耀,自然是听不得别人道出,你实则肮脏、丑陋又无能的本质的。”
“文小姐,作为一名淑女,你这么说话,是不是太过份了。”一道女声在斯蒂夫·金快要爆发的时候,突兀的插进他们的谈话之中。
文思思不得不将放在斯蒂夫·金身上的注意力转移开一部份,看到说话的女子,她轻笑,玉溪瑶。于是,她也笑了:“原来是玉小姐,玉小姐可真是勇士呢,怀着身孕,不但穿成这样,居然还喝酒。难道这就是药剂师的自信?”
这位玉小姐过度在意她的外形,不但穿着高跟鞋,还束胸紧腰,脸上更是画着妆。手里的酒也并不是拿着装样子,因为每杯酒的份量都是一样的,但她手里的,已经少了大半了。
玉溪瑶脸色当既就是一变。
其实作为这个圈子里,未婚先孕的事情很正常。这个世界本不是那么迂腐的世界,而在这里的这些人,他们的婚事大多都是联姻,订了婚就意味着利益绑定,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