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弟。”
木歆走到迎客厅, 原本背对着他站着, 似乎是在欣赏墙上挂着的壁画的男子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 面带几分忧色。
对方的身量比木歆高上小半个头,但是身形纤瘦,面上带着几分不健康的白, 一身水墨色对襟长袍, 剑眉下一双细长的桃花眼,多是风流韵致,冲淡了几分孱弱之气。
木歆认出了来人, 对方是原身从临江关回来的时候意外结识的。
那时候忽烈将军死在了原身父亲木飞的手中,摩耶国借此机会大军逼境向晋国发难, 原身带着父命, 同时也带着摩耶国的来使,日夜兼程的赶回国都,等待晋文王的明示。
当时眼前这个男子只带着一个书童, 似是大户人家游山玩水的少爷,两个身量纤瘦, 手无缚鸡之力的男人被一群山匪盯上, 要不是原身带着一对士兵经过, 恐怕早就被那些山匪扒光了。
因为救命之恩, 也因为担心沿途再次遇上劫匪,眼前这位厚着脸皮蹭上了他们的队伍,一路跟着来到国都。
“林兄。”
对方姓林明行,因为年长原身两岁, 一路上和他相谈甚欢的原身干脆和他兄弟相称。
木歆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番眼前的人,怪不得原身能够在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就对他放下戒心,或许是因为孱弱的身体,他的身上有一种让人忍不住亲近,卸下防备的温柔气质。
像一阵风,像一团云,不会给人任何侵略冲突的感觉,是个能够和任何人都相处的很好,获得多数人喜欢的男子。
有匪君子,说的大概就是眼前人。
木歆也不意外对方这么快就找上门来,毕竟当初原身救下他时木家军的旗帜以及家徽还高高悬挂在车队间、武器衣襟上,但凡晋国子民,对于这个标记都不该陌生才是。
再结合年纪,林行也该知道救下他的到底是什么人了。
“本该在第一天就上门拜访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可是因为家中琐事,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林行轻轻咳嗽了一声,这会儿天气有些转凉,可木家的主人多数时间都在临江关驻守,这次突然间回国都,府上的下人还没来得及将一切准备妥当,加上木家多是行伍出生的仆从,火气比一般人旺,即便这会儿许多富贵人家的屋子里都已经熏上了炭火,木家的客厅依旧是空荡荡的。
这让身子骨较弱的林行有些承受不住。
“去把我那件狐裘的披风拿来。”木歆对着身侧的人吩咐道。
“不必麻烦木弟了,我的身子骨我自己知道,虽然瘦弱了些,可也不是这点寒意都抵抗不住的。”
林行本就是为了谢恩而来,哪里好意思让东家破费,尤其这会儿要是收下了木歆给的狐裘,岂不是在说木家招待不周,差点把他这个客人给冻着吗。
“那件狐裘是庄子的下人送来的,习武之人从小火力旺盛,再冷的天气也用不上这裘衣,我看那白狐裘皮质极好,要是压箱底实在可惜了,不如将它送给林兄,除非林兄嫌弃我这礼物。”
木歆摇了摇头,笑容带着少年郎的豪爽清朗,显然这番话不是客套,而是他发自内心的想法。
一路上,原身和林行相谈甚欢,尤其是对方有关于边关局势和兵法上的奇特见地,更是让原身见猎心喜,恨不得收对方为自己的幕僚,只是碍于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才决定见机行事。
这会儿她只是将区区一条狐裘披风送给对方,完全符合原身的性格作风。
“既然如此,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行的嘴角微微上扬,笑容克制,轻言缓语接受了木歆的好意。
“正好,我也有一件谢礼送上,崇山。”
林行唤了自己的护卫,贴身守在他身后的小厮恭敬地递上一个正正方方的玉盒,大概巴掌大小,通身温润细腻的白玉,并没有雕刻任何花纹,看上去古朴韵致。
“这是神医尝百草所制的白玉金疮膏,对于跌打损伤、冻疮肿痛、外伤出血甚至毒蛇咬伤、疗疮疖肿等症都有奇效,木弟常年在临江关驻守,和摩耶**队交战,刀剑无眼,难免会受伤,这瓶上好的伤药与其在我手中蒙尘,不如送到真正适合它的人的手里。”
林行口中的神医尝百草可是大名鼎鼎的人物,他是一个药痴,常年行走在毒瘴密林,高山险峰之中,只为了寻找那些珍惜的药草,炼制具有奇效的药方。
这白玉金疮膏正是其中之一。
传闻中白玉金疮膏能够快速止血愈伤,且还带有祛疤的神奇效果,当初福康长公主有缘遇到了尚在人世的尝百草,因为一饭之恩,得到了尝百草所赠的白玉金疮膏,也是这盒金疮膏治好了她额头上年幼顽皮留下的一道陈年疤痕,也是因为这件事,白玉金疮膏的美名传遍了整个晋国,甚至周边小国也有所耳闻。
只可惜,尝百草这人带着点迂腐的观念,并不愿意将自己多年来积攒的药方外传,他这一生为了各式各样的神秘药草奔走,并没有子嗣,又因为找不到合心意的传人,除了少量的药物成品,绝大多数药方随着他的死亡,也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这些年倒是有名医依靠这些珍惜的药物成品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