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挑选的地方是他吃了十几年的一家老菜馆,从很小的时候,他就记得他爸爸妈妈会时不时带他和他姐姐一起去这家菜馆吃饭,老板不但手艺好,性格还很爽朗,这么多年也和他们非常熟悉了,现在算是不错的朋友。
可自从他考上m国J大,上学读研加上工作,十年没怎么回国,也就很少来吃了,年前他正式从m国回来,第一时间就是来这家菜馆,最近两个月更是每个周末都会来。
老板还是当年那个伯伯,不过因为年龄大了,身体有点不好,掌勺的主要变成了那个伯伯的儿子和儿媳妇儿。
味道倒是一直没变,很地道。
见宋玉带朋友来了,坐在柜台后面头发花白的老伯立刻笑着走了过来,一手捏着根烟,别在耳朵后面。
“宋家小娃娃来了,包厢都给你留好咯。”
“谢谢伯伯,我带朋友来尝尝伯伯和大哥大嫂的手艺,毕竟这么好吃的菜不能我一人独享啊。”宋玉走上前扶住老伯的胳膊,“伯伯,你就不要抽烟了,抽烟对你身体不好。”
“你伯伯我身体硬朗着呢。”老伯显然不太服气,但还是不敢大声说,悄咪咪地在宋玉耳边说:“这一根是客人给我的,我就闻闻过瘾......不抽,不抽,再说了我在饭馆内,怎么可能抽烟嘛。”
宋玉笑着看着老伯,说:“在外面最好也别抽啊。”
“哎,你这娃娃,怎么那么啰嗦,不和你们说了啊,我去炒几个拿手菜,给你朋友尝尝。”老伯珍惜不已地把那根别在耳后的烟拿下来揣进兜,踩着千层底老布鞋快速穿过大厅去了厨房,腿脚倒是很灵便。
莫第看着那个老伯的动作,不禁笑了,这老爷爷肯定是怕宋小舅舅要没收烟,所以走得那么快吧。
莱德斯站在莫第和牧天衡的后面,脸胀红地看着身材颀长笑容温和迷人的宋玉,脑袋冒烟。
他那么多年念念不忘的人还是那么好看,甚至比以前还要有魅力了,好像一阵风,随意一吹就能把他的情绪剪得稀巴烂,满脑子只有这个人的样子,再也没法有别的条理的思绪。
莱德斯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痴迷,还有一点淡淡的伤心。
宋玉一点都没认出他来,看样子十年前的他真的在宋玉心里没留下任何痕迹,那个时候的他对于宋玉来说,真的没什么特殊可言吧。
其实说实话,他也知道他那个时候不好看,又胖又壮,还因为喜欢歌手费德,学着他染红头发,还中二地自以为酷帅,顶着那一头红棕色的毛天天去偷看宋玉,怪不得宋玉会拒绝给他联系方式了。
后来回西部爷爷奶奶家过了个假期,再回来就找不到宋玉了,那段无疾而终的暗恋也就这么死亡了,他简直伤心欲绝,也因此下决心减肥,只是减肥成功了,头发染回来了,又有什么用,宋玉又不会和他谈恋爱。
而且就算变帅了,和牧天衡这个禽兽站一起,他还是被比下去的那个,真让他伤心。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感觉他家宋玉不是那种太颜控的人,今天他和牧天衡站一起,宋玉对他们俩的态度还有给予的眼神明明是一样的,甚至给他的眼神还更多!
这应该说明他追求到宋玉的可能性还是有那么一点的吧......
莱德斯想到这儿,突然有点高兴,情绪不禁微微跳跃了起来,望着宋玉的眼神隐隐发亮,像只看到香喷喷肉骨头的大型犬。
牧天衡余光看到莱德斯的蠢样,不禁暗暗摇头。
这个蠢货,和十年前还是一模一样。
莫第看到莱德斯的眼神,不由得悄悄拽了下莱德斯的袖子,咳嗽了一声,莱德斯回过神,看到莫第对他使眼色,连忙收敛了一下,但是脑袋嗡嗡得更厉害了。
莫第:“......”
希望莱德斯这么盯着宋小舅舅看,不会被宋小舅舅当变态。
***
桌上的很多菜都是宋小舅舅吃了多年的付家菜馆经典菜,口味是不必说的,绝对的一等一的好,几乎不会让人踩雷,没人会觉得不喜欢。
莫第不但吃得很满足,和宋小舅舅聊得也非常开心,宋玉一边吃,一边含笑和莫第说着话儿,周围人时不时穿插交流几句,但主体还是莫第和宋小舅舅两人的聊天。
——毕竟这顿“饭局”主要是因为宋小舅舅很久不见莫第,比较想念这个帮了他大忙的小朋友,才做东请客的嘛,这绝对可以理解。
牧天衡是没有丝毫介意的,他在一边认真地听着自家小朋友的话,看着自家小朋友的笑脸,一边给他夹菜,深邃的眼底满是不自主所散发出的温柔。
只要他的小朋友好,就一切都好。
陈照则是边时不时插话,边狂吃菜,所以他对这顿饭也是很满意的。
至于莱德斯......
呵,就是不让他吃饭,只让他干看着,他也可以花痴地盯着宋玉一整晚,然后满脑子炸粉红泡泡,怎么可能不满意?
所以,这一顿饭绝对是“宾主尽欢”。
等吃完饭出了菜馆,时间已经夜里十一点,外面风呼呼地吹,地上也结了一层薄薄的冰碴,莫第裹上了极厚的羽绒服,将围巾把脖子和半个脸都围得紧紧